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名李田分局刑警大隊的刑警並冇有不高興的樣子,而是在那兒齜著牙笑了起來。
杜大用拍了拍手,開口說道。
“法醫的初檢報告出來了冇有?誰來說一下?”
傅誠舉了手。
“杜隊,報告在我這裡。”
“說說情況!”
“法醫初檢認為,拋屍屍體為女性,年紀在20到26歲之間,進一步確定年齡,需要進一步勘驗。目前在一個行李箱中發現的屍塊有雙手,軀乾,腿部上肢,冇有發現頭顱和腿部下肢。法醫推斷,死者身高在162到165之間,體重在45公斤到50公斤左右。死者已經死亡三天以上,不超過五天,確定準確的死亡時間,法醫說還要進一步勘驗。”
“另外,法醫經過初檢判斷,認為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分屍工具應該為砍刀之類的刀具,死者被切的傷口較為平整,可以判定犯罪嫌疑人應該屬於健壯類的,手部用力爆發力很強,而且用刀具進行分屍的時候,並冇有發現死者切口有多次砍切的痕跡,基本上都在三到四刀的範圍,由此可見,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質應該非常強悍。”
“我在行李箱中並冇有發現其他物品,也冇有在行李箱上提取到指紋,應該是犯罪嫌疑人對行李箱進行處理過。該行李箱是90x60x40的大行李箱,大概有七成新左右,四個滾輪都已經磨損的比較厲害。現場提取到多枚鞋印,不過鞋印花紋參考價值不大,屬於市麵上非常普通的鞋子。按照拖拽行李箱的痕跡,可以判定該鞋印為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經過檢驗,尺碼為43碼。”
“按照腳印的深淺程度,可以大致有個閾值,犯罪嫌疑人年紀在20歲到45歲之間,身高在170到180厘米之間,體重在70公斤到85公斤左右。冇有外八字或者內八字行走痕跡,步態較為正常,鞋印也冇有發現鞋子也磨損現象,我估計應該是犯罪嫌疑人為了拋屍而特地新買的鞋。”
“拋屍現場在一戶果林裡麵,報案人是因為今天去給果樹噴灑除蟲藥,發現了該行李箱,打開以後,這才趕緊報了警。李田分局刑警大隊到達現場以後,第一時間先進行了法勘和技勘。”
“拋屍現場周圍的監控已經全部提取並拷貝,正準備進行倒查。”
杜大用聽著傅誠的案情彙報不停的點著頭。
“現場圖是不是已經畫了出來?”
“杜隊,已經畫出來了。”
彭選這時候突然插了一句話。
“彭師傅,你來說說。”
“好!拋屍現場距離公路很近,隻有五十多米遠,我們懷疑犯罪嫌疑人肯定是運用了交通工具,不過公路上並冇有留下明顯的交通工具痕跡,但是發現了行李箱拖拽的痕跡,目前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臨時起意將屍體拋棄在果林還是對於果林這裡比較熟悉。”
“另外按照行李箱拖拽痕跡,可以判定犯罪嫌疑人所用的交通工具是由西向東行駛的,但是不排除犯罪嫌疑人見到果林以後調頭過來的,而且這條路上的監控很少,目前隻能找到兩處監控,且兩個監控之間還有六個岔口可以駛離去往其他地方,所以現在其他路段所有監控我們也都采集了。”
彭選說完以後就離開了大白板。
“那位李田分局的同誌有什麼可以補充的情況嗎?”
杜大用看了一眼那個刑警。
“杜隊長,我叫黃瀟然,李田分局刑警大隊三中隊刑警。110接到報警以後,立即通知了當地派出所出警,當地派出所也在第一時間出警封鎖了現場,我和三中隊其他五名刑警和大隊的兩名法醫隨即也在二十五分鐘後到達了現場,第一時間對現場進行了初步勘驗和屍檢。”
“法醫和技偵對於屍檢和初檢和特案大隊的勘驗基本一致,我個人隻補充一點,我認為犯罪嫌疑人的年紀應該可以縮小一些,應該在30歲到40歲之間。”
“說說理由!”杜大用跟著問了一句。
“從拋屍現場分析,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質很好,具備交通工具,有非常強的反偵查意識,這不是一個二十多歲的犯罪嫌疑人應該有的特征,超過40歲,那麼體力也會下降,從屍體分屍的切口和拖拽痕跡來看,又不符合超過這個歲數的犯罪嫌疑人特征,所以我個人認為犯罪嫌疑人年紀應該在30到40周歲之間。”
杜大用未置可否的點點頭笑了笑。
黃瀟然也是說完後笑了笑坐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