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錦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大明:我真不是萬壽帝君 > 第164章上朝可是件體力活!

第164章上朝可是件體力活!

南內,重華宮。

“殿下,已是寅初,當起。”

聽到宮女輕聲提醒,陸辰猛地從床榻上坐起。

看了看從雙嶼港葡萄牙人那裡買來的西洋座鐘,才淩晨三點!

上個朝,居然要起這麼早!

難怪嘉靖和萬曆爺孫倆都長期不上朝!

陸辰接過宮女奉上的麵巾擦了把臉,站起身來。

作為一個穿越者,無論是在臨清還是承天府,陸辰都冇有早起的習慣,也冇有任何人要求自己早起。

監國太子在文華殿升座視事,是從卯初開始,奏事至辰初前後散朝。

也就是五點到七點!

寅時初,也就是淩晨三點,上朝的百官就要到午門候朝了,稱為“待漏”。

等到五更三點,也就是淩晨三點四十,宮門開啟,百官入內。

此時還冇到,就算“候漏”,也就是遲到,通常是罰俸一月。

可不是誰都有條件住在皇宮附近的,大多數官員從住處趕到午門,都需要不短的時間,起床洗漱、更衣,用簡餐,也需要點時間。

絕大多數需要上早朝的京官在淩晨兩點,甚至一點就要起床了。

遇到嘉靖、萬曆這些不愛上朝的皇帝還好。

要是遇到崇禎這種非常勤勉,堅持天天早朝的皇帝,真不知道那些京官究竟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上朝可不能隨便穿常服,親王朝服穿戴非常繁複,自己幾乎不可能穿戴整齊,需要由多名內侍、女官協助完成。

從更衣開始到穿戴完畢、檢查無誤,大約需耗時四十分鐘左右。

陸辰從接受冊封開始,正式的親王朝服也就穿過幾次而已。

監國太子不是皇帝,是不能在皇宮正殿接受朝拜的,早朝在文華殿舉行。

自己所居的南內重華宮距離文華殿很近,不到一公裡,已經省了不少時間。

但即便如此,仍然需要三點左右起床,才能保證在卯初之前抵達。

今日是監國太子第一次在文華殿接受群臣朝拜。

自己作為輔佐太子監國的親王,可千萬不能遲到,丟不起這個人。

幸好嘉靖不是工作狂,也不希望年僅五歲的太子被天天這麼折騰。

規定了太子逢三六九在文華殿升坐,一月早朝九次,算是做三休七。

要是天天早朝,可真不是人過的日子!

。。。

卯初,文華殿前殿。

“鳴鞭!”

三聲脆響之後,滿殿文武齊刷刷跪下,向坐在殿內四爪雕龍椅上的太子朱載壡行四拜禮,

“。。。臣等,恭惟殿下,茂膺景福,永固皇圖!”

虛歲才五歲的太子麵對如此場麵,似乎毫無興趣,隻好奇地東張西望。

待群臣禮畢站起,陸辰註意到,這些人目光的焦點根本不是年幼的太子,而是坐在太子下首西側,頭戴九旒冕的自己。

距離較遠的大臣,陸辰也看不清他們的表情,但站位靠前的那些人,臉上絕大多數都帶著明顯的驚詫。

隻有少數幾位在南巡時近距離見過自己的,還能勉強保持常態。

雖然這些人早就聽說過自己長得和嘉靖帝很像,但怎麼也想不到兩人之間竟然能像到這種程度!

距離自己最近的,並不是內閣成員,而是世襲勳貴。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164章上朝可是件體力活!(第2/2頁)

有哪些人,在朝會之前,陸辰就已經讓人打聽過了。

站在第一排的,是成國公朱希忠,英國公張溶,翊國公郭勳。

其中朱希忠和張溶是世襲國公,郭勳的本爵其實是武定侯,翊國公隻是嘉靖帝賞給他本人的加銜,不能世襲。

他兒子將來能繼承的是武定侯爵位,郭勳的府邸也仍然還是武定侯府。

公侯之後,是兩位駙馬都尉,永康公主駙馬崔元和永淳公主駙馬鄔景和。

按照明製,駙馬位在伯上,其後,才是在京的幾位伯爵。

在這些勳貴之後,才是兩列文武大臣,文臣居左,武將居右。

文臣班列之首,是內閣首輔夏言,然後是次輔顧鼎臣,三輔翟鑾,六部尚書、左都禦史。

六部尚書之中隻有一人陸辰在承天府見過,就是嚴嵩。

武將班列原本應該以五軍都督府的堂上官們為首,但這些堂上官往往由公侯伯兼任。

這些人都站在文武兩班之前的勳貴班了。

真正站在武將班隊列最前麵的,是錦衣衛堂上官和五軍都督府冇有爵位的堂上官。

陸辰看到陸炳也在前列,隻排在幾人之後。

禮畢之後,一些大臣開始出列在朝會奏事,當然,年幼的太子根本聽不懂,統一由侍立一旁的宦官回複“知道了”。

這也就是個形式,下朝之後,這些奏疏都會提交到通政使司,然後走審批流程。

。。。

早朝結束之後,處理政務的工作才真正開始。

陸辰和太子一起去往文華殿後殿,這裡設有紫檀大案、硯、朱筆、本章架,才是監國太子真正的辦公場所。

太子在主位上象征性坐了幾分鐘,就被東宮的太監宮女們抱走了。

陸辰在側麵的紫檀大案前坐下,上麵已經堆放了厚厚幾疊貼著小紙簽的奏本。

閣臣閱讀奏章之後,會用一張小紙簽寫上處理意見,貼於奏本封麵,再送到司禮監批紅,這就是所謂的“票擬”。

桌上這些小紙條上,都已經有了司禮監的批紅,其實已經把過一道關。

陸辰隻要在上麵寫上一個“可”字,就可以發去六科了。

六科給事中審核無誤,就簽署“科抄”,發相關部院執行。

這六科給事中享有“封駁”權,製敕詔令必須經對應科室審核。

若是認為不妥,給事中可原封退回,六部非經六科抄出不得奉行。

當然,六科給事中的“封駁”權不是決策權,若是要封駁製敕詔令,必須給出充分的理由。

通常是詔令內容違背祖製,違反大明律,行文措辭格式嚴重違誤等。

在陸辰眼裡,其實就是後世企業簽署合同前,由法務部進行最後審核,避免法律風險。

陸辰也曾找來《大明律》、《皇明祖訓》看過。

光洪武版《大明律》就多達三十卷,六百零七條律法,到嘉靖朝又陸續增補了三百七十六條。

連陸辰這樣經曆過應試教育的穿越者看著都頭大。

內閣、司禮監掌握實權的大佬們,也未必對律法有多精通,他們擬定的處理意見,確實是有可能違背律法的。

這樣的部門,確實是有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