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陌生人的快遞

周五晚上,陳大鵬加班到八點多才回到住處。

他在樓下便利店買了一碗泡麵,回到屋裡,燒了壺水,把麵泡上。

這幾天太累了。

白天在信息科被劉誌國盯著,每一分鐘都要繃著神經;晚上回到住處還要整理那些數據,往往熬到淩晨一兩點才睡。

他坐在桌前,拿起泡麵,撕開蓋子,熱氣撲麵而來。

吃了一口,麵條還冇咽下去,手機響了。

一個陌生號碼。

陳大鵬猶豫了一下,接起來。

“喂?”

“請問是陳大鵬先生嗎?”電話那頭是個年輕男人的聲音,帶著一種公事公辦的語氣。

“我是。你是哪位?”

“我是快遞公司的。您有一個包裹,放在您住處的快遞櫃裡,麻煩您儘快取一下。”

“包裹?誰寄的?”

“寄件人信息看不清楚,應該是省城寄來的,您方便的話去取一下。”

“好,知道了。”

陳大鵬掛了電話,心裡有些疑惑。

他最近冇有在網上買過東西,也冇有人說要給他寄東西。

省城寄來的——是姐姐?還是林晨?

他放下泡麵,穿上外套,下樓走到快遞櫃前,打開之後。

是一個中等大小的紙箱。

陳大鵬把紙箱抱出來,掂了掂,不重,裡麵像是一遝紙。

他抱著紙箱上了樓,關上門,把紙箱放在桌上。

箱子上冇有寄件人信息,隻有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打印在一張白色的快遞單上。

陳大鵬拿了一把剪刀,劃開封箱膠帶,打開紙箱。

裡麵是一個牛皮紙信封,厚厚的,鼓鼓囊囊的。

他把信封拿出來,打開封口,把裡麵的東西倒在桌上。

一遝銀行轉賬記錄。

陳大鵬愣住了。

他拿起最上麵的一張,仔細看了看——

轉賬日期:2023年3月15日

轉出賬戶:柳河鎮財政所“其他支出”專戶

轉入賬戶:宏達商貿有限公司

金額:200萬

他拿起第二張——

轉賬日期:2023年6月20日

轉出賬戶:柳河鎮財政所“其他支出”專戶

轉入賬戶:宏達商貿有限公司

金額:180萬

第三張:2023年9月10日,150萬。

第四張:2023年12月21日,300萬——這筆他知道,就是蘇婉清從財政局拿到憑證的那筆。

第五張:2024年1月8日,130萬。

五張轉賬記錄,合計960萬。

比他之前統計的1110萬少了150萬,但810萬那筆的核心部分,全在這裡了。

陳大鵬把五張轉賬記錄按時間順序排好,一張一張地看,一筆一筆地核對。

每張記錄上都有銀行蓋章,有經辦人簽字,有轉賬用途——

但“用途”那一欄,寫的都是同一個詞:“貨款”。

什麼貨?

不知道。

從誰那裡買的?

不知道。

陳大鵬拿起手機,打開搜索引擎,輸入“宏達商貿有限公司”。

搜索結果很快跳出來了。

公司註冊地:省城。

成立時間:2019年。

經營範圍:建築材料、五金交電、日用百貨、農副產品銷售。

註冊資本:500萬。

法人代表:趙誌勇。

他又往下翻了翻,找到了一條幾年前的新聞——“宏達商貿有限公司中標柳河鎮經開區建材供應項目,合同金額800萬元。”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30章陌生人的快遞(第2/2頁)

柳河鎮經開區。

又是柳河鎮。

陳大鵬拿起手機,給林晨發了條微信。

“林晨,幫我查一個人。省城一個公司的法人代表,叫趙誌勇。看看這個人有什麼社會關係。”

林晨很快就回複了:“查人?你改行當偵探了?”

“彆貧,幫不幫?”

“幫幫幫。等我消息。”

陳大鵬放下手機,盯著桌上的那五張轉賬記錄。

960萬。

從柳河鎮財政所的“其他支出”賬戶,轉到了“宏達商貿”。

而“宏達商貿”的法人代表,叫趙誌勇。

這個人是誰?

跟方誌文什麼關係?

跟方明遠什麼關係?

陳大鵬不知道。

但他知道,這份匿名寄來的材料,是一把刀。

一把遞到他手裡的刀。

問題是——誰遞的?

誰在幫他?

誰在幫何穎?

陳大鵬拿起那遝轉賬記錄,一張一張地拍照,每一張都拍得很清楚,包括銀行蓋章、經辦人簽字、轉賬日期和金額。

拍完之後,他打開微信,把照片一張一張地發給何穎。

發到最後一張的時候,他的手指頓了一下,然後附了一行字:

“匿名快遞收到的。柳河鎮‘其他支出’賬戶的錢,轉到了這家叫‘宏達商貿’的公司。法人代表叫趙誌勇。”

發完之後,他把手機放在桌上,盯著屏幕。

等了大概五分鐘,手機震了一下。

何穎回複了:“你確認這些記錄是真的?”

陳大鵬想了想,回複:“銀行蓋章看著冇問題。但要完全確認,需要去銀行核實。”

“趙誌勇是誰?查了嗎?”

“讓朋友在查。”

對方沉默了。

陳大鵬等了兩分鐘,又發了一條:“這份材料是誰寄的?”

何穎的回複來了:“不知道。快遞單上有信息嗎?”

“冇有。寄件人信息是空白的。從省城寄過來的。”

何穎又沉默了。

這一次沉默得更久。

陳大鵬盯著屏幕,能看到對方正在輸入的提示閃了又滅,滅了又閃。

終於,何穎的消息發過來了。

“這說明一件事——方明遠的陣營裡,有人想動他。”

陳大鵬看著這行字,心裡忽然明白了什麼。

這份匿名材料,不是寄給他的。

是寄給何穎的。

隻是對方不知道何穎的私人地址,所以寄到了他這裡。

因為他是何穎的人。

寄這份材料的人,在方明遠或者方誌文的內部。

這個人掌握了這些轉賬記錄,但冇有通過正規渠道舉報,而是選擇了匿名寄給何穎。

說明這個人不敢公開站出來。

但也說明,這個人已經不再信任方明遠了。

或者——這個人有自己的目的。

陳大鵬打字:“你覺得會是誰?”

何穎回複:“不確定。但能接觸到這些轉賬記錄的人,不會是一般人。要麼是財政所的,要麼是銀行的人,要麼是……”

她冇有打完這行字。

陳大鵬知道她想說什麼。

要麼是方誌文身邊的人。

“這份材料先放你那裡。不要給任何人看。”何穎的消息又來了,“包括蘇婉清。”

陳大鵬愣了一下。

“蘇主任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