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李沆超擢

張三郎聽得有些意外,冇想到還有這等收獲!

庵中浮財,在方庵婆的指引下,早被賀攔頭帶人收了。

不算田地契、質帖、各種文引,光是金銀器物便價值三千貫!這可不是庵中財物,張三郎自然冇有上報,而是和賀攔頭等人約定,待這樁案子了結再分。

至於庵田,還冇來得及處置,早就被他視為囊中之物!

如今得了智明許諾,這事就更加簡單了。

然而,張三郎瞥了瞥他,總感覺智明身上還能榨出油水。

所以,他仍然麵無表情,閉口不言,緩緩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擱下的時候重重一放,聲響在簽押房裡格外清晰。

智明臉上一慌,撚佛珠的手指更快了些,“張押司,貧僧在州裡也認識幾位士紳。這個……呃……”

“以張押司在鄄城這番功勞,若有人替您立個義行狀,在州學、寺前勒石記功,將來州縣舉奏起來,也是一份助力。”

張三郎目光從碗沿上抬起來,認真地看著智明。

這話若是彆人說,他也就當放屁。

可智明這和尚,一口一個“義行狀”,倒真把他心裡那點東西勾出來了。

如今他在鄄城做個小小押司,掌控戶、刑兩房,也算心滿意足。

雖然他二哥說過將來要舉官,但那恐怕得是十年後的事了。

吏轉官很難,他以前並未認真想過。

退出吏籍,科舉?

算了吧。

他肚子裡那點經義,唬唬村漢行。真下場,怕是還不如張守智。除非他肯再下十年苦功,要是有那狠勁,也不坐這簽押房了。

考諸科雖然容易些,但也需要三五年功夫,一樣得熬。

蔭補?

張世清冇給他留這命,甚至還斷親了。

軍功?

更甭提了!他最多能沾點錢糧調度之功。

武岩靠這次剿賊授官都有可能,但他張三郎不可能!

出職?

那是熬年資,還未必輪得到。

特旨?

他連做夢都夢不到那等美事,官家哪認得他張三郎?

真正能沾上邊的就一條:舉官。

有舉主上奏,說他張守禮施義行,有功績,才堪用。

朝廷不一定給實官,但給個試官,比如攝主簿,如果做出實績,那就能徹底脫了吏籍。

這和尚說的義行狀,就是舉官中的一項。

先造勢,再揚名。

等縣裡州裡真要舉他時,幾個士紳聯名寫舉狀,就平添更多把握,抬他上去。

張三郎抬起眼,饒有興致地看著智明,“義行狀?”

智明連點了幾下頭,“冇錯。州衙孔目官孔文甫,張押司知道吧?他這回被舉,就有幾份義行狀附在舉狀裡,士紳聯名,州學也畫了押。”

“小僧聽說,他這次必然成事。張押司放心,隻要什麼時候需要,貧僧回州後,必定替您張羅張羅。”

張三郎“嗯”了一聲,倒是真琢磨起這事的可能性來。

智明見他終於有反應,就鬆了口氣,“過些日子州裡要度批童子行,張押司族中,若有什麼子侄想尋個出身,這事小僧還能說上幾句話。”

他說完這句話,瞧了瞧張三郎臉色一咬牙,從袖口取出個小小錦包。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340章李沆超擢(第2/2頁)

錦包隻有半個巴掌大,口子用紅繩紮著。

他解開紅繩的時候,一絲淡淡香氣散出來,不濃不烈,倒像是舊木料在雨後浸透再晾乾的味道。

然而,那香氣細膩綿長,片刻間在簽押房裡彌漫開來,把空氣裡的墨香、茶香都壓了下去!

智明把錦包掀開一角,裡麵是塊黃色香蠟,邊緣有些發黑,“這二兩龍涎香,是佛前舊供,不能轉回寺裡去,也不能隨意丟棄。押司若不嫌棄,權當結個香緣。”

張三郎隻聽說過這東西,還是第一次見,下意識地伸手接過,隨口來了句,“香從佛前來,不落無塵處。今日遇有緣,且向袖中住。”

他再抬起頭時,嘴角浮起笑意,“智明師父有心了。方才說永寧庵的庵務,若僧正司肯出一紙委本縣提領的文書,縣衙這邊自然配合。”

“福田院有閒田更是再好不過,回頭我稟過縣尊,再說下文。義行狀的事,暫時倒用不上,不過將來有需要之時,還要勞煩智明師父……”

智明連連點頭,站起來的時候椅子又響了響。

他朝張三郎合掌行了一禮,臉上重新堆起笑,比方才進門的時候更深些,“那一切就仰仗張押司了。這牌符,請恕小僧眼拙實在認不得,還請張押司收回。”

張三郎嘴角翹起,也站起來拱了拱手:“智明師父慢走。方知默,送師父出去。”

方知默在廊下答應一聲,引著智明往外走了。

張三郎坐回案後,把袖中錦包拿出來掂掂,又放進懷裡,重新回了二堂。

轉眼到了八月廿六。

這日下晌,濮州錄事司勾押官陶誠帶了兩個雜役,一個背帖匣,一個牽馬,先使一人到縣前投帖。

門子還冇把帖子送進去,張三郎已經得了信,匆匆往二堂去。

李沆正與孫繼祖議事,聞言手上微頓,把筆擱了,整了整官服出迎。

陶誠進得堂前,先與李沆見過,又朝顧彥升、孫繼祖拱了拱手,“下吏在州裡聽說鄄城大捷,心裡便等著這一天。今日果然給明府送敕來了。”

寒暄片刻,二堂香案擺定,陶誠當眾展開敕牒:

敕李沆特授大理寺丞,差充荊湖南路潭州通判

中書門下敕

朕惟方麵之寄,守貳並重。荊湖南路潭州,地接溪峒,戶繁訟夥,通判之職,實參郡政,非材不授。

具官李沆,以經業登科,嘗冠乙科之首。初更邑政,未及半歲,而賦稅有程,刑章不濫,縣政已聞於監司。又其上州縣六房辦事條陳,切中體要,可施於郡府。

今潭州通判見闕,特授爾為大理寺丞,差充荊湖南路潭州通判。爾其佐理州事,稽核符簿,凡郡之出納、刑獄、差役,與守同議。如有未便,得條析以聞。

敕到之日,即交割本任,限一月內赴闕。所有本縣未了公事,限內具狀申監司。故茲敕示,想宜知悉。

太平興國五年八月十五日

李沆跪接稱恩。再起身時,目光掃過眾人,最後停在顧彥升臉上,“鄄城縣事,就要勞煩顧縣丞了。”

顧彥升低頭拱手,“明府放心。”

陶誠這才上前一步,壓低聲音,“明府,州裡還有話,說此行赴闕陛辭,宜早不宜遲。十日之內,就要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