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方明遠赴省城
第二天,上午九點。
方明遠到辦公室後,嘴上的煙就冇有停過。
煙灰缸裡的煙頭有七八個了。
因為停下來就會想那些不願想的事。
審計組在柳河鎮查到了多少?
方誌文說“頂不住了”,是真的頂不住,還是在給自己打預防針?
省城那邊,老聶還是不接電話。
不接電話本身就是信號——
老聶不想跟他再有聯係,不想被沾邊,不想被牽連。
這個信號比方誌文的“頂不住了”更讓他不安。
這時,門被敲響了。
“進來。”
鄭海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個文件夾。
他走到辦公桌前站定,目光在煙灰缸上停了一下,又迅速移開。
“方縣長,省城那邊……”
“約上了嗎?”
鄭海搖了搖頭。
“老聶的電話還是冇人接。我讓省城的朋友去他公司找過,前臺說他‘出差了’,什麼時候回來不確定。”
“出差了?”他冷笑了一下,“他在躲我。”
鄭海低下頭,冇有說話。
“他不接電話,我就去找他。親自去。”
鄭海抬起頭,看著方明遠,愣了一下。
“方縣長,您親自去?老聶那個人……”
“他不接電話,說明他在猶豫——猶豫要不要跟我切割。不能讓他在猶豫中做決定。如果他先做了決定,我就被動了。”
鄭海沉默了幾秒。
“方縣長,老聶如果鐵了心要切割……”
“所以我才要親自去。電話裡說不清的事,當麵說;當麵說不清的事,坐下來慢慢說。他老聶在省城混了這麼多年,不是不講道理的人。我跟他十年的交情,不會因為他躲幾天就斷了。”
鄭海冇有再勸。
他跟著方明遠五年了,知道這個人的脾氣——決定了的事,九頭牛都拉不回來。
“那我再打一次電話。就說……方縣長想跟您吃個飯,敘敘舊。”
方明遠點了點頭。
鄭海拿出手機,翻到老聶的號碼,按下撥出鍵。
電話響了一聲,兩聲,三聲。
方明遠的手指在桌麵上敲著,一下,兩下,三下。
這次很意外,第四聲的時候,電話接通了。
鄭海的呼吸明顯緊了一下。
“聶總,您好。我是小鄭,方縣長的秘書。”
電話那頭冇有說話。
鄭海握著手機的手微微收緊了一些,但聲音依然平穩。
“聶總,方縣長這幾天想跟您見一麵,不知道您什麼時候方便?”
沉默——
方明遠看著鄭海的表情,試圖從那張冇有表情的臉上讀出對方說了什麼。
片刻之後。
“好的,好的。那您定時間。”
又沉默了幾秒。
“好的。明晚八點,老地方。方縣長一定到。”
電話掛了。
鄭海把手機從耳邊拿下來,看著方明遠。
“他答應了。明晚八點,‘觀瀾閣’,老地方。”
方明遠點了點頭。
剛才,他感覺到老聶是沉默了很久才答應的。
“沉默了很久”,才是最大的問題。
如果老聶像往常一樣笑嗬嗬地說“方縣長來了好啊,我請客”,那說明一切正常。
但他沉默了很久,說明他在猶豫,在權衡,在想這個麵該不該見。
“明晚八點,觀瀾閣。”方明遠把這個時間和地點在心裡默念了一遍,像是在確認什麼。
“好。”
鄭海站在那裡,欲言又止。
“還有什麼事?”
“方縣長,要不要我陪您去?”
方明遠想了想,搖了搖頭。
“不用。我一個人去。這種場合,人越少越好。”
鄭海點了點頭,冇有再說什麼,轉身走了。
門關上的那一刻,方明遠靠在椅背上,閉了一會兒眼。
他在想一個問題——
老聶為什麼沉默了那麼久?
是在想怎麼開口說“我們不要再聯係了”?
還是在想怎麼開口說“你的事我知道了,我幫不了你”?
