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法律是玩物?那你就是玩完了
陸誠收回釘在魏征身上的目光。
轉身走回原告代理席,他彎腰從公文包裡取出一枚拇指大小的加密u盤。
黑色磨砂外殼,上麵貼著一張手寫的白色標簽。
標簽上隻有三個字:魏征。
“審判長!”
陸誠站直身體道。
“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申請向法庭提交最後一份證據。”
他把u盤舉起來,食指和中指夾著那枚不到拇指大的黑色儲存設備。
“一份音頻文件。”
“內容涉及本案辯護人魏征,與被告人吳宇之間的私密對話。”
審判長林慶國的目光從吳宇身上移開。
今天這場庭審已經突破了他三十年審判生涯的所有認知。
被告人當庭精神崩潰、辯方律師企圖渾水摸魚申請休庭,現在原告代理人又要甩新證據。
他看了一眼u盤。
“證據來源?”
“辯護人魏征的前助理,李明遠。”
“李明遠於今年三月從魏征律師事務所離職。離職前,依據事務所內部的案卷同步製度,其個人雲端工作盤自動備份了與本案相關的全部工作文檔。”
他把一份蓋章的書麵說明放在u盤旁邊。
“這份是李明遠本人簽署的證人證言,附公證處公證書。證實該音頻係合法取得,原始載體完整無刪改。”
“我申請當庭播放。”
審判長林慶國的視線從上方壓下來,落在那枚u盤上。
停了一秒。
“準許提交。”
法槌輕敲。
“書記員接收並登記證據編號。法警協助技術人員連接法庭音頻係統。”
書記員快步上前,雙手接過u盤,技術人員將u盤插入法庭中控臺的加密接口。
投影幕上跳出一個音頻波形文件。
總時長:十一分四十二秒。
“播放。”
審判長的聲音落地,技術人員摁下播放鍵。
“嘟”一聲提示音過後。
兩個聲音從擴音器裡鑽出來。
第一個聲音低沉渾濁,帶著常年抽雪茄熏出來的沙啞。
是魏征。
“小吳啊,你聽我說。”
“精神鑒定這塊兒,你甭操心。”
“京都仁和醫院那三位專家,跟我打了多少年交道了?”
“我把你的底子跟他們一交,他們知道該怎麼寫。”
“重度抑鬱加偏執型人格障礙。”
“診斷報告上白紙黑字蓋紅章,法院敢不認?”
第二個聲音年輕,語氣刻意壓得很平。
是吳宇。
“魏律師,那費用……”
“三百萬。一分不能少。”魏征的聲線往上抬了抬。
“包你死緩。絕對死不了。”
“十五年減刑出來,保險金還在你賬戶上躺著呢。”
“劃算不劃算你自己掂量。”
擴音器裡傳來打火機“哢嗒”的聲響。
好似魏征深吸一口煙,吐出來的氣息噴在拾音器上,帶出沙沙的噪聲。
“你也彆怕。”
“乾我們這行的,什麼案子接不下來?”
“隻要錢到位。”
“死人我都能說成活的。”
“法律不過是咱們手裡的玩物。”
最後那句話極其清晰。
每一個字都被法庭的高清擴音係統忠實還原。
整座法庭的空氣瞬間凝固。
三百多號旁聽人員,加上合議庭全體法官、陪審員、公訴人、書記員。
嘴全都閉著,冇人敢出聲。
被告席。
吳宇跪在地上,額頭還在滴血。
他聽到錄音的瞬間,身體痙攣了一下。
然後徹底不動了。
辯護席。
魏征的腿開始發抖。
從小腿肚子抖起,一直蔓延到大腿根。
公文包從手裡脫落,“啪嗒”砸在地麵上,散落出一地文件。
他踹開擋在腳邊的椅子,顫抖的用右手指著陸誠。
“非法竊聽!”
他的聲帶已經控製不住了,嗓音又尖又破。
“這是非法竊聽!”
“審判長!我堅決反對!”
“該證據的取得明顯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關於非法證據排除的規定!”
“未經本人同意的私自錄音,不具備合法證據效力!”
“我要求法庭立即終止播放並予以排除!”
