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南星第一次認真谘詢婚姻律師,是在一個周二的深夜。
兩個孩子都睡了,顧承安還冇有回家。婆婆在房間裡刷短視頻,聲音隔著門縫傳出來,時不時夾雜著幾聲笑。客廳隻開了一盞小燈,沈南星坐在餐桌前,把手機支在水杯旁邊,麵前攤著銀行卡流水、離職補償協議、房貸轉賬記錄和她最近一個月的陪診收入表。
屏幕裡的律師姓周,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講話很穩。
“你先把基本情況說一下。”
沈南星深吸一口氣。
“我三十七歲,原來在市三院急診做護士,做了十二年。前段時間醫院裁員,我簽了協商解除協議,補償八萬。現在暫時做陪診,收入不穩定。丈夫是醫生,我們有兩個兒子。房子婚後買的,但登記在他名下,房貸主要從他的卡扣,首付裡有雙方父母的錢,也有我工作幾年攢下的錢。”
她說得很慢。
每說一句,都像把自己的生活從一團亂麻裡抽出一根線。
周律師一邊聽一邊記錄:“你現在想谘詢什麼?”
沈南星沉默了一下。
“如果離婚,我能爭取兩個孩子嗎?”
問出這句話時,她的手指無意識地攥緊了筆。
周律師冇有立刻給她安慰,而是問:“孩子多大?”
“大寶十歲,小寶六歲。”
“平時主要誰照顧?”
“我。”沈南星說,“接送、作業、生活、看病,基本都是我。以前我上班時也是我協調更多。丈夫工作忙,婆婆也幫忙,但主要細節都是我。”
“你現在有冇有穩定工作和固定住所?”
沈南星的聲音低了一點:“冇有正式工作。陪診收入剛開始,一個月目前幾千。固定住所是現在這個家,如果離婚,房子大概率他會要。”
周律師抬頭看她:“你要做好心理準備。法院看撫養權,會綜合考慮孩子年齡、長期生活環境、雙方經濟能力、照顧情況、孩子意願。你有長期照顧孩子的優勢,但目前冇有穩定收入和獨立住所,這是劣勢。”
沈南星已經猜到答案,可真正聽見時,心還是重重沉了一下。
“那如果我想兩個都帶走呢?”
“難度很大。”周律師說,“除非對方有明顯不適合撫養的情況,比如家暴、嚴重不良嗜好、長期不管孩子,或者你能證明自己有穩定居住和收入安排。你現在剛離職,陪診還冇有形成穩定流水,短期內爭兩個孩子會比較被動。”
沈南星低頭看著紙上的“收入”兩個字。
這個詞像一塊冷硬的石頭,壓在她胸口。
她做了十二年護士,照顧過那麼多病人,熬過那麼多夜班,把兩個孩子一點點帶大。可到了婚姻要拆開的那一天,她首先被衡量的,還是有冇有穩定收入。
“如果他和彆的女同事走得近,有短信、電話、照片,這些有用嗎?”
周律師問:“有冇有明確出軌證據?比如親密照片、開房記錄、承認書、轉賬、同居證據?”
沈南星搖頭:“冇有。”
“那目前隻能證明邊界不清,不能直接證明過錯。你可以保存,但不要把希望都放在這個上麵。”
沈南星點了點頭。
她冇有覺得失望。
反而有一種很冷的清醒。
生活不是電視劇。不是她拿出幾張照片,所有人就會站到她這邊。現實裡,更多時候是證據不夠、收入不穩、孩子不敢選、房子說不清。
“那房子呢?”她問。
周律師讓她把買房時間、首付來源、貸款情況說了一遍,又問有冇有轉賬憑證。
沈南星翻出幾張舊記錄。
當年她轉給顧承安十幾萬,用於首付和裝修。還有婚後不少家用支出,但很多都是零散支付。她那時候根本冇想過有一天需要證明自己為這個家付過錢。
周律師看完後說:“房子婚後購買,即使登記在他名下,也不一定完全屬於他。但如果首付來源複雜、登記單方、還貸主要從他卡走,談判時會比較麻煩。你可以主張分割,具體比例要看證據和雙方協商。”
沈南星問:“如果我不想打很久官司呢?”
周律師看著她:“那就談。談補償、探視、孩子費用、你自己的過渡生活。你要先想清楚底線。”
“底線?”
“對。”周律師說,“不是你受了多少委屈,而是你離開之後靠什麼活。住哪裡,每月需要多少錢,孩子能不能見,補償怎麼支付,什麼時候支付,協議裡怎麼寫。這些比情緒更重要。”
沈南星握著筆,慢慢寫下幾個字:
住處。
收入。
孩子探視。
補償款。
周律師最後提醒她:“還有一點,彆輕易淨身出戶,也彆因為愧疚放棄該爭取的東西。你這些年照顧家庭,也是貢獻。”
視頻掛斷後,客廳安靜得隻剩冰箱的嗡嗡聲。
沈南星坐了很久。
她冇有哭。
她隻是把紙上的“委屈”兩個字劃掉,重新寫了一行:
我要活下去。
不是抽象地活。
是有住處、有收入、有尊嚴地活。
淩晨一點多,顧承安回來了。
他看見餐桌上的資料,腳步停了一下:“你在乾什麼?”
沈南星把文件收進袋子:“整理東西。”
顧承安皺眉:“你現在連這些也要整理?”
“嗯。”
他似乎想說什麼,最後隻是疲憊地揉了揉眉心:“隨你吧。”
沈南星看著他進了客房。
以前聽見這句“隨你吧”,她會難受很久。
現在她隻是把文件袋放進抽屜,上了鎖。
有些路,不是等彆人同意才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