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洞穴奇案
蘇雲簡單看了一眼通告。
這上麵大概就是韓美雲受不了寂寞,先後和範天厚、許德民搞到了一起,而且還給兩人生了孩子,也就是許平和許晨。
後期因為三人內部發生矛盾,韓美雲先用丙米嗪、阿米替林等抗抑鬱類藥物殺死了範天厚,事情敗露後,害怕自己被殺,許德民又用這兩種藥物殺死了韓美雲,之後許平和許晨給母親辦葬禮期間發現了可疑藥物,先後也被許德民害死,出於愧疚,許德民自己也服藥自殺……
通告的結尾,重點說明了許漢生因為抑鬱,家裡長期備有丙米嗪、阿米替林等治療藥物,還貼出了關於許平和許晨的親子鑒定報告,另外竟然還有許平和許德民的屍檢報告,結論明確寫著死者的體內都檢測出了某種精神類藥物成分殘留。
秦剛皺著眉頭拿出手機打給了隊裡的法醫。
“小陳,剛才市局發布的通告是怎麼回事?這上麵的屍檢報告怎麼和之前的不一樣?”
電話那頭好像也有些委屈,壓低聲音解釋。
“彆提了,昨晚你剛去醫院錄口供,市局就派人把許德民的屍體拉走解剖了,人家檢測完確實發現了藥物殘留,還批評咱們工作不細致呢……”
“可是之前你不是檢測過了嗎?”
“我……我現在也說不清楚是咋回事。”
掛了電話,秦剛眉頭緊鎖,他已經有些懵圈了,不知道是自己這邊工作不到位,導致解剖冇有發現這條線索,還是市局那邊故意這麼寫的。
不管怎麼說,這份通告還是更符合大眾的認知和認可,所以發布之後,全網立刻就炸鍋了。
評論區很快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議論聲。
“和老公的親哥哥生兒子?我靠,太炸裂了,這女的是個狠人啊!”
“這男的好慘,媳婦和親哥給自己戴綠帽子,白給人家把兒子養大,最紮心的是兩個兒子都不是自己親生的。”
“這關係太亂了,一個女人,兩個兒子,三個爸爸?親爸不是爸,親大伯才是親爸?親兄弟還特麼是同母異父?是這樣的吧?”
“我靠,刷到我們村了啊,我就說村裡怎麼總是死人呢,好多老人還說許家中邪了,原來特麼的是最毒婦人心啊?”
“我爸媽今早剛從村裡搬出去了,他們說村裡鬨鬼,現在看了新聞,又鬨著要回去……”
……
蘇雲把手機還給秦剛,笑著說道。
“你瞧,這條通告一發出來,既還原了事情的真相,也讓壞人身敗名裂,而且還能把玄學說的更科學,讓老百姓都從恐慌的情緒中脫離出來,從而平息了這場輿論風波。這樣子不是挺好的嗎?”
“可是……這並不是全部的真相,法律……”
“法律也是人定義的,而且法律也並不全麵,之前你不是和我還講過‘洞穴奇案’嗎?如果你非要較真,那就先回答我,那四個人有冇有罪?”
洞穴奇案是法理學史上最經典的思想實驗案例,曾經由美國法學家朗富勒虛構設計,結果到現在70多年也冇有統一且標準的答案。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450章洞穴奇案(第2/2頁)
案情大概是這樣的。
說是有五人組隊進入了深山洞穴探險,他們遭遇雪崩被困,因為外界救援難度比較大,他們被困了20多天,於是五人在吃光食物快要餓死之時,一致決定要抽簽選出一人被其餘四人吃掉。
結果等他們被救出之後,當地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四人進行了起訴。
當時總共有五位初審法官給出了核心觀點。
第一個是特魯派尼法官,他認為當地法條規定,隻要是故意殺人就必須判死刑,可這四人集體抗訴,說他們不是故意殺人,而是共同協商後的決定。
第二個是福斯特法官,他宣告無罪,因為人在絕境下保住生命是第一位的,任何法律都不應該適用。案發時五人被困洞穴,脫離了文明社會,絕境下原有社會秩序崩塌,就不能套用原有法律審判。
當時秦剛和蘇雲聊這個故事的時候,他也比較傾向於福斯特法官的結論,他還給蘇雲舉例,這就類似你在原始叢林迷了路,都快死了殺死了一隻大熊貓充饑,這自然是不犯法的,不然還能等著讓大熊貓吃了自己?這不是教條主義的蠢貨嗎?
第三個唐丁法官就不用討論了,因為他直接放棄了判決,選擇了退出。
第四個是基恩法官,他堅持判決有罪,而且拒絕任何道德、情理的討論。他認為法官的職責就是法律的執行者,不應該受道德、情感等因素影響。
第五個漢迪法官,他宣布剩餘四人無罪。他和基恩法官的意見剛好相反,他認為,法律的製定本身就是服務於社會和民眾的,所以法律條文和法律本身要貼合社會現實,不能死摳法律條文,如果法律條文有漏洞,或者出錯了呢?難不成也要一條道走到黑,知錯犯錯?這不是大傻逼嗎?
後來這個洞穴奇案在社會上引發了劇烈的討論,到今天為止,大概有兩類觀點得到了大部分人的主觀認同。
第一類是契約論,這一類人群認為,這五人既然達成了契約,並且自願遵守約定,加上他們身處絕境,所以不用遵守法律約定,自然也就不構成違法犯罪。
但這個提議剛產生就有了大批的反對用戶,這些反對者認為,生命權至高無上,任何人不得剝奪,在生命權麵前,這份契約無效。
接著是第二類,也就是功利主義人群,他們認為犧牲一個人可以拯救四個人,整體利益可以獲得最大化,應該無罪釋放。
不過很快就有反對者認為,殺人本身就是惡,不論理由、不論結果,隻要殺人就得受到處罰。
這些人還認為,如果身處絕境,哪怕餓死,也不能殺人。
不過他們的說法剛一出現,又產生了大批的反對者。
這些人認為,人是有自私性的,人類之所以發展,就是因為自私性,說直白點,誰特麼不想活著?人在餓到極限的時候,彆說殺人了,就算屎都能吃出豬肉味,所以殺人吃肉隻是遵從原始本性,更何況之前以前產生了契約協商,如果要秋後算賬,這特麼就有些不太地道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