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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宸盯著“王鐵頭”三個字。
“他改了報告。”
江徹沉默。拳頭攥緊,指節發白。
“二十年前,王鐵頭就已經是趙泰河的人了。”
範宸繼續翻。
最後一頁,是一封信。
手寫,字跡工整,和他見過的趙泰河簽名字體不一樣——這封信寫得很認真,一筆一劃,像小學生練字。
“小月,爸爸對不起你。那天我不是故意的。我不該喝酒。我不該放火。我以為你不在家。你媽走了,我一個人帶不了你。我想死,但冇死成。這些錢留給你。如果你還活著,來找爸爸。如果你不在了,這些錢就捐給孤兒院。趙泰河,1995年。”
範宸讀完。
沉默了很久。
廢墟裡很安靜,隻有風吹過破牆的嗚嗚聲。
“他不是故意放火燒死小月的。”
“什麼意思?”
“他喝酒了。以為小月不在家。他想燒房子騙保。但小月在。”
江徹攥緊拳頭,青筋在手背上暴起。
“畜生。”
“是畜生。但他也後悔了。”範宸指著信,“他把錢埋在這裡,等小月來找。”
“小月死了。”
“對。所以他等不到。”
範宸把信放回信封,動作很輕,像怕碰碎什麼。
“這些是證據。趙泰河的作案動機,王鐵頭的瀆職,當年的拆遷黑幕。”
“夠了?”江徹問。
“夠了。”
範宸站起來。腿有點麻,他跺了跺腳。
“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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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法醫中心。
範宸把鐵盒裡的東西一一擺在桌上。
信封、照片、布娃娃、協議、報告、信。
每一件都用證物袋裝好,貼上標簽。
他拍了照。閃光燈閃了六次,每次都在桌上投下短暫的白光。
然後拿出手機,撥了秦嵐的電話。嘟——嘟——嘟——
“秦姐,我找到趙泰河埋在福壽裡的東西了。”
“什麼?”
“拆遷補償協議、資金撥付明細、篡改的火災調查報告,還有一封信。”
秦嵐沉默了幾秒。
“他寫給小月的?”
“對。他後悔了。”
“後悔有什麼用?人已經死了。”
“冇用。但這是證據。”
“你想怎麼做?”
“上報省廳。這些證據足夠立案了。”
“好。我聯係李隊。”
掛了電話。
範宸坐在椅子上。椅子的皮革有點涼,他往後靠,仰頭看著天花板。天花板有一盞燈,日光燈,嗡嗡響。
林溪推門進來,手裡端著一杯熱咖啡。杯口冒著白氣。
“師父,喝杯咖啡。”
範宸接過。
“謝謝。”
杯壁很燙,他用手指捏著杯柄。
“師父……趙泰河真的後悔嗎?”
“不知道。”範宸喝了一口,咖啡很苦,“但後悔改變不了什麼。”
“那小月會原諒他嗎?”
範宸摸出口袋裡的橡皮擦。
半塊,燒焦了一角。
翻到背麵。
“宸宸,我們是最好的朋友。”
字跡很淡。
“我不知道。”
他把橡皮擦攥在手心。
“但有人會替他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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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範宸回到家。
母親已經睡了。客廳的燈還亮著,暖黃色的光。
茶幾上放著一碗湯,涼了。表麵結了一層薄薄的油膜。
他端起來,喝了一口。
甜的。但喉嚨有點澀。
放下碗,走進自己房間。
關上門。門鎖哢嗒一聲。
坐在床邊。床單有點涼。
掏出橡皮擦、照片、鐵盒裡的信,擺在桌上。
信紙已經發黃,折痕很深,有些地方幾乎要斷了。
他盯著那封信。
“小月,爸爸對不起你……”
“小月,你爸爸後悔了。”
他停頓。
“但後悔冇用。”
“我不會後悔。”
他把信放回信封。
站起來,走到窗邊。
窗外,月亮很亮,光灑在地麵上,白白的,像霜。
他摸出口袋裡的橡皮擦,攥緊。
“這次,我不會跑錯。”
窗外的月光落在他手上,照亮了橡皮擦上那幾個模糊的字。
很長的沉默。
隻有風。
貓從門縫裡鑽進來,跳上窗臺,蹲在他旁邊。尾巴卷著,眼睛在月光下很亮。
範宸伸手摸了摸貓的頭。毛很軟,帶著一點溫度。
“屍語,你說,她會原諒他嗎?”
貓冇叫,蹭了蹭他的手。
“也許不會。”
他關上窗戶,拉上窗簾。
屋裡暗了。
隻有床頭燈還亮著,昏黃的光。
他躺下,閉上眼睛。
耳邊冇有哭聲。
隻有自己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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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動!警察!”
江徹帶人衝進張勇家。
門被踹開,撞在牆上,彈回來。牆皮震落一小塊,碎成粉末。
張勇站在客廳中間,懷裡抱著孩子。
三歲,小女孩。
她縮在父親懷裡,眼睛瞪得很大,冇有哭。隻是發抖,像風裡的葉子。
客廳很暗,窗簾拉著,隻有一盞節能燈亮著,發白。空氣裡有股泡麵和煙味混在一起的味道,悶得人嗓子發緊。
桌上擺著冇吃完的泡麵,湯已經乾了,筷子擱在碗沿上。電視還開著,聲音很小,在播廣告。
“把孩子放下。”江徹舉著槍,槍口朝下,但手指搭在扳機護圈上。
張勇冇動。
他看了一眼門口,又看了一眼窗戶——窗戶關著,防盜網鏽跡斑斑。
“彆跑了。”江徹說,聲音不大但很沉,“你跑不掉。”
張勇的手在抖。抱著孩子的手指,指節泛白。
孩子感覺到他的緊張,終於哭了。
“媽媽……我要媽媽……”
聲音很小,像貓叫,斷斷續續的。
張勇鬆開手。
孩子掉在地上,摔了一下,哭得更大聲。臉憋得通紅,鼻涕眼淚糊在一起。
江徹衝過去,一把按住張勇,反手銬住。手銬哢嗒一聲,咬緊。
“張勇,你涉嫌故意殺人,現在依法對你進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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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盒挖出來了!趙泰河二十年前寫給小月的信曝光——“我不是故意的”。你相信他是失手還是蓄意?如果小月還活著,會原諒他嗎?評論區說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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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殺手的“冷卻期”】
連環殺手兩次作案之間通常有一個“冷卻期”,從幾天到幾年不等。冷卻期越長,殺手自控能力越強,越難被抓。趙泰河的冷卻期長達二十年——他一直在偽裝,像一個正常人一樣生活、經商、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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