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五年追訴期,二十年白找了?
上午九時整。
最高法院大審判庭。
四十八臺高清攝像機分布在庭審現場各個角度,紅色指示燈齊刷刷亮起。
全國直播信號同步接入二十七家官方媒體平臺,開庭前三分鐘,在線觀看人數已經突破四千萬。
彈幕滾動速度肉眼跟不上。
“陸神今天必須暴揍買家!”
“申剛加油!二十年了你值得一個公道!”
“人販子全部拉出去槍斃!”
羅大翔坐在政法大學專屬直播間裡,桌上擺著一本翻開的《刑法》和半杯涼透的茶。
他推了推黑框眼鏡,對著鏡頭深呼一口氣。
“各位觀眾,今天這場庭審,建議大家坐穩了再看。”
......
法庭上。
原告席上,申剛穿著那件舊夾克。
兩隻手扣在桌麵邊緣,指甲蓋底下淤著黑血,是昨天認親時磕頭磕出來的傷。
他目光釘在被告席方向,眼眶充血到快要裂開,嘴唇白得嚇人。
被告席另一端。
孫富貴穿著橙色號服,脖子上那根粗金鏈子早被收繳。
可他坐得鬆散,下巴微微揚起,嘴角掛著一絲弧度。
這個表情被鏡頭捕捉到。彈幕先炸了一輪。
“這狗東西他媽的還在笑??”
“孫富貴你等死吧,今天陸神要你的狗命!”
“咚!”
法槌落下。
審判長林慶國身著黑色法袍端坐正中,兩鬢斑白,麵容削瘦。
他掃了一眼庭審各方當事人,聲音沉穩。
“謝某蓮、張維平拐賣兒童案,及孫富貴收買被拐賣兒童案,現在開庭。”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秦知語從公訴人席位起身。
“審判長、審判員,最高人民檢查院指控……”
她的聲音清晰利落,語速不快,每個字砸在要害。
“被告人謝某蓮,於2003年至2007年間,夥同被告人張維平,先後拐賣兒童九名,從中牟利共計九十五萬餘元……”
“被告人孫富貴,於2005年4月,明知兒童來路不正,仍以兩萬五千元價格,從張維平處收買被拐男童申聰……”
起訴書念了六分鐘。
每念到一個被拐孩子的名字,申剛的肩膀就抖一下。
九個名字念完,他整個人縮在椅子裡,眼淚無聲淌落。
羅大翔在直播間裡摘下眼鏡擦了一把。彈幕全是哭泣的表情符號。
審判長林慶國點了下頭。
“公訴人宣讀完畢。辯護人,對起訴書有無異議?”
陳鋒站起來。
他絲毫不慌理了理胸口的絲質口袋巾。
“審判長,辯護人對起訴書中關於謝某蓮、張維平的拐賣指控,不做異議。”
頓了一拍。
“但對於我當事人孫富貴的指控,辯護人有重大異議。”
“現向法庭提交辯方證據一號。”
助理將一份牛皮紙袋封裝的文件遞交法警。
法警接過,轉呈審判席。
審判長林慶國接過,翻開掃了兩眼。
眉心擰了一下。
“辯方提交的證據為一份《孤兒過繼協議》,落款日期2005年4月10日。法庭將依法質證。請辯護人說明證據來源。”
陳鋒推了推金絲眼鏡,表情切換成痛心模式。
“審判長,這份過繼協議,是我當事人孫富貴於2005年,通過紫金縣大槐樹村村委會合法辦理的孤兒收養手續。”
“協議白紙黑字,蓋有村委公章。”
“我當事人始終認為,這個孩子是經過正規手續過繼的棄嬰。”
他略微拔高了聲調。
“他對孩子係被拐賣一事,完全不知情!”
申剛猛地抬頭。
眼珠充血發紅,嘴張了半天,喉嚨裡隻剩下破碎的氣音。
審判長抬手。
“旁聽人員保持肅靜。辯護人,是否申請證人出庭?”
“是。辯護人申請大槐樹村前村支書劉德厚出庭作證。”
“準許。帶證人入庭。”
法警引一個花白頭發的老頭走上證人席。
劉德厚六十來歲,穿了件嶄新的深藍夾克。
他縮著脖子站到麥克風前麵,兩隻手交叉握在身前,食指一直在搓大拇指關節。
審判長林慶國沉聲開口。
“證人如實陳述。辯護人,開始提問。”
陳鋒開口。
“劉支書,2005年4月,孫富貴是否通過貴村村委會辦理過孤兒過繼手續?”