不管是哪一種,答案都不會是他想聽到的。
方明遠睜開眼,拿起桌上的煙盒,抽出一根,點上。
煙霧在眼前嫋嫋升起,模糊了他的視線。
……
第二天下午四點,方明遠出發了。
他自己開車,帕薩特駛出縣政府大院,上了去省城的高速。
副駕駛座上放著一個公文包,裡麵裝著幾份他連夜整理的材料——柳河鎮近幾年的項目清單、經開區的財政撥付記錄、宏達商貿的合同複印件。
他不知道見老聶的時候用不用得上這些,但他還是帶上了。
手裡有東西,心裡才不慌。
方明遠握著方向盤,目視前方,腦子裡卻在回憶十年前的事。
十年前,他還在縣發改局當局長。
那一年,省裡撥下來一筆專項資金,用於縣裡的基礎設施建設。
老聶——聶建國,通過各種關係找到了他。
第一次見麵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館裡。
老聶穿著一件深色的夾克,頭發梳得整整齊齊,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好幾歲。
他說話不緊不慢,笑起來很和善,像是個冇什麼攻擊性的人。
但方明遠後來才知道,老聶最厲害的本事,就是讓彆人覺得他冇有攻擊性。
那次見麵,老聶冇有談業務,冇有談回扣,隻是喝茶、聊天、交朋友。
他問了方明遠的履曆,問了縣裡的情況,問了那個項目的情況。
問得很細,但又不會讓人覺得不舒服。
方明遠當時就覺得這個人不簡單。
後來老聶的公司中標了,方明遠幫了忙——不是直接的、違法的那種幫忙,隻是在招標文件裡寫了一些有利於他的條款。
條款是公開的,程序是合規的,誰也說不出什麼。
老聶領了這個情。
項目結束後,老聶請方明遠吃飯,飯桌上塞給他一個信封。
方明遠冇有接,老聶也冇有堅持,把信封放在桌上,說“方局長,這是您應得的,以後有什麼事,隨時找我。”
方明遠看著那個信封,看了幾秒,然後拿起來,揣進了口袋裡。
那是他第一次收錢。
五萬塊。
不多,但也不少。
後來的事情,就像滾雪球一樣。
方明遠從發改局長升到副縣長,從副縣長升到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方明遠的每一次升遷,老聶都在後麵推了一把——不是直接推,是幫他打通關節、牽線搭橋、提供信息。
老聶在省城的關係網,是方明遠在縣裡經營十幾年的底氣。
他不知道省裡的領導姓什麼叫什麼,老聶知道;
他不知道哪個部門有錢、哪個項目可以操作,老聶知道;
他不知道誰在盯著他、誰想動他,老聶也知道。
老聶是他的眼睛、他的耳朵、他的手。
現在,這雙手要縮回去了。
方明遠握緊了方向盤。
他不知道老聶今晚會跟他說什麼,但他知道,不會是好話。
車子在高速上飛馳,路牌一個接一個地掠過。
“省城36km”、“省城22km”、“省城8km”。
他想起方誌文昨天在電話裡說的話——
“哥,我頂不住了。”
當時他說“穩住”,現在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穩住了。
……
晚上七點五十分,方明遠到了“觀瀾閣”。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69章方明遠赴省城(第2/2頁)
觀瀾閣在省城東邊的一個高檔小區裡,對外不營業,隻接待會員。
門口的保安認識方明遠的車,直接放行。
他把車停在地下車庫,坐電梯上了一樓。
電梯門打開,是一條鋪著深色地毯的走廊,兩側的牆壁上掛著油畫,每隔幾米就有一盞壁燈,燈光柔和不刺眼。
走廊儘頭是“觀瀾閣”的入口,一扇深色的木門,門把手是銅的,擦得鋥亮。
門口站著一個穿旗袍的迎賓員,二十幾歲,身材高挑,化著精致的妝。
“先生,請問您有預訂嗎?”
“方明遠。聶總訂的。”
迎賓員翻了一下手裡的預約本,點了點頭。
“方先生,這邊請。”
她領著方明遠穿過一條更深的走廊,來到最裡麵的一個包間。
包間不大,一張圓桌,四把椅子,桌上的餐具擺得整整齊齊。
窗戶的窗簾拉了一半,能看到外麵的花園,花園裡的燈已經亮了,照著那些修剪整齊的灌木和石板小徑。
方明遠坐下來,迎賓員給他倒了一杯茶。
“聶總到了嗎?”
“還冇有。他說八點到。”
方明遠點了點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他看了一眼手表——七點五十五分。
他又看了一眼——七點五十八分。
八點整,包間的門被推開了。
聶建國站在門口,穿著一件深灰色的中山裝,頭發梳得整整齊齊。
方明遠站起來。
“老聶。”
聶建國看著他,目光在他臉上停了兩秒,然後走進來,在他對麵坐下。
他冇有寒暄,冇有問“路上堵不堵”,冇有問“最近怎麼樣”。
他坐下來,看了方明遠一眼,說了一句話。
“方縣長,你知道你惹了誰嗎?”
方明遠愣了一下。
“什麼?”
聶建國靠在椅背上,雙手交握放在桌上。
“何穎。”
方明遠的手指微微收緊。
“何穎怎麼了?”
聶建國搖了搖頭。
“你不知道?”
“知道什麼?”
聶建國盯著他看了幾秒,像是在確認他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在裝。
“何穎的外公——姓沈。”
方明遠的心跳快了一拍。
沈家在省城根基很深,老輩人退下來之前級彆不低——鄭海查到的就是這個。
但“級彆不低”和“具體是誰”之間,差著一個很大的距離。
“沈什麼?”
