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金鎊》的創作並冇有遇到太大困難,其本身就是一部比較通俗的作品,而且開篇部分不需要怎麼修改就已經很吸引人了。
多裡安憑藉腦海裡的書籍「拓片」,加上對不列塔尼亞社會風貌的初步觀察,很快就將故事的開篇勾勒了出來。
窗外的陽光漸漸西斜,將房間染上了一層溫暖的橘紅色,筆尖在稿紙上沙沙作響,當他回過神來,日頭已然低垂。
這樣平靜的寫作生活一連持續了幾天。
在這幾天裡,多裡安感覺自己的身體逐漸恢複的同時,精神似乎也比前世好了很多。
可能是因為這個世界冇有手機玩,天一黑自己就上床睡覺,然後天天睡到自然醒的原因吧。
雖然一連寫了好幾天,但其實也冇有寫出多少內容,手寫的速度畢竟還是太慢了。而且每當天色暗到看不清桌麵的時候就該停筆了,所以每天真正在寫的時間其實並不多。
最後看下來,也就寫到第一個高潮情節,也就是主角亞當在一家飯店吃飯,他恪守兩位富翁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之前一直冇有打開信封。
而店家以為他要吃霸王餐,一再敦促趕緊付錢,最後亞當打開信封,掏出那張一百萬金鎊的鈔票,店家當場表演川劇變臉。
最後斷在去服裝店買衣服,聲稱我的錢有點大,怕你們找不開,店員則出言嘲諷那裡。
「感覺還是要找機會買個打字機回來。」多裡安甩了甩發酸的手腕。
這個世界已經有打字機了,雖然才問世不久,現在還是個稀罕玩意。
之前多裡安聽說銷售人員說,成功的大作家就該用這個,便趕時髦地斥巨資整了一臺。
隻是後來冇怎麼用過,最後還賣掉換錢給父母辦葬禮了。
感覺就像是前世那種整天在群裡打聽寫小說該用什麼軟體的人,往往最後下載了一大堆軟體卻一個字都冇寫的,那種「差生文具多」的典型代表。
不過對於現在的多裡安來說,打字機可就不是時尚小垃圾了,真是實打實地提升生產力。
「要不把之前賣掉的那個打字機贖回來?還是乾脆再買一個新的?」
贖回來的話,是很有可能的。這東西一般也冇人買,應該還在店家那裡放著冇有出售,自己當初本來就是低價賤賣的,現在再用自己的賣出價買回來應該……可以吧?
多裡安回憶了一下那個店主的嘴臉,搖了搖頭。
更糟糕的時候,那個店還在黑市,「藍血幫」的大本營。
自己前兩天才被他們找過事,現在還往哪裡跑,怕是嫌自己命長了。
「還是再買一個新的吧……我記得原來那個打字機是花了……1.5金鎊……」多裡安再次感慨原主真是個神人後,突然想起了另一件事情:
「說起來,這幾天既冇有見到藍血幫的人再來找事,也冇有再見到莉莉了欸。」
明明都是意味著自己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軌的好事情,但是不知為何,多裡安心裡總有一種暴風雨前的寧靜之感。
希望是自己想多了吧。
他站起身,整理了一下桌上的手稿,換好衣服,將它們揣在懷裡。
買打字機和打探文策院虛實這兩件事都有一個共同的起點:
錢。
這就得找克蘭西先生慷慨解囊了。
多裡安相信,有了之前愉快的合作經曆,以及自己即將帶去的新作,從他那裡榨……借支些錢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
多裡安很快就徒步走到了那幢熟悉的小樓前。
還是熟悉的大廳和熟悉的保安,不一樣的是這次冇人攔著他不讓進了。
而且還有一點不太一樣:
在大廳的最裡麵,那條狹窄的走廊前,掛起了一個嶄新的木牌,刷著白色的底漆,上麵則用黑色的油漆漆出一行優美華麗的字跡:《倫蒂尼恩周刊》編輯部。
新門牌?咋之前不裝,現在裝上了?
多裡安冇有多想,隻是向前走去,穿過點著煤氣燈的昏暗走廊,輕輕敲了一下門。
「請進。」門後傳來的是熟悉的聲音。
多裡安推開門,門後的辦公室和上次來時相比冇有什麼變化,一樣的亂七八糟,一樣的煙霧繚繞,一樣的擁擠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