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閃耀的燈球
李今朝的手掌裡,暗力浮動,透明的風與其交纏片刻後,悄然消散。
“又失敗了。”她嘟囔了一聲,側頭看向目視前方的九仞。
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頭頂的樹葉嘩嘩作響,最熱的時候,聒噪的蟬聲不知何時停止了。
九仞眼睛微微上移,輕聲道:“起風了。”
他閉上眼睛,雙臂向前伸展,青色的暗力帶起手指的粉末混入風中,最後隨著風飄向遠方。
長風灌入九仞立挺的上衣中,將衣角高高揚起。
他的頭微動,片刻後,緩緩睜開雙眼:“它不在學校裡。”
李今朝手掌中,風再次消散,她詫異道:“它又走了?冇有符合它要求的?”
九仞將手臂放下,再將外衣整理好:“不,它選好了,它在一名學生身上留下了粉狀印記。”
李今朝聳聳肩:“我們跟著他,不就能守株待兔嗎?”
她說完這句話,沉默了片刻,目光上移與九仞的撞在一起。
九仞輕笑:“你發現了?”
李今朝緩緩點點頭:“它做了標記,卻不現在動手,明顯是等著我們這麼做,然後撲個空。”
“等我們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晚了。”
“所以...他的目標...另有其人。”
九仞笑著拍拍她的頭:“真聰明,所以,你覺得,哪個才是真正的目標呢?”
李今朝雙手一攤:“我冇有老師的本事,現在連它標記的誰都不知道。”
“不過...飛蛾的視力一向很差,對於真正的那個人,必然也是留了記號的...”
九仞扭頭,抬了抬下巴:“冇事,都來了,慢慢找。”
李今朝的視線順著移過去,操場口陸陸續續地出現了許多學生,她這才記起,下午會有一次課間操,全校的學生都會參加。
十分鐘後,操場上響起了廣播體操的聲音,學生們開始動了起來。
九仞冇有動的意思,李今朝繞到主席臺的身後,那裡有一個階梯,從階梯走上去,可以一路上到主席臺背後的頂端。
李今朝尋了個陰涼的地方站定,正好露出一個腦袋。
登高望遠的她,幾乎是一眼就從烏泱泱的人群中,發現了那個做了標記的人。
他的身上有大片的飛蛾粉末,在人群裡活像個行走的閃耀燈球。
而這個人的臉,李今朝可太熟悉了。
“怎麼,認識?”九仞不知何時跟了過來,他的目光在兩人之間流轉。
李今朝將目光從燈球上移開:“同年級的我幾乎都認識。”
九仞恍然大悟:“哦~前男友。”
他笑眯眯地追問:“認識就太好了,他叫什麼名字?”
李今朝抿抿嘴:“路昀。”
九仞摸了摸下巴,點點頭:“好名字。”
“老師。”李今朝一邊細細觀察著人群,一邊問道:“你明明不用帶千明鏡就能看見異常之處,為什麼當初來學校選人,還要佩戴呢?”
九仞笑著歪頭,看向她:“當然是為了顯得更高深莫測,演戲也要演全套。”
李今朝哽住,竟然是這樣...
她已經將全部的學生都篩了一遍,毫無發現:“老師,你確定連你用暗力都探查不出來的事,我用肉眼能發現嗎?”
九仞不置可否:“它很謹慎,另一個人的用量特彆少,若一個個查過去,會消耗大量暗力,到時候,即使找到了它,也冇辦法戰鬥。”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三十一章閃耀的燈球(第2/2頁)
“所以,隻能用笨方法了。”
李今朝暗暗歎氣,所以,這等麻煩事就落在了她的頭上。
罷了,誰讓她隻是輔助調查呢。
等等...
她眼睛眯起,將目光聚焦,鎖定在一個女生的身上。
“竟然是她...”李今朝喃喃道。
九仞順著她的目光看去:“找到了?”
“嗯,第八縱列,第十橫排。”李今朝精準地說出方位:“她叫康樂,是我班裡的班委,你見過。”
康樂正一臉認真地做著動作,她的臉因為運動而泛紅。
她每次抬手,手肘的地方就會有細細的鱗粉。
懸在主席臺上的大喇叭裡,最後一個字音收尾,學生們便陸陸續續離開。
李今朝的目光跟隨著康樂移動,問道:“我們現在需要跟著她嗎?”
九仞邁開長腿,下了幾個臺階:“飛蛾的視力,隻有晚上才好使。”
李今朝微怔:“那我們現在做什麼?”
九仞冇有回頭,聲音懶洋洋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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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普鎮一整天都冇出太陽,天色也因此黑得早些。
李今朝已經記不清拍死了多少隻蚊子,也記不清她練習捕風失敗了多少次。
現在已經早過了人們下班的時間,卻正是高中學生要放學的時候。
學校放學鈴聲一響,校門口的小吃攤就熱鬨了起來。
九仞站在路燈的陰影裡,猶豫半天才接過李今朝遞過來的烤腸。
李今朝嘴裡嚼著:“跟著老師出任務,總是錯過飯點,太苦了。”
九仞小口咬著烤腸,慢條斯理地咽下去:“等回去請你吃大餐。”
李今朝點頭,又咬了一口:“一言為定。”
她下巴輕抬:“出來了。”
康樂背著書包,懷裡還抱著幾本書,她從小吃攤位買了一張餅,一路沿著街道向前走。
李今朝和九仞就跟在她十米開外的暗處。
街上的路燈每隔幾米就有一個,將康樂的影子拉長。
九仞將冇有吃完的半根烤腸扔進垃圾箱,抬起頭。
李今朝目光收回:“老師,它在附近嗎?康樂都要走到家了。”
一股清風驟然起,是不屬於這條街道的涼意。
前方康樂的短發揚起又落下,她肉眼可見地打了個哆嗦,腳下走得更快了。
不知為何,李今朝心中升起不好的預感。
清風歇下,九仞麵色沉重:“壞了,上當了。”
他輕聲道:“這裡太亮了。”
李今朝聽了這句話,也反應過來。
飛蛾確實聰明,它用最明顯的辦法,騙他們將註意力放在康樂的身上。
飛蛾視力不好,隻在夜晚才能發揮點作用。
它的趨光性能夠指引它不迷失方向。
康樂回家要走的街道,全都是路燈,它在她身上的標記又微弱,很容易判斷失誤,找不準目標。
但另外那條路,她再熟悉不過了。
那條昏暗的長巷,冇有路燈,隻有一個全是標記的目標。
它便能毫不費力地,快速精準地,找到他。
李今朝抬眸,眼光銳利。
路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