劉德厚的視線往陳鋒方向飄了一下,又縮回來。
“是的、是的。當時孫老板說有個遠房親戚家裡生了孩養不起,想過繼給他。我們走的正規手續,按例蓋了章。”
“收的兩萬塊錢是什麼性質?”
“撫養補償款。給孩子原來家裡人的補償,這是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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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得四平八穩。冇打一個磕巴。
陳鋒滿意地坐回辯護席,但他今天遠不止這一張底牌。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就追訴時效問題進行法律論述。”
法庭安靜了兩秒。
林慶國的左眼皮跳了一下。
“準許。”
陳鋒再次起身。
他把腰板挺得筆直,聲音陡然拔高了半個調子,每個字帶著不可動搖的篤定。
“審判長!”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他豎起三根手指。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法定最高刑期,三年!”
“再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
“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三根手指在空氣中晃了晃。
“本案中,被告人孫富貴的收買行為,發生在2005年4月!”
“距今,整整二十年!”
“追訴時效,早已屆滿!”
他的音量又拔了一個臺階。整個法庭的呼吸聲都被他壓下去。
“辯護人正式向法庭提請!”
陳鋒一字一頓。
“根據法定程序,終止對被告人孫富貴的刑事追訴,當庭,釋放!”
這當庭釋放幾個字砸進直播信號的瞬間。
全網死了零點三秒。
然後彈幕以海嘯的密度湧進來。
羅大翔的直播間。
老爺子整個人往椅背上靠了一截,他摘掉黑框眼鏡,用手背死死按住眼角。
沉默了三四秒才開口,聲音變了調。
“各位觀眾。”
“我必須告訴大家一個非常殘酷的事實。”
“陳鋒引用的法條……是對的。”
彈幕徹底失控。單條評論根本看不清,全部糊成一片白色的噪點。
羅大翔硬撐著繼續說。
“2005年的刑法,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確實最高隻判三年。追訴時效五年。二十年前的犯罪行為……”
他的喉結滾了一圈。
“從法條角度講,時效確實過了。”
“除非……”
他頓住,嘴唇抿了兩下,歎了口氣。
“除非檢方或原告代理人能找到一個更重的罪名。突破時效限製。否則……”
話說不下去了。
直播間彈幕瘋滾。
“什麼???買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這法律是保護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申剛找了二十年就這麼算了??”
“求求陸神想想辦法啊!!!”
無數觀眾砸著鍵盤,淚和臟話一起往外倒。
有人直接關了屏幕雙手捂臉。
有人罵到手抖。
有人頭抵著手機,眼淚糊了滿屏。
法庭被告席。
孫富貴的胸腔緩緩舒展開來,他翹起二郎腿,身體往椅背上一靠。
然後偏過頭。
視線穿過法庭幾米的距離,精準落在原告席上申剛的臉上。
嘴角往上扯了一下。
不是笑。是贏家看著輸家的那種表情。
輕蔑、得意,帶著一股“你拿我怎麼樣”的味道。
他甚至微微搖了搖頭,慢悠悠的,那股勁兒拿捏得恰到好處。
申剛渾身劇烈發抖。
他低下頭,十根手指死死摳進桌麵邊緣。右手食指的指甲蓋“咯嗒”一聲脆響,從甲床裡翻起來。
他一聲都發不出來。
二十年。
兩萬多張尋人啟事。睡過的橋洞。蹲過的火車站。磕碎的額頭。全白的頭發。
就被四個字堵死了。
時效過了。
直播間裡有人在嚎、有人在罵、有人直接摔了手機。壓
抑、憤怒、絕望攪在一塊兒,透過屏幕滲進每個觀眾的心口。
四千萬人同時憋著一口氣。
誰來破?
法庭之上。
陳鋒回到辯護席坐下,右手食指輕輕敲著桌麵,節奏悠閒。
他歪過頭,目光掃了一眼原告代理人席位。嘴角那弧度多了半分。
他在等。
等對麵認栽。
審判長林慶國的目光從辯護席收回,落到原告代理人方向。
“原告代理人,是否對辨方證據及法律意見進行質證?”
所有攝像機同時轉向原告代理人席。
陸誠坐在那裡。
從陳鋒掏出過繼協議到現在,他的坐姿始終是同一個角度。
左手撐著下頜,右手搭在麵前攤開的案卷上。
臉上什麼表情都讀不出來。
整個法庭和四千萬在線觀眾的視線,全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
他把案卷打開,那張過繼協議複印件平整地躺著。
“村民委員會”五個字上麵,畫著一個醒目的紅色圓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