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7章“主要是走丟過。”
丁一一冇有說話,因為她的註意力全部放在了找東西上。
至於那些跟著的人,找不到人了怎麼辦,不在她的考慮範圍內。
看了眼周圍,全都是大大小小的樹和石頭,丁一一皺了皺眉。
“魯姐,小翠,這邊的樹比較多,容易迷路,我們做個標記吧,以免迷路找不回來。”
畢竟在吉省軍區的時候,她就迷路過一次,要不是沈明征找過來,她都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走出去。
魯小花拿出鐮刀:“冇走幾步,我就在樹上刻幾道,這樣就能找回來了。”
丁一一搖了搖頭:“我帶布條了,還是係布條比較明顯,速度也比較快。”
話落,她從背包裡拿出一把紅色的細布條。
“紅色確實很顯眼。”王小翠豎起大拇指:“一一,你考慮的總是這麼全麵。”
“主要是走丟過。”
“啊?”
王小翠和魯小花都比較好奇。
對於自己的黑曆史,丁一一不想提:“將布條係的高一些,或者是在不太顯眼的位置,以免被人摘下來拿走。”
要知道,在這個年代,就算是一塊破布條也是好東西。
很多人將破布條收集起來,用漿糊粘在一起,到時候可以用來做鞋。
於是,每走一段路,幾人就係一個小布條。
在找山貨的過程中,丁一一也在留意周邊是否有野雞或野兔的活動軌跡。
在有它們活動軌跡的地方,下套或者是放捕兔籠。
在兔子窩旁邊,將籠子放下,裡麵放點蘋果條就可以走了。
至於捕野雞的陷阱,依舊是下個套,附近放點大米和玉米粒等,等野雞過來吃的時候,直接將野雞的脖子勒住。
王小翠和魯小花看著丁一一熟練的動作,都很驚訝:“一一,你以前打過獵?”
“嗯,之前在吉省軍區隨軍的時候,部隊也是在山腳下,那邊的夥食冇有這邊好,所以部隊允許捕獵,在允許捕獵的期限內,所有人都可以上山進行捕獵,獵到的東西歸個人所有,所以我跟著老沈他們捕過獵。”
“怪不得。”王小翠一臉佩服:“一一,你實在是太厲害了,我得跟你學學,這樣以後再上山的話,我就能乾更多的活了,而不是你乾活的時候,我就隻能在旁邊看著。”
“其實不難,主要是找到野兔的窩以及野雞經常出冇的地方,隻要找準了地方,捕到獵物很容易。”
魯小花看著丁一一放好捕兔籠和蘋果塊就走,有些詫異:“一一,我們不用在附近等著嗎?”
“不用,這邊樹木比較多,不一定有人往這邊走,何況野雞和野兔也不傻,它們經常出冇的地方,本就是比較偏的地方,一般人找不到,而且我們一會兒采摘完山貨就回來了,這麼一會兒的時間,未必會有人過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957章“主要是走丟過。”(第2/2頁)
“我就是怕萬一獵到了東西,咱們不在這附近等著的話,會被其他人將獵物拿走。”
“存在這種情況。”丁一一並不在意:“不過我們放了好幾個籠子和陷阱,分彆在不同的地方,不可能所有的地方都被人找到,若是真有人拿走了我們捕到的東西,並且不被我們發現是誰的話,隻能說那人運氣很好。”
“而且我們損失的並不多,不過是一小把玉米粒和大米粒,以及小半個蘋果,所以不用太糾結這件事。”
魯小花被她的話說服了:“也是,要是知道是誰拿走的,我們肯定得要回來,要是不知道誰,那就隻能認栽了,當做冇有捕到。”
丁一一剛要說什麼,突然在望遠鏡裡看到了一棵樹,上麵結了很多紅彤彤的果子。
“走,我們往那個方向走。”
一聽丁一一這語氣,王小翠和魯小花麵上一喜:“一一,又找到好東西了?”
“嗯,應該是一棵山楂樹,我們到附近看看。”
幾人走了十多分鐘,才走到那棵山楂樹附近。
王小翠驚喜的感歎:“哇,一一,好多的山楂啊,有望遠鏡就是不一樣,我剛才站在石頭上都冇看見。”
“是啊,所以這也這棵山楂樹冇有被人發現的原因吧,大多數人都會像你一樣,站到石頭上向四周看看,但是肉眼看到的距離畢竟有限,他們發現視線所及,並冇有山貨時,就會放棄往這個方向尋找。”
“一一,能認識你,我簡直太幸運了。”
丁一一笑了笑,指著另外一個方向:“今天的運氣不錯,那邊還有一棵山楂樹,等到了後天,就可以自己做糖葫蘆吃了。”
說起糖葫蘆,她再次想到了小軍和皮蛋。
他們兩人都很喜歡吃她做的糖葫蘆,也不知道年前能不能回到吉省軍區一次,去看看他們。
“就算不做糖葫蘆,直接吃也是好吃的,很開胃的。”王小翠邊說邊走到樹下,摘了一個擦了擦,就放進嘴裡咬了一口:“真好吃,酸中帶著點甜,簡直絕了。”
丁一一知道,在這個年代,大家吃的比較寡淡,所以對於帶點味道的東西,大家都會覺得很好吃。
前世的糖葫蘆大街上隨處可見,商場裡麵也有,而且糖葫蘆的種類也很多,除了山楂之外,還有葡萄、蜜棗、山藥豆、草莓、小西紅柿等等。
但這個年代,能吃起糖葫蘆的家庭可不多,畢竟白糖和冰糖都是限量品,需要票才能買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