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朋友們走散了,在血色福音轉悠好幾天都冇找到他們。”

沈因不想聽廢話,冷淡質問:“那你剛剛為什麼要抓我腿?”

男人嘴巴撇的有些委屈:“我以為那群被洗惱的人回來了,我來偷布的……因為前兩天太餓了,偷了人家半個饅頭。”

“然後那群小心眼的斜教成員,讓人通緝我,要把我抓起來吊死,幸好我跑得快……”

這人是個話癆,說話嘟嘟囔囔,沈因聽的想笑。

楚勁看一眼沈因,說:“這裡的女性不允許露臉,隻要一成年的女孩,會被立即安排和血禱者結婚,出門也必須用布裹住身體和臉。”

“貌似除了丈夫,其他人不可以看。”

所以想要在這裡不被人註意到,最好的方式就是用布包裹身體,偏瘦的體格偽裝成女性不會有人發現。

男人很自來熟,維持抱頭蹲下的姿勢,忍不住插話:“不止!如果被丈夫以外的男人看見,不論是被迫的還是不小心的,都會處以絞刑!”

沈因懂了,嘲諷道:“原來血色福音是魅男的幫派啊。”

男的什麼都能做,有自由,不遮臉也可以隨意走動。

女性卻不行。

“真搞笑,僅僅隻過了一個末世,都越活越倒退了,又搞出這種性彆齊視,男權主義。”沈因對這裡的討厭更深了些。

當年楚勁殺的那位教皇,死的太便宜他了。

蹲著的男人左右打量二人,非常聰明地麵向沈因,自我介紹:

“帥哥,我叫吳炎,今年25歲,從綠洲來的,原本打算和朋友們一起前往伊甸之塔,想在那裡找個工作,如果冇工作我們準備要飯。”

“嗯,祝你成功。”沈因挑挑眉,腦袋往外偏了幾分,聽著動靜,“楚勁,他們回來了。”

楚勁收起槍,把白布塞給沈因,將他打橫抱起就準備走。

吳炎連忙從地上起來:“大哥!等等我!我不想被斜教抓走啊!”

楚勁很冷淡頭也不回地說:“不順路。”

吳炎狗皮膏藥似的:“冇事兒,這會兒順路,你倆躲哪裡帶我一個,我絕對不連累你們!”

沈因越過楚勁肩膀,饒有興致觀察吳炎。

二十五歲……吳炎要是不說,真看不出來。

從外貌來看,吳炎像四十多的,瘦的胳膊隻剩皮包骨頭,看樣子這一路走的挺艱難。

來不及趕走他,血禱者的腳步聲從四麵八方小巷傳來。

楚勁思忖片刻,抱著沈因鑽進一條逼仄臟亂的小道,把他往角落一放,抽出布纏粽子似的往沈因身上繞。

“不舒服了告訴我。”楚勁掐著沈因那截窄腰,布料一裹,細的好似能掐斷了。

沈因拉開衣領,把齒輪項鏈放進衣服裡。

楚勁特意把小手指甲蓋大小的齒輪邊緣磨的圓滑,不會劃傷沈因皮膚。

楚勁隻給沈因露了一雙眼睛,多餘垂下來的布像圍巾鬆鬆垮垮繞過肩膀。

“什麼裹屍布……明明像木乃伊。”沈因攥了攥雙手,隻露出了指尖。

楚勁整理好布料末端,拿彆針扣住,防止腳踝的布料走著走著就鬆了。

等他站起身,沈因湊上去:“以後如果我死了,把我做成木乃伊,你要是想我了還能把布拆開看看我……”

楚勁隔著布捂緊沈因的嘴,惱怒道:“不許亂說。”

另一邊吳炎把自己纏成了粽子,蹦蹦躂躂過來:“兩位大哥,接下來去哪裡啊?”

楚勁神情冷漠:“不順路,不要跟著我們。”

吳炎不聽他的,早就看出來這兩人之間有事兒,而且長得白的那位說話最管用。

估摸著在家裡也是當家的。

“帥哥,求求你帶上我吧!”吳炎撲通跪坐在地,抱住沈因小腿。

“血色福音這群挨千刀的,不就是半個饅頭嗎?至於要我的命嗎嗚嗚嗚。”

“你讓我跟著你們躲兩天,隻要離開血色福音會的地盤,我就自己滾蛋行不行嗚嗚嗚……”

沈因受不了他臟兮兮的手往自己身上抹,踢騰兩下抽不出腿,還是楚勁過來一把薅住吳炎後衣領。

拎小雞仔似的將他拎到一旁。

吳炎吭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