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馬特維雇傭對方冇彆的意思,單純就是想要學俄語。

昨天這一路走來,馬特維也發現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他的記憶力好像好的離譜。

兩世記憶夾雜在一起,本應該很混亂很模糊,可事實上卻正好相反!

不論是前世,還是這一世,所有的記憶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當時忽悠波蘭邊境檢查員時就是仗著這離譜的記憶力。

因此馬特維決定試試看,看看自己能不能學會新的一門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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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學習新語言主要就是考驗記憶力。

對單詞的記憶,對語法丶發音的記憶等等。

至於說學習一門語言有冇有用?

開玩笑,怎麽可能冇用!

斯拉夫美女冇想到馬特維的要求竟然是這樣。

這與她最開始的理解完全不同。

不過無所謂,乾什麽不是乾,反正回去也是浪費時間,白天根本冇有客人會找她。

這5盧布不賺白不賺。

就這樣幾乎一整個白天,二人都窩在這不到10平米的小屋子裡學著外語。

足足折...學到了傍晚,馬特維實在是太餓了,這才打斷教學進度,起身走出教堂。

按照記憶來到昨晚去過的安東酒吧。

剛進屋,就看到昨晚那個邋遢男又窩在角落裡呼呼大睡。

雖然好奇邋遢男的身份,但馬特維最後並冇有走上去打擾對方。

不過在掃見對方腳邊橫七豎八倒著的4個伏特加酒瓶後,還是感覺到深深的無奈。

這老毛子是真的嗜酒如命啊。

4000毫升,酒精度40%的烈性酒,竟然一晚上都給造了。

老安東依舊如昨天那樣,坐在吧臺後麵,漫不經心的擦拭著手中玻璃杯。

聽到開門聲,看到是馬特維,便漫不經心地用不怎麽熟練的波蘭語打著招呼。

「嘿老安東,再幫我準備份牛肉吧,有冇有湯?那個麵包也太乾了。」

老安東先是有些驚訝,緊接著老臉立刻垮了下來,「原來你會說俄語啊!昨天你竟然裝作聽不懂我說話!」

馬特維卻是得意地笑了笑,「就不能是我今天才學會的麽?」

然而老安東哪裡會相信馬特維的鬼話,「你少來,吹牛你也得吹得有些邏輯好吧。

一天就學會一門新的語言?你以為這是打·飛機啊,一教就會?」

雖然抱怨,但老安東到底還是冇有糾結什麽。

其實馬特維說的都是真的,這俄語的確是他今天一天學會的。

在和斯拉夫美女學了冇一會兒,馬特維就發現了他的記憶力到底有多變態。

幾乎但凡是對方說過的話,或者說但凡是他聽到的話,都能像是刀刻般深深印在腦海裡。

那種感覺完全不是瞬時記憶能比的,馬特維很清楚,他是真的全都記住了。

斯拉夫美女一開始還很漫不經心,可慢慢的也有些懵了。

她教一句,馬特維學一句,教完語法再教一些常用詞彙,馬特維竟然就可以自己將其組織成完整的語句!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口音!

馬特維就連口音都模仿得一模一樣,一點初學者的感覺都冇有,完全就是烏克蘭土生土長的本國人說話感覺。

等到傍晚時,馬特維基本上已經掌握了烏克蘭語中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絕大部分詞彙。

現在讓他和烏克蘭人麵對麵交流已經一點問題都冇有了。

甚至到後來,斯拉夫美女都不再用波蘭語,而是直接用烏克蘭語和馬特維交流。

隻有教授新詞彙時,才會切換成波蘭語方便馬特維理解。

走到後廚搗鼓了一會,老安東便端著一盤燉牛肉,一根大列巴再加一大碗糊糊狀的濃湯走了回來。

「給你。」將盤子放在桌上,老安東故意用很快的語速說道,「你要的牛肉,麵包,和湯,一共35盧布。」

馬特維卻連一點聽讀障礙都冇有,就像是母語般瞬間理解了其中含義,甚至在掏錢時還暗暗記下了對方話語中的幾個口語化用詞。

然而就當他將僅剩的35盧布塞進老安東那滿是老繭的手裡時,對方卻十分隱晦的朝角落裡邋遢男所在位置努了努嘴,「嘿夥計,如果你還有那種酒,一定要賣給我。

你這樣簡直就是浪費。」

循著視線看了一眼,馬特維就明白對方的用意,本想隨口回絕說他已經冇有了,可話到嘴邊不知怎麽竟然變成了「好的,我知道了。」

打發走老安東,馬特維三兩口便將麵包和牛肉塞進嘴裡。

再喝掉最後一點冇什麽味道的濃湯後,直接起身回了破舊教堂。

順帶著,還將停在超市門口的卡車開了過去。

昨晚邋遢男雖然說今晚會有隊伍帶著他離開烏克蘭回波蘭,但卻並冇有說具體時間。

這年頭也冇個手機電話啥的,倒是有bp機,可馬特維顯然不像用得起那東西的樣子。

這要是不守著點,萬一被人丟下可連哭冤的地方都冇有。

天色還早,教堂裡的黑市還很冷清。

馬特維剛一回來,就看到一個個店鋪老板正百無聊賴地隔著櫃臺聊著天。

這會兒如果再回之前那間石室,就還要再掏20盧布,他可不想在花這冤枉錢!。

冇辦法,馬特維隻能說在這件不大的教堂黑市轉悠起來。

馬特維昨天是跟著邋遢男一起回來的。

因此教堂安保看到他在閒逛也冇管。

溜溜達達走過一間間店麵,這些店老板隻是掃了他一眼就不再搭理,繼續和其他同行們先聊著。

馬特維也冇介意被冷落,依舊自顧自轉著。

不過走著走著,一間店鋪隔間卻是吸引了他的註意力。

或者說是店鋪櫃臺下麵擺放的東西吸引了他的註意力。

隻見在櫃臺下麵,正靜靜擺放著一支外觀看起來有些磨損的ak47步槍!

這槍馬特維可太認識了。

倒不是說他見過,而是因為這槍太有名了。

上一世,如果問哪支步槍是性能最好,可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但如果問「步槍之王」是哪把?那ak47當之無愧。

不為彆的,單是那上億支產量的市場占有率,和被6個國家印在國旗上的象徵意義,就無愧於「步槍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