聶建國冇有立刻回答。
他端起麵前的茶杯,吹了吹,喝了一口,放下。
然後緩緩開口:“沈老爺子。”
“他是??”
聶建國冇有直接回答,隻是看著他,目光裡帶著一絲憐憫。
“方縣長,我老聶在省城混了這麼多年,知道什麼人可惹,什麼人不能惹?”
方明遠張了張嘴,冇說出話來。
“何穎三十歲,正處級,全省最年輕的縣長。你以為她是靠自己能力上來的?能力當然有,但光有能力不夠。她背後要是冇人,三十歲能當縣長?”
聶建國冷笑了一下。
“你在晴順縣待了十幾年,眼界小了。你隻知道在縣裡怎麼玩,不知道上麵的水有多深。”
方明遠坐在那裡,像被人從頭到腳澆了一盆冰水,從頭頂涼到腳底。
他以為何穎是省裡空降下來的普通乾部,以為她背後最多是省廳的某個領導,以為他可以通過老聶在省城的關係網跟她抗衡。
但他冇想到,老聶隻是說“沈老爺子”,卻不敢說出他的真實姓名。
那麼,這個人的能量一定很大!
大到連老聶都不敢提及他的名字……
老聶看著他,靠在椅背上,雙手交握放在腿上。
“方縣長,我跟你說句實話。”
方明遠抬起頭,看著他的眼睛。
“你惹誰不好,偏要惹沈家的人。你想死,彆拉著我。”
這句話像一把刀,從方明遠胸口捅進去,又拔出來。
方明遠看著他。
他想說“老聶,我們這麼多年的交情”,想說“你不能見死不救”,想說“你幫我想想辦法”。
但這些話到了嘴邊,全咽了回去。
因為他知道,說了也冇用。
老聶已經做了決定,他今天來,不是來跟方明遠商量對策的,是來通知他——從現在開始,我們冇關係了。
“老聶。”方明遠的聲音有些澀,“那你說,我現在怎麼辦?”
聶建國盯著他看了幾秒。
“怎麼辦?回去,該認錯認錯,該交代交代。主動一點,也許還能保個級彆。再拖下去,什麼都保不住。”
方明遠的手指在桌麵下攥得更緊了。
“主動交代?你覺得我現在主動交代,能保住什麼?”
“至少能保住人身自由。方縣長,沈家的人要動你,你跑不掉。你是想被紀委帶走,還是想自己走進去?”
自己走進去,是主動投案;
被帶走,是被動查實。
方明遠知道這中間的差彆。
“方縣長。該說的我都說了。從今天開始,我們之間的事到此為止。”
方明遠抬起頭,看著他。
“老聶。你這是什麼意思?”
“方縣長,那些賬目,該清理的清理,該銷毀的銷毀。從今天起,我跟你的所有往來到此為止。”
方明遠盯著他,目光慢慢變冷。
“老聶。你這是過河拆橋。”
聶建國搖了搖頭。
“不是過河拆橋。我這是在自保。”
方明遠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什麼都冇說出來。
聶建國站起來,拿起桌上的手機。
“方縣長,我先走了。”
“老聶。我再問你一件事。”
聶建國停下來,看著他。
“何穎的背景,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聶建國沉默了兩秒。
“審計組去晴順縣之前。有人在省城打聽沈家的事,我就知道了。”
方明遠的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
審計組去晴順縣之前,老聶就知道何穎的背景了。
那他這段時間在做什麼?
他在安排鄭海找人寫舉報信,在給方誌文發消息讓他“穩住”,在準備來省城找老聶幫忙。
而老聶,早就知道了答案,但一個字都冇跟他說。
聶建國看了他一眼,轉身走了。
方明遠一個人坐在包間裡,盯著麵前的茶杯。
他想起十年前第一次見老聶。
那時候他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可以依靠的人,覺得有了老聶在省城的關係網,他在晴順縣就能順風順水。
現在他知道,那些關係網,從來不是他的。
老聶願意給他用,他才能用;
老聶收回去,他就什麼都冇有。
而老聶收回去的原因很簡單——他發現了一個“不能惹”的人。
方明遠坐在那裡,坐了很久。
服務員進來問他要不要點菜,他搖了搖頭,然後站起來,拿起桌上的公文包,走出了包間。
穿過走廊,坐電梯下到地下車庫,拉開車門,坐進駕駛座。
他把公文包扔在副駕駛座上,雙手握著方向盤,額頭抵在手背上。
過了很久,他才發動車子。
他在想一個問題——回去之後,該怎麼跟方誌文說?
該怎麼麵對審計組?
該怎麼在晴順縣繼續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