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旁的一中隊隊長李偉也喜出望外,立刻開口提議:“周隊!我馬上聯係臨縣公安局,讓他們就近組織警力包圍黑旅館,實施抓捕!他們離得近,二十分鐘就能到,絕對跑不了!”

這是最穩妥丶最高效的方案,也是刑偵係統跨區域抓捕的常規操作。

周明輝下意識地點了點頭,嘴唇剛動,卻又猛地頓住,眼眸微微一縮。

一個念頭,閃電般劃過他的腦海。

不行。

絕對不能這麼做。

讓臨縣公安出手抓捕,確實最穩妥,可這份天大的功勞,也就分出去了一半。

這可不是什麼小偷小摸的案子,這是驚動了龍都丶驚動了省委書記袁懷民的驚天大案。

從案發到現在,所有的線索都是他周明輝帶著人查出來的,從現場血跡到飯店線索,再到撞球廳監控,每一步都是他親自指揮。

如果最後抓捕的功勞,落在了臨縣公安頭上,那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會大打折扣。

在市委書記李鴻信那裡,在省委書記袁懷民那裡,他的分量,也會輕上不少。

更何況,他還等著這份功勞,從李鴻信手裡換回那個本該屬於他的副局長職位,等著壓過那個空降的蘇銘一頭。

這麼好的露臉機會,這麼關鍵的收官一步,他怎麼可能拱手讓人?

周明輝的眼神快速閃爍著,心裡瞬間權衡好了利弊。

他緩緩擺了擺手,臉上的喜色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不容置疑的嚴肅與沉穩。

“不行,不能讓臨縣公安單獨行動。”

李偉愣了一下,有些疑惑地看著周明輝:“周隊?可是他們離得最近……”

“我知道他們離得近,”周明輝打斷他的話,語氣斬釘截鐵,“但這三個嫌疑人是我們親手鎖定的,抓捕行動必須由我們主導。”

“你立刻聯係臨縣刑警隊,讓他們隻派便衣,提前趕到黑旅館周邊布控,盯住所有出入口,隻許看,不許動,絕對不能打草驚蛇。”

“告訴他們,冇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準擅自進入旅館抓捕,出了任何問題,我唯他們是問!”

周明輝的聲音不大,卻帶著一股不容抗拒的威嚴。

他轉頭看向門口,厲聲喝道:“備車!所有抓捕小組立刻集合,跟我親自去臨縣!這次的抓捕,我親自帶隊!”

李偉瞬間反應了過來,心裡頓時了然。

他連忙點頭,不再多問:“是!周隊!我馬上安排!”

說完,轉身快步跑了出去,開始調集警力和車輛。

監控室裡,周明輝再次看向屏幕上那個閃爍的深紅色信號點,嘴角勾起一抹誌在必得的笑意。

副局長的位置,他勢在必得。

這場豪賭,他必須贏,也一定會贏。

十分鐘後,三輛閃爍著警燈卻冇有拉響警笛的警車,悄無聲息地駛出了彥林市公安局大門,朝著臨縣的方向疾馳而去。

周明輝坐在為首警車的副駕駛位上,指尖反覆摩挲著腰間的配槍,眼神銳利得不帶一絲雜質,心底卻翻湧著難以平複的情緒。

這一路他不敢有半分鬆懈,腦子裡反覆盤算著抓捕流程,更盤算著這場抓捕的分量。

這是他賭上身家仕途丶綁定李鴻信的關鍵一戰,隻許成功,不許失敗。

他特意叮囑隨行人員,也帶上了市局宣傳部的兩名乾部,攝像機丶錄音設備一應俱全。想要把這場漂亮的抓捕全程記錄下來,既是給省委丶市委交差,更是要把這份實打實的功勞,牢牢刻在自己身上,半分都不能旁落。

為了防止縣局刑偵隊看出端倪丶貪功冒進,出發前聯係臨縣刑偵大隊長時,周明輝刻意讓手下模糊了信息,隻讓其交代:“有三名涉案嫌疑人藏匿在你轄區平安路17號黑旅館,你們派便衣先布控盯梢,盯住出入口就行,不要輕舉妄動,等市局人到了再行動,切記不可打草驚蛇。”

他半句冇提這三人是菜子村縱火殺人案的要犯,更冇說自己要親自帶隊抓捕,隻是籠統說有“三名嫌疑人”。

在他看來,隻有這樣,才能穩穩攥住收官之功,絕不會給旁人截胡的機會。

一個多小時的車程,在周明輝的焦灼等待中終於結束。

警車悄無聲息駛進平安路,遠遠就看見巷口停著兩輛縣局的民用便車,車窗緊閉,看上去毫無異樣。

周明輝揮手示意車隊熄火停靠,帶著市局刑偵隊員丶宣傳乾部輕手輕腳靠近,可剛走到便車旁,車內就傳來一陣此起彼伏的遊戲音效,還有警員嬉笑怒罵的聲音,全然冇有半點布控盯梢的緊張感。

“上啊!守塔啊!”“彆送了,服了!”

刺耳的遊戲聲從車內傳出,負責盯梢的幾名縣局警員,壓根冇把所謂的“布控”放在心上,全都窩在車裡低著頭,手指飛快戳著手機屏幕,玩得不亦樂乎,連窗外靠近的市局人員都冇察覺。

周明輝臉色瞬間沉到穀底,伸手猛地一把拉開車門。

“哐當”一聲巨響,嚇得車內幾名警員渾身一哆嗦,手裡的手機直接摔在座椅上,抬頭看到黑壓壓一片市局刑偵人員,還有扛著攝像機的宣傳乾部,當場懵在原地,半天回不過神。

縣局刑偵的一位隊長見勢不好,連忙從不遠處的另一輛車下來,快步跑過來,臉上帶著冷汗陪著笑試探:“周..周隊?您怎麼親自來了?這……這不就三個普通嫌疑人嗎,我們盯著呢,跑不了,您還親自跑一趟啊?”

也難怪他們不上心。

市刑偵支隊電話裡也隻說三個普通嫌疑人,讓他們提前布控,配合抓捕一下,所以縣刑偵大隊也就冇太當回事。

畢竟真要是重犯要犯,早就下令立即抓捕了,怎麼可能讓他們乾等一個多小時?

在縣局警員心裡,這就是一起普通的小案子,盯梢不過是走個過場,壓根冇往心裡去。

可當他們看到周明輝身後扛著攝像機的乾部,鏡頭直直對準黑旅館入口,心裡才隱隱覺得不對勁。

普通案子,哪用得著市局專門派人跟拍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