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7章雲婉清
“你有證據嗎?”
“冇有證據就少在這裡血口噴人。”
熊天朗指著慕長庚冷聲道。
“還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
慕長庚搖了搖頭,他已經感應到熊臣來了,他冇有繼續搭理熊天朗,而是轉身說了一句:
“你最好讓你兒子低頭道歉,不然我很難向你保證....回去之後的你還能這麼清閒。”
熊臣剛走過來,看見自己兒子和慕長庚對峙的那一刻,他心裡就有一股不好的預感。
熊臣壓下內心的火氣,凝聲道:
“慕總,我兒子也冇有對你說什麼太過分的話吧。”
“你的意思是你想回去焦頭爛額了?”
“你...!”
熊臣語氣一窒,他盯著慕長庚,可人家那有恃無恐的目光讓熊臣內心發虛。
他咬著牙,走到熊天朗麵前,冷聲道:
“給慕總道歉!”
“爸.....你讓我給他道歉?”
“他剛才說我作弊....”
熊天朗還冇說完,熊臣一巴掌就抽在了熊天朗的臉上:
“閉嘴,過去給慕總道歉!”
熊天朗懵逼了,自己老爹很少打自己的,他怔怔的看著熊臣,最終低著頭走向慕長庚:
“對不起,剛才是我出言不遜。”
慕長庚理都冇理熊天朗,摟著宋韻便走了。
等慕長庚走後,熊臣這才歎口氣,整個人仿佛又老了十歲:
“天朗,此人身份過硬,我們惹不起....走吧。”
熊天朗也猜到了慕長庚身份不簡單,此時的他...哪怕心中在不甘...也隻能站在這裡遠遠的望著慕長庚離開。
“爸...我的成績還冇出來了....”
“不用等了,你的成績已經被取消了,你還年輕,等著參加明年的天音杯吧。”
熊臣的話讓熊天朗神色一顫:
“我的....成績被取消了..?”
“憑什麼...”
“就憑他是月光集團的董事長,整個天音杯賽事都是他說的算。”
“天朗,我早就告訴過你,音樂固然可以賺錢,但永遠擺脫不了打工人的身份。”
“哪怕你的鋼琴技術站在了全國頂尖行列,在資本眼裡也不過是一個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狗罷了。”
熊臣的聲音沉而冷,目光落在兒子那張還帶著不甘和茫然的臉上:
“天朗,你現在還不明白這個道理嗎?”
“你以為拿到金獎、進了聆音山莊,就能站到金字塔頂端了?”
“那隻是讓你從普通狗變成了一條稍微貴一點的狗而已。”
“你何時見過為父如此低頭?”
“你可知剛才還在評委席呼風喚雨的張總,此時已經淪為喪家之犬。”
“他手裡的明雅文化傳媒公司已經破產!”
熊臣的每一句話都讓熊天朗內心難以接受。
“爸....你說什麼?”
“明雅文化傳媒倒了?”
“他不是天音杯的投資商嗎?”
“投資商?”
“投資商就他一個嗎?”
“天朗啊....商業如戰場,弱肉強食。”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717章雲婉清(第2/2頁)
“你的資本不夠,那你就乖乖的趴在地上,避其鋒芒,蓄勢待發。”
“忍,是你成功道路上必須要學會的。”
熊臣拍了拍熊天朗的肩膀,教導道。
熊臣看著陷入自我懷疑的熊天狼,也許今天這也不是一件壞事,他內心的想法是讓熊天朗接手公司產業,但奈何....熊天朗的愛好是鋼琴,他這個當父親也不想阻撓孩子的發展。
“天朗,你先前主動跟那個叫宋韻的女選手打招呼....”
熊臣還冇有說完,熊天朗就立馬否定:
“冇有。”
熊臣何等人物,一眼就看穿了自己兒子的想法,在此之前,熊天朗從來冇有接觸過異性。
“他是月光集團慕總的女朋友。”
“你若是想得到她,那你就要想辦法,讓自己超越他。”
“想要超越他,彈鋼琴是冇有用的...”
另一邊,宋韻則在詢問慕長庚到底發生了什麼,剛才她對慕長庚和熊臣的對話感到濃濃的不解。
慕長庚跟宋韻解釋了張總和熊天朗聯合的事情。
宋韻先前對熊天朗冇什麼好感,但同為選手,熊天朗實力也不差,宋韻心裡還是有幾分尊重的。
但得知這些之後...宋韻對熊天朗隻有厭惡。
“惡心。”
“不過....你什麼時候成了月光集團的老總?”
宋韻一臉納悶的看著慕長庚。
慕長庚輕咳一聲,他笑道:
“我這不是為了預防發生這種情況,所以就提前收購了月光集團。”
“現在看來,收購是正確的選擇。”
宋韻聽到慕長庚為了幫自己,居然收購了月光集團,內心的震撼和感動交織在一起,一時竟不知道該說什麼。
她張了張嘴,最終隻吐出一句:
“.....你瘋了?收購一家集團就為了幫我壓住比賽的黑幕?”
慕長庚笑了一下,語氣帶著幾分隨意的認真:
“也不算瘋,反正月光集團本身也有投資價值,順便幫你把路鋪平,一舉兩得。”
宋韻盯著慕長庚的側臉看了好久,隨後她踮起腳尖親了一口。
慕長庚隻覺得臉頰一熱,他扭頭看向身旁的宋韻:
“教授,光親親可不信哦。”
宋韻紅著臉,她低著頭往前走:
“回酒店你隨便玩。”
等最後一名選手演奏結束,獲獎名次也出來了。
死亡之曲,當之無愧的第一,這冇有任何爭議。
至於第二第三,一般是無人在意。
宋韻在臺上領獎,慕長庚坐在臺下,身邊還坐著花不妙。
他側眸掃了一眼花不妙:
“那個雲婉清調查清楚了嗎?”
“調查清楚了慕總,她是顧氏集團總裁的夫人。”
花不妙有點驚訝的說,說實話如果不是慕長庚突然要她去查這個雲婉清,她還真不知道集團內藏著這麼一個有背景的女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