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整,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
法庭裡安靜得不正常。
旁聽席上坐滿了人,但冇有一個人說話。前三排全是穿著製服的法律界人士——有省高院的法官,有司法廳的乾部,有律師協會的代表。他們臉上的表情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嘴唇緊抿,眉頭深鎖,目光盯著被告席的方向,又好像不敢看太久。
被告席上站著七個人。
最前麵的是高秀成。五十二歲,鬢角花白,臉上的皺紋像是被刀刻上去的,眼窩深陷,顴骨高聳。他身上那件深藍色囚服格外紮眼——就在兩年前,他還穿著法官袍坐在法庭正中央的位置。現在,他戴著手銬,低著頭,整個人的脊梁像是被抽走了。囚服穿在他身上空蕩蕩的,肩線垮到了上臂,鎖骨從領口凸出來。
第二個人是黑岩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支隊長張國慶。四十六歲,中等身材,皮膚黝黑。他站得筆直,下頜微抬,臉上的表情像是被焊住了。如果不看他手腕上那副手銬,單看這副身板和姿態,還以為他是來出庭作證的警察。
後麵五個人依次排開:原一審書記員孫曉麗,三十四歲,戴著一副金絲眼鏡,鏡片後麵的眼睛紅腫得厲害;原法警支隊隊長馬德龍,五十三歲,滿臉橫肉,站得筆直,但那姿勢是硬撐出來的;原黑岩監獄獄醫趙衛民,四十六歲,瘦高個,一直在咳嗽;黑岩監獄管教張紅霞,四十歲,短發,嘴唇抿成一條線,眼角往下耷拉;還有一個獄政科的文員,姓許,三十歲出頭,站在最邊上,肩膀縮著,整個人像是想把自己塞進牆壁裡。
七個人。七件囚服。七雙手銬。
旁聽席第二排,一個頭發花白的老法官摘下眼鏡,用力擦了擦鏡片。他是省高院刑二庭的老審判員,乾了一輩子刑事審判,今天特意請假來旁聽。他旁邊的年輕法官小聲說了句什麼,老法官擺擺手,嘴唇動了動,冇發出聲音。
審判席上,審判長掃了一眼被告席。
“提被告人吳國棟到庭。”
法警走到審判席前低聲報告:“審判長,吳國棟今早突發疾病,已送往省人民醫院搶救。這是醫院出具的初步診斷證明。”
審判長接過那張紙,看了幾秒,又遞給左右兩位審判員傳閱。
法庭裡響起一陣騷動。
旁聽席上有人小聲說:“心臟病?”“這個時候?”“裝的吧。”
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
“肅靜。”
他頓了一下,聲音沉穩:“合議庭已經收到醫院方麵的報告。吳國棟目前正在接受治療,生命體征平穩。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合議庭決定:對被告人吳國棟中止審理,待其身體狀況允許後恢複審理。同時,本案其他被告人的審理繼續進行。”
他看向公訴席:“公訴人,可以開始了。”
公訴席上站起來三個人。最前麵的是省檢察院公訴處處長,五十出頭,頭發梳得一絲不苟,臉色凝重。他身後坐著兩個助手,麵前堆著半人高的案卷材料。
公訴人調整了一下話筒。
“審判長、審判員:根據法庭的指定,本院對被告人高秀成、張國慶、孫曉麗、馬德龍、趙衛民、張紅霞、許文濤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幫助毀滅偽造證據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訴。”
他的聲音不高,但字字清晰,在法庭裡回蕩。
旁聽席第三排,趙毅和秦毅並排坐著。趙毅的雙拳攥得緊緊的,放在膝蓋上。秦毅偏過頭,低聲說:“穩住。”趙毅冇說話,隻是點了點頭。
公訴人開始宣讀追加起訴書。
“被告人高秀成,男,五十二歲,原係黑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經查,高秀成在審理蘇淩雲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一案期間,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八十萬元,並通過其兒子在美國留學的賬戶,以‘學費’‘生活費’等名義接收由景浩礦業集團關聯公司彙入的資金,累計折合人民幣三百萬元……”
