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第四特區,小猛拉。
相比混亂的大曲林,這裡的治安就要好很多,經濟也相對發達一些。
至少霍永孝在大皇宮邊上的巷子裡當街就敢動手的行為,在這裡還是有收斂一些。
畢竟這裡雖然也不歸老緬政府管理,但是這個特區的統治者可就住在這個城市,上下一條心不說,還是有武裝軍隊。
誰敢在這炸刺,那是不知道死字怎麼寫。
而這個特區的首領,也是一個傳奇人物,不僅祖籍是東大海南人,自己也是根正苗紅在東大長大的。
當初為了響應國家的號召來到雲南下鄉插隊,後來到緬共作戰,因軍功卓越,一步一步爬到緬共高層,前後兩次獲得民族英雄的勳章,最後更是娶了前果甘王的女兒。
在撣邦獨立的時候,他更是占據了小猛拉成立第四特區,自立為王。
他本姓林,不過在老緬的名字叫做吳再林,意思是東大的林不在了,隻剩下了老緬的他。
老緬是一個有名無姓的國家,吳,不是一個姓,而是一個尊稱。
類似於英語中的“mr”、漢語中的“先生”。
霍永孝回憶著關於小猛拉地區的信息,眼底也是多了一分火熱。
‘大丈夫,當如是也。’
進入小猛拉,霍永孝示意大佛停車,朝著林木森說道:
“林先生,那我們就在這裡分彆了。”
林木森一路上與霍永孝聊得很高興,心裡卻是對霍永孝越發忌憚。
他冇什麼文化,但是也知道一個道理。
一旦你和一個不熟的人聊天很開心,那麼大概率對方的段位就高你很多,向下兼容挑著你喜歡的話說,才會讓你覺得如沐春風。
不過有一點,他和霍永孝聊得很對味。
那就是國家認同感。
他能感受得到,霍永孝並不是故意在他麵前表現出來對東大的親近,而是真的很“熱愛”東大。
就衝這一點,林木森覺得霍永孝這個朋友,值得一交。
想到這裡,他也是真誠的說道:
“阿孝,給我一個機會請你們吃飯吧,我在小猛拉混了兩年,也算有些熟人,你這邊要是有用得到我的地方,隨時開口。”
朋友兩個字,可不是用嘴說,而是在你欠我人情,我欠你人情之中慢慢就交往出來的。
霍永孝本想拒接,遲疑一下還是說道:“你知道麗麗發廊在哪嗎?”
林木森一怔,看看手表:“這才八點,會不會太早了?不先吃點飯?”
霍永孝被他問得莫名其妙:“啊,什麼意思?發廊還冇開門。”
他這次來小猛拉就一個目的,找燈叔拿下大曲林分公司經理的位置。
不過他不認識燈叔,提著豬頭也找不到廟門。
金山集團雖然在緬北這些社團組織之中排名在十位以後,但畢竟也是個集團。
集團的股東有十多個,但是最強勢的卻是號稱五老的“金、木、水、火、土”五個人。
其中,金就是集團的董事長,金昆素。
燈叔,則是火。
這樣的大人物,他想去拜訪,必須要有人引見才得進得去廟門。
這個麗麗發廊的老板名叫老鬼,也是金山集團的股東之一。
不過比起燈叔而言,兩人之間在集團的地位差距就像是大d與青山道瘸子之間的距離一樣。
燈叔手下的小弟都可以不給老鬼麵子。
不過老鬼這人有一點很聰明,那就是不倚老賣老,反而是主動放低身價與大家打成一片,反而是與金山集團的幾個股東都有些聯係,能搭得上話來。
霍永孝找他,就一個目的,讓老鬼幫忙引見燈叔。
他冇來過小猛拉,也不認識老鬼,隻知道老鬼經營著一家名叫麗麗發廊的理發店,這才會順嘴問了林木森一句,完全不懂林木森話裡的意思。
林木森奇怪的看著霍永孝:“八點鐘啊,小妹都還冇上班,你好歹吃了飯再去,體力也好一點...”
霍永孝臉色一黑:“我去找老鬼,你想哪裡去了。”
作為一個老手,他當然知道發廊分為正經和不正經兩種。
不過這種一般都是在法律監管嚴厲的國家。
在緬北這種鬼地方,誰會把紅燈區的名字取成發廊,像大皇宮夜總會、今宵醉這種名字甚至多有些含蓄,多少人恨不得就差寫“妓院”兩個字了。
所以,他才下意識的以為麗麗發廊還真就是一個正經發廊。
畢竟不正經的人,誰會取這種破名字,一聽就知道檔次很低啦。
林木森一愣:“找老鬼啊!這人我熟,我帶你去。”
霍永孝朝著大佛抬抬下巴,示意他開車,這才問道:
“森哥,既然你和老鬼熟,那你和我說說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林木森隨口說道:“一個有些小精明的生意人,見誰都是兄弟,貪財好色,給錢就能辦事。”
“不過有一說一,這人路子還挺野,在小猛拉這裡很吃得開,黑白兩道的人都認識,就是膽子有點小,啥生意也不做,就守著個發廊混日子。”
霍永孝點點頭,意味深長的說道:“要按你這麼說,那他不是隻有點小精明,而是非常聰明。”
“嗯?這話怎麼說?”林木森臉上露出些許意外。
霍永孝遞給他一支煙:“他今年已經四十五了吧,應該和金山五老是一個時代的人,在金山集團也乾了二十多年吧。”
“對!”林木森接過煙,“這倒是事實,算是常青樹了,隻是混得一般。”
“二十多年了!”霍永孝靠在後排座椅上吐出一口煙,語氣有些感慨,“他們這一代人當初來金山集團上班的時候冇有一千也有八百,過了二十年,死得死跑得跑,最後隻有金山五老維持風光,老鬼能安穩活到現在,還能有一門營生,不是聰明是什麼。”
“不聰明的人,怕是都已經投胎兩次了。”
江湖,是一個巨大的名利場,收益和危險並存。
想在這片灰色地帶掙到錢,就要承擔灰色地帶來的高危險。
就像第四特區的主席吳再林。
人人都隻羨慕他一個東大的人在老緬打拚幾年,居然就能成立自己的民地武裝,自立為王。
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們當初參加緬共遊擊隊的時候,來的可是幾千人,死得死,走的走,最後隻有他一個人活到了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