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這道題,出題人自己都不會
“考生不得質疑考題。”監考老師那張平臉,縫一樣的嘴動了動,“繼續作答,否則按答錯處理。”
“我冇質疑。”林策提筆,筆尖點在卷首那行“考生須知”上,“我是在審題。審計看合同,第一步不是簽字,是看這份合同成不成立。考題也一樣。”
他不緊不慢,聲音傳遍整間死寂的教室。
“一道合格的考題,得先滿足三個條件:題乾清楚、選項互斥、答案唯一且可驗證。這是‘考試’這回事能成立的前提,相當於上位規則。”他翻到那道四個選項“都對也都不對”的邏輯題,“現在看這道。a和c是同一句話換了個說法,b和d題乾裡根本冇給條件——它不叫難,它叫錯題。錯題是出題人的責任,不是考生的。”
規則之眼裡,那道題的字縫裡果然纏著黑霧,底下滲出一行隻有他看得見的紅批:
【隱藏批註:該題為無效廢題,命題階段即未通過校驗,被強行啟用。】
“規矩你自己寫的。”林策抬眼看監考老師,“第四條說,每道題‘有且僅有一個標準答案’。可這道題一個答案都冇有。是你的題違反了你的規則,不是我答不出來。”
“一份試卷裡,題目和考試規則自相矛盾——”他舉起工牌,紅光在卷麵上亮起,“我以審計員身份,發起規則複核:該題命題缺陷、不具備可答性,認定為廢題,作廢,不計分、不淘汰。”
紅光順著那道題燒進去,黑霧“滋”地散了。卷麵上那道題的字跡一行行淡去,變成四個端正的字:【此題作廢】。
監考老師平臉上的那道縫,一點點咧大了。
“廢一題,還有九十九題。”它聲音依舊平,卻讓室溫降了幾分,“你能廢得完嗎?”
“廢不完,但我能讓你們這套卷子,一張都不成立。”林策回得平靜。
他這話不是虛張聲勢。規則之眼掃過全場,他已經看明白了——這三十六個人手裡的卷子,冇有一張是正常的。有人的題越答越多,有人的選項會自己換位置,還有人明明寫對了,墨跡卻在交卷前自己變成錯的。這考場壓根不在乎你寫什麼,它隻負責在最後挑三十六個人“請出去”。
旁邊一個紮馬尾的女生,手抖得握不住筆。她那道題問“下列哪種人最不配被錄取”,四個選項分彆是:不夠努力的人、出身普通的人、年紀偏大的人、運氣不好的人。
“這題……這題怎麼選都是罵人啊。”她帶著哭腔。
“因為它本來就不是題。”林策低聲說,“它是在逼你自己否定自己。彆選,空著,等我。”
女生茫然抬頭。
就在這時,講臺上的監考老師忽然抬手,在黑板上寫下三個紅字:加試。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二十五章這道題,出題人自己都不會(第2/2頁)
“原定考試方式,效率過低。”它平聲平氣地宣布,“現啟用互評環節。所有考生停筆,交換試卷,互相批改、互相打分。你給彆人多少分,彆人就給你多少分。”
三十六張試卷“嘩啦”一聲,自己在半空中飛換,落進彆人手裡。每個人桌上同時多了一張評分表。
“評分規則如下。”監考老師的聲音像冰珠砸在黑板上,“一、必須給鄰座扣分,扣分理由不限;二、本場總分排名,末位十人,直接請出考場;三、不許給他人滿分,違者視為作弊,一並請出。”
教室一下子炸了。
“憑什麼啊!”有人崩潰,“我給他打高分,我自己排名就掉,我不扣他分,死的就是我?”
“對。”監考老師平平地說,“這叫競爭。擇優錄取,本就如此。”
林策眼神冷了下來。
他太熟這套東西了。現實裡多少內卷就是這麼來的——名額是死的,不管你考多少分,都必須淘汰固定比例的人;想活,就得踩彆人。題目好不好不重要,把身邊人按下去,你才能浮上來。
這哪裡是考試,這是逼人互相撕咬,還美其名曰“公平競爭”。
他翻開剛落到自己手裡的那張評分表,規則之眼全力催動,三行評分規則底下,被藏起來的紅批一條條滲了出來。
【隱藏條款·排名機製:本場設固定淘汰率,與考生實際作答水平無關。】
【隱藏條款·評分效力:互評分為主觀分,不得作為淘汰依據——該條已被命題人覆蓋隱藏。】
林策盯著第二行,忽然笑了。
白條在兜裡嘀咕:“你又笑,你一笑我就知道有東西要倒黴了。”
“你看它藏得多心虛。”林策指尖點著那行被蓋住的紅批,“它自己的上位規則都寫著,主觀打分不能用來淘汰人。它怕人看見,專門拿層黑的蓋上。”
他站起身。
椅子腿在地上劃出一聲脆響,三十六雙眼睛齊刷刷看過來。
“都彆給彆人扣分。”林策聲音不高,卻壓過了監考老師,“這套互評是個圈套,我馬上讓它作廢——你們一旦動手互相打分,就等於認了它這套規矩,誰先動手,誰先被它綁死。”
監考老師那張平臉,第一次整個轉向他,裂縫般的嘴一直咧到耳根。
“考生林策,擾亂考場、教唆他人拒考。”它抬起手,平白的手指直直點向他,“按規則,你,該被請出考場了。”
教室地麵,朝林策腳下裂開一道漆黑的縫,像門,又像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