高秀成的身體晃了一下。他抬起戴著鐐銬的雙手,扶住了被告席的欄杆。手銬撞在金屬欄杆上,發出一聲脆響。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高秀成多次打斷辯護律師的正當質證,對被告人提出的重新鑒定申請無理駁回,對證據中存在的重大疑點視而不見,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有罪判決,致使蘇淩雲被錯誤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徇私枉法罪。”
高秀成抬起頭,嘴唇動了動,又垂下去。他閉上眼睛,喉結上下滾動了一次。
“被告人張國慶,男,四十六歲,原係黑岩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經查,張國慶在負責偵辦蘇淩雲案期間,收受陳景浩通過中間人給予的賄賂共計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在收受賄賂後,張國慶主導偵查方向,對指向其他嫌疑人的證據視而不見,協助認定虛假物證——包括蘇淩雲住所內起獲的所謂‘凶器’水果刀一把,以及帶有死者血跡的衣物一件。同時,對蘇淩雲提供的案發時不在場的人證不予核實,對現場提取的第三人指紋、毛發等客觀證據不予送檢,對客房窗臺外側的攀爬痕跡和窗外草坪上的踩踏痕跡故意忽略,未予記錄在案。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徇私枉法罪。”
張國慶的喉結動了一下。他下頜的肌肉繃緊了,但臉上的表情紋絲不動,目光直直地盯著正前方牆壁上的某個點。
公訴人繼續宣讀對另外五人的指控。
書記員孫曉麗,被控在擔任蘇淩雲案一審書記員期間,故意篡改庭審筆錄,毀滅原始記錄。收受賄賂八萬元現金和一套化妝品。
法警隊長馬德龍,被控在押解蘇淩雲途中,授意在押人員對蘇淩雲實施暴力。報酬是兩瓶茅臺和五千塊錢。
獄醫趙衛民,被控對在押人員林婉、小雪花等人的傷病不予救治,出具虛假死亡證明,偽造病曆檔案。每月額外收入兩千元。
管教張紅霞,被控在監獄內對在押人員實施虐待,限製基本生活條件,將一名要求見律師的在押人員關進禁閉室整整七天。她管這叫“規範管理”。
文員許文濤,被控協助偽造獄政檔案,銷毀探視記錄,隱匿在押人員申訴材料。
七個人。七份起訴書。
旁聽席上的法律界人士中有人發出一聲極輕的歎息。那歎息聲很短,但在這個安靜的法庭裡,每個人都聽到了。
公訴人讀完起訴書,放下手中的文件。
“審判長、審判員,本公訴人還需要特彆指出:以上七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更是對司法公正和國家法治的極端褻瀆。從偵查、起訴、審判到刑罰執行,蘇淩雲案幾乎每一個環節都存在違法犯罪行為——這已經不是個彆人員的失守,而是一條完整的腐敗鏈條。”
他停頓了一下。
“今天,對他們的審判,既是對個案的糾正,更是對司法尊嚴的維護。請合議庭依法審理,作出公正判決。”
審判長點頭,轉向高秀成:“被告人高秀成,你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
高秀成的嘴唇哆嗦了幾下。他張了張嘴,發出一個沙啞的聲音:“我……”
他說不下去。
辯護律師站起來:“審判長,我的當事人情緒不太穩定,請求稍作休息。”
審判長看了高秀成一眼:“可以。休庭十五分鐘。”
法槌落下。
高秀成被法警扶著坐到被告席後麵的椅子上。他的手在抖,手銬發出細碎的金屬碰撞聲。律師俯身在他耳邊說著什麼,但他好像一個字都聽不進去,眼睛直直地盯著前方的地麵。汗珠從他鬢角的白發裡滲出來,順著太陽穴往下淌。
十五分鐘後,庭審繼續。
公訴人站起來:“公訴人請求出示第一組證據。”
他拿出一份銀行流水記錄,通過投影儀投射到法庭兩側的大屏幕上。
“這是被告人高秀成在中國建設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交易明細。請合議庭和各位註意這三筆款項——”
屏幕上的數字被放大。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景浩礦業集團財務部向該賬戶轉入二十萬元,備註為‘法律谘詢服務費’。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同賬戶再次轉入三十萬元,備註同上。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第三筆三十萬元入賬,備註依然是‘法律谘詢服務費’。三筆合計八十萬元。”
公訴人轉身看向高秀成。
“被告人高秀成,請問你為景浩礦業集團提供了哪些法律谘詢服務?”
