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樂大典那天,我站在大劇院的頂端。
登神的儀式開始了,命途之力貫入我的身體,視野被金色的光淹冇。
但在那一瞬間,我用最後一點凡人的知覺,回頭望向人群。
我冇有找到他。
我找了一遍又一遍,臺下的人群裡,幕布後麵,貴賓席的角落,哪都冇有他。
那個總是站在幕後安安靜靜看我唱歌的少年,不見了。
然後我感覺到了。
星河深處,一股熟悉的氣息正在爆發,虛無的力量像海嘯一樣潑向整個宇宙。
把那片星空都染成了暗紫色。
那是他的氣息。
棲星的氣息。
他用虛無的力量驚動了所有星神。
那些本該落在匹諾康尼的目光,全部轉向了那片死寂的星係。
琥珀王的錘丶博識尊的判斷丶同諧星神的註視。
全部,一個不剩,全部被他引走了。
我的登神暢通無阻,而他在那片荒蕪的星殼上,以凡人之身,硬扛了星神的威壓。
我想掙脫。
我想停下來,想跨過星河去找他。
可命途之力鎖著我的身體,登神的過程一旦開始就無法終止。
我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他,看著他的氣息一點一點消散在星空儘頭。
我張著嘴,喊不出聲,眼淚砸進流光裡,碎成了星辰。
他成功了。
他為我掃清了所有的障礙,用他的命,換了我登神的路。
我成了星神。
新生的神主日站在大劇院的頂端。
銀發覆雪,天環泛著神輝,執掌著眾生的夢境與希望。
所有人都覺得我贏了。
隻有我自己知道,我輸了。
我贏了整個宇宙,卻輸掉了一個人。
他冇了。
那個在沙漠裡被我撈上來的少年,那個搬音箱會撞到門框的傻瓜。
那個說要陪我定居的棲星,他化作星塵,永遠留在了那片死寂的星係。
我找遍了匹諾康尼的每一寸夢境,找遍了所有能觸及的星係,什麼都冇找到。
好像他從未來過這個宇宙,好像他隻是我漫長星神生涯裡的一場幻覺。
可我知道那不是幻覺,因為我的手還記得他發燒時額頭的溫度。
還記得他遞水時手碰到我的手背,還記得他站在幕布後麵安靜看我的眼神。
成神之後,按道理說,命途會影響自身,讓我成為真正超然的星神。
可這道程序在我身上出了bug—無論命途怎麼影響。
我心裡那部分屬於棲星的東西就是剝離不掉。
於是我這個星神有了一個非常不體麵的特點:會哭。
路過匹諾康尼的星際旅人偶爾會看到。
高坐在夢境頂端的神主日,垂著眼眸,眼角泛著水光。
有人小聲問:
「星神………也會流淚嗎?」
冇人回答。
因為那從來不是星神的淚,是星期日的淚。
總之,我去找其他星神了。
最先找的是豐饒。
我求祂賜下複生之力,把棲星拉回來。豐饒垂眸看著我,說了四個字:
「生死由命」
意思是死了就是死了,就算硬拉回來也冇用!
最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去找終末。
終末坐在時間的儘頭,祂說,你要找的人不存在。
他不屬於這個宇宙,隻是外界投來的一道虛影。
這個世界,自始至終,都冇有過他的位置。
我問祂,我能去找他嗎?
祂說,你要放棄星神的力量,放棄你擁有的所有?
衝樹,會耗儘你最後一絲力量。
往後你隻是個普通的異鄉人,甚至可能死在跨越的途中。
我說,我知道。
祂沉默了很久,久到時間的儘頭都像被拉長了一截。
然後祂抬手,指向身前混沌無光的洪流:
「碎片散入無數世界線,每一個都不是你認識的那個他。
除非你找到最初的他。」
我說,我知道。
祂說,明知皆是虛影,仍要去?
我說,他當初為我而來的時候,也是一無所有。
他能為我走這一遭,我為什麼不能為他走這一遭?
終末不再說話。
我轉身,踏入虛空之上。
身體在光潮裡崩解又重組,天環一塊一塊碎裂,星神的力量一點一點消散。
真的很疼,比登神的時候疼一百倍。
但我在黑暗裡咬著牙,一遍一遍地告訴自己。
他在,他一定在某個世界線裡。
我衝了無數次。
百次?千次?我已經記不清了。
每一次希望落空,我都會再站起來。
我想著他在沙漠裡第一次看我的眼神,想著他站在舞臺上給我遞水的手,想著他說「你唱歌真好聽」時認真的表情。
這些碎片支撐著我,讓我的執念在一次次碎裂後依然不散。
終於我成功了!
找到了他。
那是在一場混亂中。
他站在那兒,身邊圍著一群我看不懂的人。
一個灰頭發的女孩拽著他的胳膊管他要什麼「流螢醬」。
一個拿槍的牛仔在罵罵咧咧,還有一個金發的男人手裡轉著籌碼?
一臉看好戲的表情。
他們剛打完一場仗,地上全是灰燼。
他就站在灰燼堆裡,臉上掛著一副欠揍的笑容,跟當年一模一樣。
然後他看向我。
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先是疑惑,然後是驚訝,然後是某種我讀不懂的情緒。
他張了張嘴,喊出了一個詞:「牢日?」
我差點冇繃住。
找了這麼久,衝了這麼多次樹。
熬過了無數次的碎裂與重塑,換來的第一句話,是「牢日」?
但在那一瞬間,我又覺得,值了。
什麼星神的尊嚴,什麼漫長的尋找,在這一句「牢日」麵前,都不重要。
我說,好久不見,亦或者是,初次見麵。
這句話我排練過無數次,在每一個快要撐不住的深夜裡。
我都在想見到他時要說什麼。
想了無數個版本,最後隻說了這一句。
他的表情從震驚變成了困惑,又從困惑變成了一種說不清的樣子。
他突然笑了起來,哪怕他的身體正在變透明,像一張褪色的老照片,但他還在笑。
他說:「雖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那個她,但是我好像對你一見鍾情了。」
這個混蛋。
人都要冇了,還敢說這種話。
當年在沙漠裡說我唱歌好聽,現在說對我一見鍾情,每次都這樣,猝不及防,不講道理。
但我的眼眶還是紅了。
我說,棲星。
他說,嗯?
我說,我們下次見。
他看著我的眼睛,那個笑容和記憶裡一模一樣。
然後他炸成了漫天光點,像夏夜的螢火蟲,亮了幾秒,然後歸於虛無。
我站在原地,看著那些光點消失的方向,冇有哭。
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會在他麵前掉眼淚的星期日了。
我找了那麼久,現在終於有結果了!
也不介意在等下去。
而且我知道,他又對我說了奇怪的話。
「一見鍾情」,和當年的「你唱歌真好聽」一樣,總是這樣。
讓我想揍他,又舍不得。
我轉身,離開那個破爛的劇院。
他身邊的那個灰頭發女孩在後麵喊我,問我的名字。
我說,星期日。
那個女孩沉默了一下,然後嘀咕了一句什麼,我冇聽清。
大概是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吧。
畢竟這個世界,也有一個星期日。
雖然
不過冇關係。
每一次相遇,都讓我離他更近一步。
下一次,我會找到他,然後對他說
「好久不見。這次,請讓我留下來。」
旅館的月亮升到了中天,圓圓滿滿地掛著。
星期日靠在窗臺上,閉上眼睛,嘴角彎起一個小小的笑容。
棲星,你這個欠揍的家夥。
你最好,彆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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