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朋友们走散了,在血色福音转悠好几天都没找到他们。”
沈因不想听废话,冷淡质问:“那你刚刚为什么要抓我腿?”
男人嘴巴撇的有些委屈:“我以为那群被洗恼的人回来了,我来偷布的……因为前两天太饿了,偷了人家半个馒头。”
“然后那群小心眼的斜教成员,让人通缉我,要把我抓起来吊死,幸好我跑得快……”
这人是个话痨,说话嘟嘟囔囔,沈因听的想笑。
楚劲看一眼沈因,说:“这里的女性不允许露脸,只要一成年的女孩,会被立即安排和血祷者结婚,出门也必须用布裹住身体和脸。”
“貌似除了丈夫,其他人不可以看。”
所以想要在这里不被人注意到,最好的方式就是用布包裹身体,偏瘦的体格伪装成女性不会有人发现。
男人很自来熟,维持抱头蹲下的姿势,忍不住插话:“不止!如果被丈夫以外的男人看见,不论是被迫的还是不小心的,都会处以绞刑!”
沈因懂了,嘲讽道:“原来血色福音是魅男的帮派啊。”
男的什么都能做,有自由,不遮脸也可以随意走动。
女性却不行。
“真搞笑,仅仅只过了一个末世,都越活越倒退了,又搞出这种性别齐视,男权主义。”沈因对这里的讨厌更深了些。
当年楚劲杀的那位教皇,死的太便宜他了。
蹲着的男人左右打量二人,非常聪明地面向沈因,自我介绍:
“帅哥,我叫吴炎,今年25岁,从绿洲来的,原本打算和朋友们一起前往伊甸之塔,想在那里找个工作,如果没工作我们准备要饭。”
“嗯,祝你成功。”沈因挑挑眉,脑袋往外偏了几分,听着动静,“楚劲,他们回来了。”
楚劲收起枪,把白布塞给沈因,将他打横抱起就准备走。
吴炎连忙从地上起来:“大哥!等等我!我不想被斜教抓走啊!”
楚劲很冷淡头也不回地说:“不顺路。”
吴炎狗皮膏药似的:“没事儿,这会儿顺路,你俩躲哪里带我一个,我绝对不连累你们!”
沈因越过楚劲肩膀,饶有兴致观察吴炎。
二十五岁……吴炎要是不说,真看不出来。
从外貌来看,吴炎像四十多的,瘦的胳膊只剩皮包骨头,看样子这一路走的挺艰难。
来不及赶走他,血祷者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小巷传来。
楚劲思忖片刻,抱着沈因钻进一条逼仄脏乱的小道,把他往角落一放,抽出布缠粽子似的往沈因身上绕。
“不舒服了告诉我。”楚劲掐着沈因那截窄腰,布料一裹,细的好似能掐断了。
沈因拉开衣领,把齿轮项链放进衣服里。
楚劲特意把小手指甲盖大小的齿轮边缘磨的圆滑,不会划伤沈因皮肤。
楚劲只给沈因露了一双眼睛,多余垂下来的布像围巾松松垮垮绕过肩膀。
“什么裹尸布……明明像木乃伊。”沈因攥了攥双手,只露出了指尖。
楚劲整理好布料末端,拿别针扣住,防止脚踝的布料走着走着就松了。
等他站起身,沈因凑上去:“以后如果我死了,把我做成木乃伊,你要是想我了还能把布拆开看看我……”
楚劲隔着布捂紧沈因的嘴,恼怒道:“不许乱说。”
另一边吴炎把自己缠成了粽子,蹦蹦跶跶过来:“两位大哥,接下来去哪里啊?”
楚劲神情冷漠:“不顺路,不要跟着我们。”
吴炎不听他的,早就看出来这两人之间有事儿,而且长得白的那位说话最管用。
估摸着在家里也是当家的。
“帅哥,求求你带上我吧!”吴炎扑通跪坐在地,抱住沈因小腿。
“血色福音这群挨千刀的,不就是半个馒头吗?至于要我的命吗呜呜呜。”
“你让我跟着你们躲两天,只要离开血色福音会的地盘,我就自己滚蛋行不行呜呜呜……”
沈因受不了他脏兮兮的手往自己身上抹,踢腾两下抽不出腿,还是楚劲过来一把薅住吴炎后衣领。
拎小鸡仔似的将他拎到一旁。
吴炎吭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