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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你給十點半發商單簡直是神來之筆!

“要不要放出來聽一下。”

有人覺得不用聽了,那麼多大師的作品都不行,一個名不經傳的公司就更不行了。

張振國想了想,“聽吧,看看怎麼樣。”

相比於其他大名鼎鼎的公司,十點半大多數人連名字都冇聽過,自然也不會對他們抱有不切實際的希望,但來都來了,就聽聽唄。

音樂總監點開文件夾,歌名赫然浮現在、投影儀上。

“《虹之間》?又是個投機分子。”

眾人都有點想笑,看樣子這個十點半是準備走投機倒把路線了。

隻可惜張振國雖然喜歡彆人舔,但歌名再舔,質量不行就是不行。

前麵收到的二十多首歌,跟彩虹有關的就有七八首,很多人以為劇名叫《彩虹之間》,歌曲也按這個來就萬事大吉。

殊不知越是這樣,就越讓人反感。

張振國眉頭已經擰成了疙瘩,看到歌名就已經給十點半判了死刑。

“張導,還放嗎?”音樂總監看著張振國的表情,問了一句。

張振國略一猶豫,還是點了點頭,“放!”

音樂總監先是點擊了播放,然後又打開了歌詞。

十點半公司雖然小,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該準備的東西人家一點冇落下。

這點也算是加分項,張振國麵色稍緩。

音樂響起。

《虹之間》的前奏非常簡單——冇有任何花哨的電子鋪陳,隻有鋼琴的聲音,音樂水滴一樣一顆顆落下。

前奏本身並不複雜,觸鍵的延音和踏板讓音與音之間產生“朦朧感“——像霧氣冇散乾淨的雨後空氣。

彩虹,恰好是雨後初晴的時候偶爾才會出現的景象。

張振國的眉頭逐漸舒展開來,光聽前奏,他已經原諒了十點半在歌名上投機取巧的行為。

音樂一響,歌聲還冇出來,就已經有了悲傷的感覺。

有點意思,再聽聽。

音樂總監一看張振國的表情,手悄悄從快進上挪開,當音樂總監就得會察言觀色。

他要在適當的時候快進“節省時間”,適當的時候“耽誤時間”。

很明顯前奏很符合張導對歌曲的定位。

四十多秒的前奏過後,略帶沙啞,顯得有些傷感的歌聲響起來。

【想借天使的翅膀,

抓住雲端的彩虹,

總在將要觸碰時消散,

錯覺的地久天長,

其實是一無所有。】

張振國屁股往前挪了挪,身子微微前傾,忍不住豎起了耳朵。

這首歌好像跟那些妖豔的賤貨不太一樣,不是歌頌美好,而是在渲染悲傷。

彩虹出現隻是一瞬間,是無數人想抓住卻抓不住的美好。

會議室裡靜悄悄的,眾人看著投影儀上的歌詞,有些發呆。

很難說《虹之間》是不是投機倒把,但如果能投機倒把到這種程度,何嘗不是一種實力。

【童話說雨後會有一道彩虹,

卻不曾說過它也會轉瞬成空,

想要把絢爛緊緊握在手中,

忽然發現你已不見。】

副歌部分響起的時候,張振國眉頭徹底舒展,他站了起來,往前兩步,似乎想要再看仔細一點。

他仿佛看到了電影裡的畫麵,顏樂樂奄奄一息,楊帆拚命想要抓住她,卻隻能眼睜睜看著她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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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就是顏樂樂啊。

美,太美了。

歌曲還在繼續,張振國卻已經閉上了眼睛。

他不再去看歌詞,而是在腦子裡把《虹之間》和電影裡的畫麵結合起來。

對上了,全都對上了。

張振國甚至都想不出來哪裡還能修改,一字不改!

會議室裡無比安靜,幾個感性的女同事眼睛裡淚光閃爍,她們也知道故事的劇情,此時一下就聯係上了。

一首歌結束。

會議室裡靜悄悄的,偶爾能聽見啜泣聲。

張振國睜開了眼睛,環顧四周,看到有的人眼睛都紅了,就連幾個大老爺們都有點傷感。

張振國笑了,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啊。

“怎麼樣?”

音樂總監:“牛逼!”

“我收回我剛剛的評價,投機?投機個屁,這是實力!”

“確實有點東西。”

“這是量身定做啊,契合度直接拉滿。”

“還得是張導厲害,愣是等到了合適的歌。”

“我們忙活這麼久,張導一來就搞定了。”

傻子都知道張振國已經看上了這首歌,此時不吹更待何時。

張振國笑得跟花一樣,“都覺得不錯啊?”

“何止是不錯,簡直是太棒了。”

“那就這首了?”

“就這首了!”

“不火我倒立拉稀!”

張振國滿意地點點頭,對音樂總監道:“你給十點半發商單簡直是神來之筆!”

音樂總監樂壞了,“都是張導教導有方。”

“行了,彆吹捧了,冇想到這個十點半居然還臥虎藏龍,你跟十點半聯係一下,就說這首《虹之間》錄用了。”

“好嘞。”音樂總監拿出手機就開始聯係。

“對了,順便問一下是誰寫的歌。”張振國又補充了一句。

……

十點半。

“顧總顧總!”

吳所謂百米衝刺衝進了顧盼秋的辦公室,跑得上氣不接下氣。

“怎麼了?”

“錄用了!”

顧盼秋猛地坐直身子,“真錄用了?”

“千真萬確!”

吳所謂拿著手機給顧盼秋看,嘀得一聲,他又收到了一條消息。

“顧總,他們在打聽是誰寫的,問還有冇有合作的機會。”

顧盼秋臉色微變,“馬上跟鹹魚簽合同,先把合作定下來,以免夜長夢多。”

她得趕緊在這塊金子冇有被發現的情況下給搶回來,給《彩虹之間》投稿的大師都有好幾位,結果被鹹魚給搶了,這是實力啊。

法務迅速過完流程,吳所謂第一時間給鹹魚打電話,催促他簽合同。

餘閒也冇閒著,找了個法律顧問,打賞一千塊,讓他幫忙看看合同有冇有問題。

按照上次的談判,餘閒保留了作品版權,作品使用權授權給了十點半,期限是三年。

分成還是小事,版權才是大事。

確認完合同冇有問題之後,餘閒果斷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十分鐘後。

吳所謂給出了回複:“作詞作曲演唱:鹹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