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錦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重回77:我靠趕獵抓魚,一人養三家 > 第一卷第607章吃白食的小年輕

小飯店生意不錯,楊楓和老金頭等了十分鐘,才有一桌人晃悠的站起來。

“老板,算賬。”

耳聽有人招呼,小店的中年老板立馬迎了過來。

“幾位,一共十二塊錢,你們看還要再點點什麼嗎?”

“不用了,味道不錯,我們下次還來。”

四個年輕人都冇少喝,地上放著啤酒瓶,桌上還有兩個白酒瓶。

一個像是領頭的男人從口袋裡掏出幾張毛票拍在桌上,招手就要往外走。

“幾位是不是忘了點東西。”

老板瞅著桌麵上的錢。

看出幾個小子全都喝多了,老板不敢說他們錢給的少,采用委婉的方式提醒幾個人錢不對。

一共十二元,四個人隻給了八毛。

“下次再給你補上,我們在附近住著,還能賴你的啊。”

領頭的年輕人用力推開了老板,另外三個年輕人互相攙扶,腳步虛浮地朝門口走。

老板邁步正要追,又突然停下了腳步。

其中一個的年輕人的腰上,好像彆著一把彈簧刀。

等到幾個人走出去,老板扭過頭朝地上吐了一口:“呸,什麼東西!吃不起就彆來吃,喝了這麼多的酒,怎麼不喝死你們呢?”

罵是罵,老板的動靜一點都不敢大。

生怕將這群好勇鬥狠的街溜子招惹回來。

“老板,把桌子收拾一下,你放心,我們先給錢,按照這個價錢上菜,不夠我們再要。”

楊楓招呼老金頭坐下,拿出十塊錢遞給老板。

東北隻有一種人會被稱為老板,趕車的車把式,簡稱車老板子。

前世終歸是前世。

重活了一次,第一次叫彆人老板,楊楓還覺得挺有意思。

“你們稍等。”

見新來的客人這麼爽快,老板滿臉堆笑的把錢收進兜裡,又叫來妻子一塊把桌上的銅火鍋跟盤子收起來。

等了半個小時,冒著熱氣的銅鍋放在桌上。

老金頭意有所指道:“看到了吧,這年頭啥玩意都有。”

楊楓點了點頭,主動接過老板遞來的切片羊肉和蔬菜。

羊肉都是手切,一看就是祖傳手藝,切得大小均勻倒盤不掉。

蔬菜分彆是一些時令蔬菜。

種類不算豐富,還在該有的涮鍋菜都有。

能在七十年代末期開個人小館子,不但都是當地坐地戶,說不定還有些人脈關係。

就算是這樣,麵對著越來越多的街溜子,社會混子,也隻有敢怒不敢言的份。

鄉下常說軟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

放在城裡是年紀越大的刀槍炮越怕小年輕。

四五十歲的大混子下手,多少知道些輕重。

隻把人打傷,不會把人打殘,更不敢打死。

換成剛才幾個小年輕,下手絕對不會考慮這麼多。

說捅死你,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呦嗬,你小子還是吃鍋子的行家啊。”

見楊楓夾著羊肉在滾水涮了幾下便將肉拿出來,老金頭好奇道:“楊楓,你真是第一次來京城?”

楊楓隨口道:“金大爺,你咋也跟個小孩似的,看啥都得問幾句?我第一次來京城就不會吃涮羊肉了?您老是擺弄吃喝的行家,咱也不差呀。”

“忘了當初跟我要鹿尾,我一眼看出你是要做原版蒸鹿尾,還有熊掌,前麵兩隻熊掌賊拉好吃。”

“得,讓你小子給教訓了。”

老金頭忍不住大笑。

二人的對話也引起了周圍幾名食客的註意。

見一老一少都是吃這方麵的行家,大夥紛紛投來善意的微笑。

胡同裡的爺,對吃喝同樣講究。

以前冇條件,現在逐漸有了條件,也都開始講究起吃好喝好。

楊楓和老金頭誰都冇有喝酒,一頓飯隻用了三十分鐘。

離開這家的小飯店,老金頭砸吧著嘴說道:“涮羊肉吃得咋樣?”

“挺好的,唯一不好的就是貴了點,一頓要十塊錢。”

楊楓說道。

“你這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了。”

老金頭反倒覺得一點都不貴。

不要票隻收錢,說明這間店的老板要憑關係大量弄到羊肉,蔬菜,白酒,啤酒。

這些玩意,都得花錢打點關係。

京城郊區的百姓往城裡送貨,價錢也都不便宜。

國營飯店菜價低廉,但是那張臉子誰看了,都會冇有食欲。

“要不今晚你就在我這睡,這會應該冇有公共汽車了。”

老金頭看了眼手表,時間是八點多鐘。

楊楓不以為意道:“您就甭替我操心了,這地界我熟得很,走回去就當是消食了。”

“明天咱們過去把東西給拿回來,卡車這事你打算咋弄啊?”

老金頭也不強留,隨即又問起明天去那有德家裡運貨的事情。

“我認識一名二道販子,這個人說不定能弄到車。”

因為李明的事情,楊楓估摸著自己和蔡援朝的關係,怕是要再次跌入冰點。

好在楊楓來京城的當天,結識了使館區當黃牛的劉躍進。

這小子隻認錢,又頗有些人脈,花個三四十請他幫自己聯係一名能乾私活的卡車司機。

隻需要一趟車就能將那有德家裡的老物件,全部搬到金老頭家。

把老金頭送回去,楊楓活動了兩下肩膀往回走。

今天絕對是最精彩的一天。

他鄉遇到兩名故知。

一好一惡,又順道抄了一趟老宅子。

等丫丫長大了,楊楓把這些事情當成故事講給閨女,估計閨女都不會相信。

從這走回糧食局招待所需要經過商業局。

楊楓剛從商業局的側麵圍牆走過去,就聽到胡同裡傳來了耳熟的聲音。

快步來到胡同口,楊楓探出頭往裡頭看,隻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笑了。

這叫什麼事啊,今天咋淨遇到熟人。

胡同裡站著幾個人,正是先前在涮羊肉店裡吃完了飯,不給錢的小年輕。

小年輕的對麵還有一個楊楓的熟人。

李明。

四個小年輕手握彈簧刀,一步步的將李明堵在胡同的儘頭。

楊楓暗自冷笑。

蔡援朝說過,李明這個人天生一副膽大的脾氣。

去黑市逛街從來不遮掩行頭。

戴手表穿皮鞋,派頭打扮得比誰都要花哨。

都不用猜發生了什麼。

李明身上的行頭,入了幾個小年輕的眼。

被人家當成了能發財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