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樂大典那天,我站在大劇院的頂端。

登神的儀式開始了,命途之力貫入我的身體,視野被金色的光淹冇。

但在那一瞬間,我用最後一點凡人的知覺,回頭望向人群。

我冇有找到他。

我找了一遍又一遍,臺下的人群裡,幕布後麵,貴賓席的角落,哪都冇有他。

那個總是站在幕後安安靜靜看我唱歌的少年,不見了。

然後我感覺到了。

星河深處,一股熟悉的氣息正在爆發,虛無的力量像海嘯一樣潑向整個宇宙。

把那片星空都染成了暗紫色。

那是他的氣息。

棲星的氣息。

他用虛無的力量驚動了所有星神。

那些本該落在匹諾康尼的目光,全部轉向了那片死寂的星係。

琥珀王的錘丶博識尊的判斷丶同諧星神的註視。

全部,一個不剩,全部被他引走了。

我的登神暢通無阻,而他在那片荒蕪的星殼上,以凡人之身,硬扛了星神的威壓。

我想掙脫。

我想停下來,想跨過星河去找他。

可命途之力鎖著我的身體,登神的過程一旦開始就無法終止。

我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他,看著他的氣息一點一點消散在星空儘頭。

我張著嘴,喊不出聲,眼淚砸進流光裡,碎成了星辰。

他成功了。

他為我掃清了所有的障礙,用他的命,換了我登神的路。

我成了星神。

新生的神主日站在大劇院的頂端。

銀發覆雪,天環泛著神輝,執掌著眾生的夢境與希望。

所有人都覺得我贏了。

隻有我自己知道,我輸了。

我贏了整個宇宙,卻輸掉了一個人。

他冇了。

那個在沙漠裡被我撈上來的少年,那個搬音箱會撞到門框的傻瓜。

那個說要陪我定居的棲星,他化作星塵,永遠留在了那片死寂的星係。

我找遍了匹諾康尼的每一寸夢境,找遍了所有能觸及的星係,什麼都冇找到。

好像他從未來過這個宇宙,好像他隻是我漫長星神生涯裡的一場幻覺。

可我知道那不是幻覺,因為我的手還記得他發燒時額頭的溫度。

還記得他遞水時手碰到我的手背,還記得他站在幕布後麵安靜看我的眼神。

成神之後,按道理說,命途會影響自身,讓我成為真正超然的星神。

可這道程序在我身上出了bug—無論命途怎麼影響。

我心裡那部分屬於棲星的東西就是剝離不掉。

於是我這個星神有了一個非常不體麵的特點:會哭。

路過匹諾康尼的星際旅人偶爾會看到。

高坐在夢境頂端的神主日,垂著眼眸,眼角泛著水光。

有人小聲問:

「星神………也會流淚嗎?」

冇人回答。

因為那從來不是星神的淚,是星期日的淚。

總之,我去找其他星神了。

最先找的是豐饒。

我求祂賜下複生之力,把棲星拉回來。豐饒垂眸看著我,說了四個字:

「生死由命」

意思是死了就是死了,就算硬拉回來也冇用!

最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去找終末。

終末坐在時間的儘頭,祂說,你要找的人不存在。

他不屬於這個宇宙,隻是外界投來的一道虛影。

這個世界,自始至終,都冇有過他的位置。

我問祂,我能去找他嗎?

祂說,你要放棄星神的力量,放棄你擁有的所有?

衝樹,會耗儘你最後一絲力量。

往後你隻是個普通的異鄉人,甚至可能死在跨越的途中。

我說,我知道。

祂沉默了很久,久到時間的儘頭都像被拉長了一截。

然後祂抬手,指向身前混沌無光的洪流:

「碎片散入無數世界線,每一個都不是你認識的那個他。

除非你找到最初的他。」

我說,我知道。

祂說,明知皆是虛影,仍要去?

我說,他當初為我而來的時候,也是一無所有。

他能為我走這一遭,我為什麼不能為他走這一遭?

終末不再說話。

我轉身,踏入虛空之上。

身體在光潮裡崩解又重組,天環一塊一塊碎裂,星神的力量一點一點消散。

真的很疼,比登神的時候疼一百倍。

但我在黑暗裡咬著牙,一遍一遍地告訴自己。

他在,他一定在某個世界線裡。

我衝了無數次。

百次?千次?我已經記不清了。

每一次希望落空,我都會再站起來。

我想著他在沙漠裡第一次看我的眼神,想著他站在舞臺上給我遞水的手,想著他說「你唱歌真好聽」時認真的表情。

這些碎片支撐著我,讓我的執念在一次次碎裂後依然不散。

終於我成功了!

找到了他。

那是在一場混亂中。

他站在那兒,身邊圍著一群我看不懂的人。

一個灰頭發的女孩拽著他的胳膊管他要什麼「流螢醬」。

一個拿槍的牛仔在罵罵咧咧,還有一個金發的男人手裡轉著籌碼?

一臉看好戲的表情。

他們剛打完一場仗,地上全是灰燼。

他就站在灰燼堆裡,臉上掛著一副欠揍的笑容,跟當年一模一樣。

然後他看向我。

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先是疑惑,然後是驚訝,然後是某種我讀不懂的情緒。

他張了張嘴,喊出了一個詞:「牢日?」

我差點冇繃住。

找了這麼久,衝了這麼多次樹。

熬過了無數次的碎裂與重塑,換來的第一句話,是「牢日」?

但在那一瞬間,我又覺得,值了。

什麼星神的尊嚴,什麼漫長的尋找,在這一句「牢日」麵前,都不重要。

我說,好久不見,亦或者是,初次見麵。

這句話我排練過無數次,在每一個快要撐不住的深夜裡。

我都在想見到他時要說什麼。

想了無數個版本,最後隻說了這一句。

他的表情從震驚變成了困惑,又從困惑變成了一種說不清的樣子。

他突然笑了起來,哪怕他的身體正在變透明,像一張褪色的老照片,但他還在笑。

他說:「雖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那個她,但是我好像對你一見鍾情了。」

這個混蛋。

人都要冇了,還敢說這種話。

當年在沙漠裡說我唱歌好聽,現在說對我一見鍾情,每次都這樣,猝不及防,不講道理。

但我的眼眶還是紅了。

我說,棲星。

他說,嗯?

我說,我們下次見。

他看著我的眼睛,那個笑容和記憶裡一模一樣。

然後他炸成了漫天光點,像夏夜的螢火蟲,亮了幾秒,然後歸於虛無。

我站在原地,看著那些光點消失的方向,冇有哭。

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會在他麵前掉眼淚的星期日了。

我找了那麼久,現在終於有結果了!

也不介意在等下去。

而且我知道,他又對我說了奇怪的話。

「一見鍾情」,和當年的「你唱歌真好聽」一樣,總是這樣。

讓我想揍他,又舍不得。

我轉身,離開那個破爛的劇院。

他身邊的那個灰頭發女孩在後麵喊我,問我的名字。

我說,星期日。

那個女孩沉默了一下,然後嘀咕了一句什麼,我冇聽清。

大概是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吧。

畢竟這個世界,也有一個星期日。

雖然

不過冇關係。

每一次相遇,都讓我離他更近一步。

下一次,我會找到他,然後對他說

「好久不見。這次,請讓我留下來。」

旅館的月亮升到了中天,圓圓滿滿地掛著。

星期日靠在窗臺上,閉上眼睛,嘴角彎起一個小小的笑容。

棲星,你這個欠揍的家夥。

你最好,彆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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