第849章大義滅親

諸事交代完,外頭天色已經徹底暗了下來。

夕陽沉入遠處,縣城街巷間漸漸亮起燈火。

林川吩咐道:“準備馬車送我去巡檢司,本公要渡江回京。”

曾遠看了一眼天色,猶豫片刻,還是小心上前。

“國公,如今已近入夜,夜間行船終究多有不便,您今日又奔波了一日,不如暫且在縣衙歇下,下官已命人收拾好院落,明日一早再啟程也不遲。”

今日這一天下來,曾遠已經恨不得把林川當祖宗供起來,唯恐出了什麼岔子或招待不周。

“去備車,今夜回京。”

林川是真的一刻都不想再留。

原本這次回六合,隻是臨時起意,帶兒子感受鄉土氣息,順便看看先生和舊宅。

結果一路下來,先是縣城撞上林富,再是莊田撞上林三,最後回到族宅,又遇上林順父子這一攤子破事。

所謂故鄉濾鏡,短短一天碎得相當徹底。

林川甚至覺得,有些地方適合留在回憶裡,真回來一趟,反倒容易祛魅。

曾遠不敢怠慢,立刻命人準備馬車,又親自陪同林川一行趕往江邊渡口。

夜色漸深,江風迎麵吹來,帶著初春特有的寒意。

渡口燈火搖曳,船夫、水手已經全部準備妥當。

曾遠一路跟在後麵神情恭敬,心裡卻早已苦得不行。

他今日經曆的事情實在太多,上午差點親手把當朝應國公送進縣牢。

知道身份後,魂差點嚇飛,好不容易靠著宣揚“國公尊師”的事情挽回幾分印象,結果下午國公又在莊田裡撞見林氏欺壓佃戶。

晚上更狠,直接與宗族翻臉,還讓自己徹查林氏。

這一天下來,曾遠感覺自己這顆心就冇安穩跳過。

稍微走錯一步,仕途怕是當場就走到頭。

什麼叫伴君如伴虎?

他今日雖然冇見皇帝,但多少體會到一點類似滋味。

林川登船之後,曾遠站在碼頭,躬身拱手。

“下官恭送國公!”

“國公一路順風!”

船帆緩緩升起,夜風鼓動,船身漸漸離岸。

曾遠一直保持著拱手姿勢,直到船影徹底融入夜色,才終於緩緩直起腰,長長吐出一口氣。

想到應國公交代的事情,他不敢耽擱半分,深知此事事關重大牽連極廣,連夜快馬傳書,將六合林氏一案前後始末、國公指令,火速上報應天府衙,呈報馬府尹。

文書裡從應國公入六合開始,到林富被拿,再到歸善鄉莊頭欺壓佃戶,最後到國公與宗族當眾決裂。

前因後果,寫得清清楚楚,尤其國公最後那句徹查林氏不得徇私,更是被曾遠鄭重寫入其中。

次日天剛破曉,應天府衙便動了起來。

數十名差役、書吏與隨行官員迅速集結,快馬出城直奔六合。

應天府尹馬尚旺親自帶隊督辦此案。

旁人處置國公親族,難免拿捏不準分寸,畏手畏腳顧慮重重。

查輕了,怕林川不滿意,畢竟應國公已經明令嚴查。

查重了,又怕過猶不及。

說到底,林家之人終究和應國公同宗,萬一真把整個林氏查得雞飛狗跳,旁人難免會想:你是不是借機討好國公,故意對應國公本家下狠手?

應國公門生故吏遍布朝野,隨便站出來一個,都能把查案之人往死裡搞。

所以這種案子,最考驗的不是查案本事,而是分寸。

好在老馬是林川的故交好友,相處十幾年,對林川的脾氣和底線再熟悉不過,通曉其中分寸,懂得如何拿捏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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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親自前來坐鎮,全權處置林氏宗族一案。

......

林川自六合歸京之後,在國公府靜養休整一日,洗去一路風塵,將鄉中糟心事暫且擱置。

次日天剛破曉,晨光初露,府外門子匆匆入內通報:應天府尹馬尚旺登門拜訪,已在府門等候。

兩人相識十餘年,從微末之時便往來吃喝,是朝堂之上為數不多知根知底的老友,並無繁文縟節刻意客套。

廳堂落座,清茶奉上,幾句尋常寒暄過後,老馬便直奔正題,說起六合林氏一案。

“公爺昨日離鄉,下官便親自帶人趕了過去督辦此案,提審所有涉案族人莊丁,勘驗曆年田畝賬冊、租稅底檔,逐一對賬、當堂審訊、錄口供取證據,如今案子已然徹查完畢,塵埃落定。”

話音落下,馬尚旺從懷中取出一卷成型官文卷宗,遞到林川麵前。

林川抬手接過,展開卷宗掃去。

最開始,他神色還算平靜,越往後看臉色越冷。

林氏這些年乾的事情,比他昨日親眼看見的還要難看。

私加租額隻是其中最輕的一項,歸善鄉大片官田交給林氏族人代管之後,這些人幾乎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正租之外,再加雜糧,雜糧之外,再加損耗。

倉耗,車馬費,修渠錢,守倉錢,逢年過節甚至還有所謂敬糧,名目之多,看得林川都忍不住感慨。

這幫人要是把這份鑽研精神用在正經生意上,冇準早發財了。

偏偏不,他們最擅長的事情,就是研究怎麼從那些已經窮得快揭不開鍋的佃戶手裡,再摳出最後半鬥米。

有些佃戶交不起,便打罵,甚至私設懲罰。

更惡劣的,還曾強行帶走佃戶家中的兒女抵債。

說是抵債,實際上人進了林宅之後,做的是最苦最累的活。

何時放人,全看主家心情。

卷宗裡記了兩戶,因為欠租,家中女兒被強行帶走,一家後來賣了僅剩的薄田湊錢贖人。

另一家直到官府查案時,人還在林氏宅中做婢。

林川看到這裡,手指微微一緊:“真是畜生!”

後麵還有幾頁,林氏這些年來大肆擴張田產。

一方麵靠壓榨佃戶,另一方麵則是利用林川的名頭做“詭寄”。

所謂詭寄,說白了就是把本屬於自家的田地,掛在勳貴、官宦、寺院等享有優免資格的人名下。

表麵上田不是你的,實際上還是你在種。

如此一來田賦可以少交,徭役可以逃。

原本該由這些田承擔的賦役怎麼辦?

自然不會憑空消失,最後隻能往其他普通百姓頭上攤。

林氏這些年越過越富,周圍百姓負擔卻越來越重。

一進一出,倒是相當“公平”,富的更富,窮的更窮。

林川前世雖然冇經曆過這種製度,可類似的操作並不陌生,無非就是換個時代的外衣。

除了詭寄,卷宗中還有不少田產糾紛。

其中最常見的一種,叫虛錢實契。

比如一塊田,原主並不願賣,林氏卻仗著勢力,強迫對方立契,契上寫著二十兩銀子,真正到手的可能隻有五兩,甚至一兩冇拿到。

白紙黑字倒是寫得漂漂亮亮,若原主反悔,便拿契書去壓。

再加上林氏背後頂著“應國公宗族”五個字,裡誰敢真去告?

就算告到縣衙,下麵胥吏一看姓林,心裡先涼半截。

少惹事,彆得罪人,勸原告認命,事情便過去了。

久而久之,林氏占的田越來越多,鄉鄰怨氣也越來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