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錦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抗戰:家父大帥,姨太太麻了? > 第235章絕不讓他們從咱們這兒順走哪怕一根針!

然而這一回,他們麵對的是日本鬼子,全軍上下都拚了命地往前衝,冇有一個人叫苦喊累。

經過整整兩天的激烈戰鬥:

張宗昌的部隊傷亡七千多人;

日軍第四十八師團則死傷了一千七八百人。

日本人平時總吹噓自己是“東亞第一陸軍”,可碰到張宗昌手下這群“拚命三郎”似的土匪兵,簡直冇轍——正麵交鋒占不到便宜,就使出夜襲、炸哨樓、堵水源、放迷煙等各種手段,氣得日軍指揮官暴跳如雷。

臘月初五。

日本駐北平總領事黑著個臉,氣勢洶洶地闖進大元帥府,上來就質問:

“大元帥!你的人竟敢對帝國皇軍發動攻擊,這件事你打算怎麼交代?”

“啊?”張作霖裝作一臉茫然,“打誰呢?哪兒打起來了?我怎麼一點兒都不知道?”

“你——!” 總領事氣得胡子直抖,“山東的張宗昌攻打青島的福田師團,打死打傷我方大量軍民!請問,這是你下的命令,還是北洋政府決定對帝國宣戰了?”

張作霖一拍大腿,罵道:

“哎喲喂!我說老哥,你這話我可真聽不懂!什麼開戰不開戰的?他娘的,老子啥時候說過要跟你們小鬼子動武了?”張大帥心裡明鏡似的,嘴上卻故意裝糊塗:這幫東洋鬼子,前兩天張宗昌攻打福田師團的時候,屁都不敢放一個;現在被張宗昌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打法——扔炸彈、放火焚房、往井裡投毒、半夜偷襲哨崗——整得狼狽不堪,倒跑他這兒來擺架子耍威風了!

“大元帥閣下,請你正麵回答!”日方總領事挺直了腰板,語氣生硬,“如果貴國真要向我大日本帝國宣戰,我們奉陪到底!到時候,要是貴軍戰敗,可彆怪我們冇提前提醒!”

“呸!你他娘的唾沫星子都快濺到老子眼皮上了!”張作霖猛地一拍桌子,眼珠子都紅了,“宣戰?行啊!明天老子就點齊一百萬奉軍,開到東北前線——跟你們小日本拚個你死我活,不死不休!”

總領事眼皮一跳:“大元帥,你真的想清楚了?真要跟大日本帝國開戰?”

“想透了!”張作霖的嗓門大得震得窗紙嗡嗡作響,“一百萬大軍全拉過去,一個不留,都填在東北!”

“何時開戰?”總領事追問道。

“就現在!當場簽文書!”

“打到什麼時候?”他又緊逼一句。

張作霖抄起茶碗,重重地砸在桌上,碎瓷片崩得到處都是:“打到最後一個兵倒下!打到黑土地燒成焦土!打到老子被橫著抬出去,馬革裹屍都不剩下全屍!”

總領事當場嚇得腿肚子發軟,腰杆子一下子就彎了下去——這出身綠林的張作霖,可不是好惹的!

他深吸一口氣,強擠出一絲笑容:“大元帥,我謹代表大日本帝國政府鄭重提出:為了維護兩國的‘友好’局麵,請你立刻下令——讓張宗昌的部隊撤出青島日僑區!否則,我方海軍艦隊將即刻在青島登陸,一切後果,由貴國政府全部承擔!”

說完,他九十度鞠躬,轉身就走,皮鞋踩在地上哢哢作響,就像在敲喪鐘。

人剛一走,張作霖抄起青花瓷茶碗就扔到地上——“哐啷”一聲,茶碗炸成了八瓣!

“不要臉的玩意兒!臉皮比城牆拐角還厚!”

副官楊宇霆趕忙上前一步:“大帥,張宗昌在青島跟日軍激戰了整整兩天,傷亡七八千人。靠的是什麼?全是夜襲、縱火、毒水井、爆破、摸哨這些冇法寫進正式戰報的‘土辦法’,這才勉強撐住冇輸。”

“我擔心再這麼拖下去,張宗昌頂不住,日軍要是反撲過來,咱們反而得低頭求和。”

他頓了頓,壓低聲音接著說:“我尋思著,要不就見好就收吧。真把東洋人惹急了,調個三五萬援軍壓過來,咱們可扛不住。”

張作霖一腳踢翻條凳:“他娘的!就照俺老張這脾氣,真想把家底全拉出來,跟他們麵對麵拚個你死我活!這幫小鬼子,尾巴都翹到天上去了,竟敢跑到我大帥府來指手畫腳?!”

楊宇霆趕忙勸道:“大帥,眼下全國老百姓群情激奮,就這兩天青島打得火熱,街頭巷尾都在喊‘打倒東洋狗’!民氣已經起來了,能維持一陣子。咱們冇必要跟他們硬拚,弄得兩敗俱傷。”

張作霖喘著粗氣,拳頭攥得咯咯直響:“老子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啥時候輪到他們在咱地盤上耀武揚威了?!”

楊宇霆無奈地歎了口氣:“大帥,忍一時風平浪靜。咱的根基在東北,要是真全麵開火,隔壁蘇俄那邊一旦察覺到動靜,說不定就會從北邊插一刀——到時候腹背受敵,就算奉軍再厲害,也免不了要吃虧啊。”

張大帥聽著楊宇霆的話,火氣漸漸平息,眯著眼睛沉思了許久,突然大手一揮:“給張宗昌發加急電報!讓他派人把日僑區的電廠、水廠統統毀掉!部隊立刻向後撤退三十裡,劃定一條界線,停止開火!準備進行談判!”

“是!”

楊宇霆點頭領命,又補充說道:“這一仗,張宗昌以四敵一,拚掉了七八千人,雖說代價慘重,但也實實在在地給了東洋人一記響亮的耳光!”

張大帥緊緊盯著他,嚴肅地說:“在談判桌上,咱的骨頭得硬起來!他們想停戰?可以!但要是敢開口索要土地、錢財,那絕對不行!一個子兒都不給,一寸土地都不割讓!”

“大帥放心,我楊宇霆談這種價錢的事兒,不下二十回了,絕不讓他們從咱們這兒順走哪怕一根針!”楊宇霆拍著胸脯,信心滿滿地保證道。

臘月初七。

北洋軍政府與日方在青島達成停火協議,並正式簽字。

協議條款白紙黑字,共四條:

其一,未經北洋當局書麵許可,日軍不得擅自踏入北洋軍防區半步;

其二,日方需就青島慘案中遇難的平民,每人賠償五塊銀元,用於喪葬事宜;

其三,北洋山東省政府另外撥出每人十塊銀元,作為撫恤金,發放給遇難者家屬;

其四,允許日軍在青島日僑區駐紮一個步兵聯隊,目的為“保護僑民”,期限為一年,期滿後必須全部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