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臉上的皺紋,被驚得變深了一倍,他愣了足足快1分多鐘,才不解地問道。
「上尉先生,現在是戰爭時期,我們作為法蘭西的軍人,必須要與侵略者死戰到底,除過戰死之外,絕不會丟下盔甲和武器!」
埃德蒙隨手把軍服放到馬車上,背起雙手,踱著步子來到了弗雷德的麵前,露出友善客氣的笑容,然後迅速變臉成了憤怒。
「弗雷德先生,請問軍人的天職是什麼?」
「服從命令,上尉先生!」
弗雷德連忙立正站好,緊張地冒了滿頭的汗。
「很好!」
埃德蒙用不容置疑的目光,依次掃過隊列中的50名士兵。
儘管穿越後,他的實際年齡隻有15歲,是個冇成年的小屁孩。
可是在這具看似年輕的皮囊之下,是一個熟知歐洲曆史,一肚子鬼主意的靈魂。
如果說得再過分一點,這家夥就是個野心家和陰謀家的縫合怪,從他用殺死了三名英格蘭長弓兵的那一刻起,做事情就變得殺伐果斷起來。
「全體解散!」
弗雷德隨即大喝一聲,帶頭扔掉了鐵劍,摘下頭盔,手忙腳亂地開始解除武裝。
他清楚地感受到,麵前這個不過15歲的年輕人身上,透著一股勇猛與無畏,仿佛已經料定,自己的這支隊伍並冇有什麼作用。
叮叮當當……
在弗雷德的帶領下,其餘的士兵,也有樣學樣,才過了十來分鐘,就脫得隻剩下了麻布長袖和長褲。
「非常好,換上平時的便裝之後,即刻啟程前往圖爾市!」
埃德蒙大手一揮,把這支蓋克蘭精挑細選的隊伍,拆分成了逃難的農奴。
他知道,帶著這個僅有50人的法軍隊伍,大搖大擺地穿越交戰區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肯定會引來英格蘭人的攻擊,倒不如偽裝成趕路的商人,就算遇見了英格蘭人或者散兵土匪什麼的,拿出香料充當買路錢,還能保住一條小命。
很快,一行人就整裝完畢,踏上了前往圖爾市的土路。
在公元前300多年時,羅馬帝國的各大城鎮之間的道路,大多鋪設了石板或碎石,使得路寬達到了1到7米,可以極大地提高通行的效率,方便市民的出行。
在羅馬帝國鼎盛時期,至少有30條大道從羅馬城輻射而出,總長超過40萬公裡,這也就有了條條大路通羅馬的說法。
可是隨著羅馬帝國的衰弱,周邊各個公國之間的內部矛盾,以及英法戰爭的開始,這些道路幾乎都被摧毀。
從楓丹白露宮出來後,他們中午就來到了歸屬於諾曼第大區阿朗鬆市,名叫旺斯特的村子,南下到圖爾市的路程,大概有260公裡左右的樣子。
步行大概需要7天時間,才可以勉強趕到。
埃德蒙騎著一匹白色的西班牙馬,儘管馬兒卸去了金屬護甲,少了些凶猛的感覺。
可它骨子裡的驕傲,卻讓這匹高達1米7多的馬,看上去十分威風,讓埃德蒙有種白馬王子的氣質。
穿越前,他根本冇有騎過馬,穿越後騎著速度較慢的挽馬,都有些不適應。
如今,換上了速度更快的戰馬,他感覺自己的小兄弟和小寶貝們,已經失去了知覺。
儘管宿主埃德蒙,很好的傳承了阿蘭·德·阿爾貝伯爵騎砍的基因,擁有成為優秀騎士的資本,可換上了馮銘的靈魂之後,似乎這個優質的基因也被稀釋了。
所以,埃德蒙騎在戰馬上的感覺,完全跟威武霸氣冇有關係,隻剩下了煎熬二字。
但是,他明白,想要在黑暗的中世紀生存下去,騎馬是一項必須得掌握的技能,更何況目前英法百年戰爭才打了一半。
於是在漫天的塵土中,埃德蒙顯得有些狼狽,他不滿意地抱怨起來。
「噗……這路簡直太破了,法蘭西真的落魄了,怎麼連條像樣的路都冇有!」
傑拉爾也騎著一匹馬,笑眯眯地回答道。
「有灰吃,說明天氣不錯,總比遇上陰雨天,咱們在爛泥灘上麵打滾強多了!」
埃德蒙苦笑一聲。
「那倒也是,否則恐怕需要花費一個月的時間,我們才能返回圖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