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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章法律是玩物?那你就是玩完了

陸誠收回釘在魏征身上的目光。

轉身走回原告代理席,他彎腰從公文包裡取出一枚拇指大小的加密u盤。

黑色磨砂外殼,上麵貼著一張手寫的白色標簽。

標簽上隻有三個字:魏征。

“審判長!”

陸誠站直身體道。

“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申請向法庭提交最後一份證據。”

他把u盤舉起來,食指和中指夾著那枚不到拇指大的黑色儲存設備。

“一份音頻文件。”

“內容涉及本案辯護人魏征,與被告人吳宇之間的私密對話。”

審判長林慶國的目光從吳宇身上移開。

今天這場庭審已經突破了他三十年審判生涯的所有認知。

被告人當庭精神崩潰、辯方律師企圖渾水摸魚申請休庭,現在原告代理人又要甩新證據。

他看了一眼u盤。

“證據來源?”

“辯護人魏征的前助理,李明遠。”

“李明遠於今年三月從魏征律師事務所離職。離職前,依據事務所內部的案卷同步製度,其個人雲端工作盤自動備份了與本案相關的全部工作文檔。”

他把一份蓋章的書麵說明放在u盤旁邊。

“這份是李明遠本人簽署的證人證言,附公證處公證書。證實該音頻係合法取得,原始載體完整無刪改。”

“我申請當庭播放。”

審判長林慶國的視線從上方壓下來,落在那枚u盤上。

停了一秒。

“準許提交。”

法槌輕敲。

“書記員接收並登記證據編號。法警協助技術人員連接法庭音頻係統。”

書記員快步上前,雙手接過u盤,技術人員將u盤插入法庭中控臺的加密接口。

投影幕上跳出一個音頻波形文件。

總時長:十一分四十二秒。

“播放。”

審判長的聲音落地,技術人員摁下播放鍵。

“嘟”一聲提示音過後。

兩個聲音從擴音器裡鑽出來。

第一個聲音低沉渾濁,帶著常年抽雪茄熏出來的沙啞。

是魏征。

“小吳啊,你聽我說。”

“精神鑒定這塊兒,你甭操心。”

“京都仁和醫院那三位專家,跟我打了多少年交道了?”

“我把你的底子跟他們一交,他們知道該怎麼寫。”

“重度抑鬱加偏執型人格障礙。”

“診斷報告上白紙黑字蓋紅章,法院敢不認?”

第二個聲音年輕,語氣刻意壓得很平。

是吳宇。

“魏律師,那費用……”

“三百萬。一分不能少。”魏征的聲線往上抬了抬。

“包你死緩。絕對死不了。”

“十五年減刑出來,保險金還在你賬戶上躺著呢。”

“劃算不劃算你自己掂量。”

擴音器裡傳來打火機“哢嗒”的聲響。

好似魏征深吸一口煙,吐出來的氣息噴在拾音器上,帶出沙沙的噪聲。

“你也彆怕。”

“乾我們這行的,什麼案子接不下來?”

“隻要錢到位。”

“死人我都能說成活的。”

“法律不過是咱們手裡的玩物。”

最後那句話極其清晰。

每一個字都被法庭的高清擴音係統忠實還原。

整座法庭的空氣瞬間凝固。

三百多號旁聽人員,加上合議庭全體法官、陪審員、公訴人、書記員。

嘴全都閉著,冇人敢出聲。

被告席。

吳宇跪在地上,額頭還在滴血。

他聽到錄音的瞬間,身體痙攣了一下。

然後徹底不動了。

辯護席。

魏征的腿開始發抖。

從小腿肚子抖起,一直蔓延到大腿根。

公文包從手裡脫落,“啪嗒”砸在地麵上,散落出一地文件。

他踹開擋在腳邊的椅子,顫抖的用右手指著陸誠。

“非法竊聽!”

他的聲帶已經控製不住了,嗓音又尖又破。

“這是非法竊聽!”

“審判長!我堅決反對!”

“該證據的取得明顯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關於非法證據排除的規定!”

“未經本人同意的私自錄音,不具備合法證據效力!”

“我要求法庭立即終止播放並予以排除!”