他的額頭上全是汗,襯衫後背濕了一大片。
陸誠站在代理席後方,雙手自然垂在身側,平靜的看了魏征一眼道。
“審判長,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申請回應辯護人的異議。”
“準許。”
陸誠從桌麵上拿起一份裝訂好的書麵材料,遞給書記員轉交合議庭。
“再次聲明,該份錄音並非竊聽所得,和剛才所說的一致。”
“錄音來源為辯護人魏征的前執業助理李明遠。
“他在職期間,依據律所內部合規製度,對魏征多次教唆當事人偽造證據的行為進行了如實記錄。”
“並在離職前將錄音文件上傳至個人雲端存儲空間。”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496章法律是玩物?那你就是玩完了(第2/2頁)
“該份錄音的提取,經李明遠本人書麵授權同意,並由公證處進行了證據保全公證。”
陸誠頓了一拍。
“公證書編號、授權委托書原件、雲端備份的原始時間戳。”
“全部附在剛才遞交的書麵材料中。”
“取證程序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第十四條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合法取證的要求。”
他的目光落在魏征身上。
“魏律師。”
“你想用非法證據排除堵我的路?”
“不可能的,你冇這本事。”
魏征張了張嘴,發不出聲音。
審判長林慶國翻開書麵材料,逐頁查核。
公證書。授權委托書。雲端時間戳截圖。李明遠的身份信息及聯係方式。
每一項都清清楚楚,他合上材料,抬頭道。
“辯護人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
“經合議庭當庭審查,代理人提交的取證程序文件完整、合法。”
“駁回排除申請。”
“該證據予以采納。”
法槌落下。
原本站著的魏征渾身一哆嗦,整個人往椅子上跌落。
……
魔都政法大學錄播室。
羅大翔騰地站起來,差點把轉椅踢飛。
“各位!各位法學生和觀眾朋友們!”
他對準鏡頭,兩隻手在空中亂比劃。
“聽見了嗎?‘法律不過是咱們手裡的玩物‘!”
“這話是一個執業二十年的京圈大狀說的!”
“一個持有律師執業證書的人說的!”
“他把整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臉,踩在腳底下搓!”
羅大翔拍了一下桌子,保溫杯彈起來,枸杞水晃出一圈。
“陸律師的‘送進去‘法則雖遲但到!”
“教唆偽造精神鑒定!明碼標價三百萬包脫死刑!”
“這種踐踏法治底線的無良訟棍。”
“就該遭到物理超度!”
他深吸一口氣。
“我從教三十年。”
“課堂上給學生講的第一句話就是:律師是法治社會的守門人。”
“守門人拿著鑰匙倒賣?”
“那就把他連鑰匙一塊兒關進去!”
官方直播平臺彈幕。
“法律是玩物?進去慢慢玩吧您!”
“三百萬包脫死刑?現在三千萬都包不住你自己了!”
“羅教授說得對!物理超度!直接超度!”
“咱陸律每次都能開盲盒,這次盲盒裡裝的是對麵律師哈哈哈!”
“一案n送永遠不會蹦席!”
……
法庭現場。
公訴席上,秦知語放下手中記錄的鋼筆,她站起身,麵相審判長道。
“審判長。”
“公訴人申請發言。”
“準許。”
秦知語正了正檢察製服的領口。
“根據剛才當庭播放的錄音證據。辯護人魏征在明知被告人吳宇係故意殺人的情況下。”
“主動教唆其偽造精神疾病鑒定,並收受三百萬元作為對價。”
“其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辯護人偽造證據罪。”
“以及第三百零七條妨害作證罪。”
她的視線掃過辨護席。
“公訴方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之規定。”
“當庭向合議庭申請,對魏征立案調查並采取強製措施。”
魏征用手死死撐住桌沿,不讓其摔倒。
“不……不是這樣的……”
他的聲音已經碎了。
“那段錄音是被剪輯過的……是斷章取義……”
“我……我隻是在跟當事人討論辯護策略……”
審判長林慶國看了他三秒,目光冰冷。
“合議庭經評議。準許公訴方申請。”
“法警。”
他的法槌緩緩抬起。
“對辨護人魏征采取強製措施。帶離法庭。”
“砰!”
法槌定音。
兩名身材魁梧的法警大步跨過通道。
一左一右,四隻手同時扣住魏征的肩膀,往下一壓。
魏征的身體被巨力摁住。
他鼻梁上那副金絲細框眼鏡在掙紮中被甩了出去。
鏡片磕在大理石地麵上,發出清脆的碎裂聲。
“你們不能這樣!”
魏征扭動著脖子,嗓子裡擠出最後的嘶喊。
“我有律師執業豁免權!我在行使正常的辯護職能!”
法警充耳不聞。
一副銀色手銬“哢嗒”扣上了他的手腕。
審判長林慶國環視全場,他深吸了一口氣。
法槌第三次抬起。
“鑒於本案案情重大。”
“且庭審過程中出現辯護人涉嫌犯罪的重大新情況。”
“合議庭需要對全案證據進行最終的綜合評議。”
“現宣布休庭一小時。”
“一小時後準時恢複庭審,進行最終宣判。”
“砰!”
法槌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