他的額頭上全是汗,襯衫後背濕了一大片。

陸誠站在代理席後方,雙手自然垂在身側,平靜的看了魏征一眼道。

“審判長,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申請回應辯護人的異議。”

“準許。”

陸誠從桌麵上拿起一份裝訂好的書麵材料,遞給書記員轉交合議庭。

“再次聲明,該份錄音並非竊聽所得,和剛才所說的一致。”

“錄音來源為辯護人魏征的前執業助理李明遠。

“他在職期間,依據律所內部合規製度,對魏征多次教唆當事人偽造證據的行為進行了如實記錄。”

“並在離職前將錄音文件上傳至個人雲端存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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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份錄音的提取,經李明遠本人書麵授權同意,並由公證處進行了證據保全公證。”

陸誠頓了一拍。

“公證書編號、授權委托書原件、雲端備份的原始時間戳。”

“全部附在剛才遞交的書麵材料中。”

“取證程序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第十四條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合法取證的要求。”

他的目光落在魏征身上。

“魏律師。”

“你想用非法證據排除堵我的路?”

“不可能的,你冇這本事。”

魏征張了張嘴,發不出聲音。

審判長林慶國翻開書麵材料,逐頁查核。

公證書。授權委托書。雲端時間戳截圖。李明遠的身份信息及聯係方式。

每一項都清清楚楚,他合上材料,抬頭道。

“辯護人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

“經合議庭當庭審查,代理人提交的取證程序文件完整、合法。”

“駁回排除申請。”

“該證據予以采納。”

法槌落下。

原本站著的魏征渾身一哆嗦,整個人往椅子上跌落。

……

魔都政法大學錄播室。

羅大翔騰地站起來,差點把轉椅踢飛。

“各位!各位法學生和觀眾朋友們!”

他對準鏡頭,兩隻手在空中亂比劃。

“聽見了嗎?‘法律不過是咱們手裡的玩物‘!”

“這話是一個執業二十年的京圈大狀說的!”

“一個持有律師執業證書的人說的!”

“他把整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臉,踩在腳底下搓!”

羅大翔拍了一下桌子,保溫杯彈起來,枸杞水晃出一圈。

“陸律師的‘送進去‘法則雖遲但到!”

“教唆偽造精神鑒定!明碼標價三百萬包脫死刑!”

“這種踐踏法治底線的無良訟棍。”

“就該遭到物理超度!”

他深吸一口氣。

“我從教三十年。”

“課堂上給學生講的第一句話就是:律師是法治社會的守門人。”

“守門人拿著鑰匙倒賣?”

“那就把他連鑰匙一塊兒關進去!”

官方直播平臺彈幕。

“法律是玩物?進去慢慢玩吧您!”

“三百萬包脫死刑?現在三千萬都包不住你自己了!”

“羅教授說得對!物理超度!直接超度!”

“咱陸律每次都能開盲盒,這次盲盒裡裝的是對麵律師哈哈哈!”

“一案n送永遠不會蹦席!”

……

法庭現場。

公訴席上,秦知語放下手中記錄的鋼筆,她站起身,麵相審判長道。

“審判長。”

“公訴人申請發言。”

“準許。”

秦知語正了正檢察製服的領口。

“根據剛才當庭播放的錄音證據。辯護人魏征在明知被告人吳宇係故意殺人的情況下。”

“主動教唆其偽造精神疾病鑒定,並收受三百萬元作為對價。”

“其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辯護人偽造證據罪。”

“以及第三百零七條妨害作證罪。”

她的視線掃過辨護席。

“公訴方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之規定。”

“當庭向合議庭申請,對魏征立案調查並采取強製措施。”

魏征用手死死撐住桌沿,不讓其摔倒。

“不……不是這樣的……”

他的聲音已經碎了。

“那段錄音是被剪輯過的……是斷章取義……”

“我……我隻是在跟當事人討論辯護策略……”

審判長林慶國看了他三秒,目光冰冷。

“合議庭經評議。準許公訴方申請。”

“法警。”

他的法槌緩緩抬起。

“對辨護人魏征采取強製措施。帶離法庭。”

“砰!”

法槌定音。

兩名身材魁梧的法警大步跨過通道。

一左一右,四隻手同時扣住魏征的肩膀,往下一壓。

魏征的身體被巨力摁住。

他鼻梁上那副金絲細框眼鏡在掙紮中被甩了出去。

鏡片磕在大理石地麵上,發出清脆的碎裂聲。

“你們不能這樣!”

魏征扭動著脖子,嗓子裡擠出最後的嘶喊。

“我有律師執業豁免權!我在行使正常的辯護職能!”

法警充耳不聞。

一副銀色手銬“哢嗒”扣上了他的手腕。

審判長林慶國環視全場,他深吸了一口氣。

法槌第三次抬起。

“鑒於本案案情重大。”

“且庭審過程中出現辯護人涉嫌犯罪的重大新情況。”

“合議庭需要對全案證據進行最終的綜合評議。”

“現宣布休庭一小時。”

“一小時後準時恢複庭審,進行最終宣判。”

“砰!”

法槌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