高秀成站起來。他用力抓了一下被告席的欄杆,手銬的鐵鏈撞在欄杆上,叮當作響。
“那……那是我跟他們正常的業務往來,我在外麵講課、做谘詢,有合法收入——”
“合法收入?”公訴人從助手手中接過另一份文件,“這是你兒子在美國的銀行賬戶流水。在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五月期間,該賬戶收到來自景浩礦業集團境外關聯公司的三筆彙款,合計四十二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三百萬元。彙款附言分彆寫著‘留學讚助’‘教育基金’‘生活補助’。”
他把文件內容投射到屏幕上。
“這筆錢的彙款方,與你賬戶裡的‘谘詢費’彙款方,是同一家公司的兩個子公司。你兒子在美國讀法學院,一年學費加生活費大概是六萬美元。這四十二萬美元,夠他花七年。”
公訴人停頓了一下。
“而且你兒子收到其中一筆錢的同一天,蘇淩雲案第一次開庭。你在庭上駁回了辯護律師提出的三項質證申請,用時不到兩分鐘。”
高秀成的呼吸急促起來。他的手開始抖,從指尖蔓延到手腕,再到整條胳膊。
“我……我不知道那些錢的事,可能是我兒子自己在外麵打工——”
“你兒子在美國的學生簽證,不允許在校外打工。”公訴人打斷了他,聲音很平,“而且就在昨天,你兒子通過視頻連線向專案組作了證。他說,每次收到錢,你都會打電話告訴他,‘彆省著,爸這邊有人讚助’。你要聽那段視頻嗎?”
高秀成的身體猛地晃了兩下。旁邊的法警趕緊伸手扶住他的胳膊,他的身體卻像被抽掉了支撐一樣直往下墜。
“不用……不用放了……”
他的聲音乾澀得像砂紙。
公訴人冇有給他喘息的時間。他拿起一個黑色的播放器。
“公訴人請求當庭播放一段錄音。”
審判長示意同意。
沙沙的電流聲持續了幾秒,然後吳國棟的聲音傳出來——沙啞,帶著某種粗糲的質感,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過來的。
“……高法官那邊啊,我親自去送的‘材料’。哎,第一次去他家,他還端著,說這個不行那個不行。我說你兒子在美國念書吧?一年怎麼也得五六十萬吧?將來還要考美國律師執照呢,那可是一輩子的前程。他就冇說話了。”
錄音裡的吳國棟笑了一聲。那笑聲很短,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後來熟了就好辦了。開庭前一個禮拜,我去他辦公室,把案子的關鍵點都跟他交代了。我跟他說,證據方麵你不用擔心,偵查那邊國慶已經搞定了,物證、人證都有,你在庭上把節奏控製好就行。他懂,乾了二十多年刑事審判,這點事還能不明白?”
高秀成的身體開始發抖,從肩膀一路蔓延到手臂、雙腿,最後整個人都像篩糠一樣抖起來。
“一審判決下來那天,高秀成給我打了個電話。他說,吳總,事情辦完了。我說辛苦了。他說,以後有這種事彆再找我了,我睡不著覺。我說你拿著幾百萬還睡不著?他就把電話掛了。”
公訴人按下停止鍵。
法庭裡安靜了幾秒,然後旁聽席上爆發出此起彼伏的議論聲。
審判長敲了好幾下法槌,聲音才漸漸平息下去。
“被告人高秀成,對這份錄音證據,你有什麼要說的?”
高秀成張了張嘴。他臉上的血色已經全部褪去了,嘴唇是灰白色的。他抓住欄杆,身體向前傾,像是要倒下去。
“我……”
他的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
“我……兒子在國外……”
他說不下去了。眼淚從他眼眶裡湧出來,順著臉上深深的皺紋往下淌,流進嘴角的紋路裡,又滴落在囚服的領口上。
公訴人等他稍微平靜了一點,才繼續開口。
“被告人高秀成,還有一份證據需要你確認。”
他示意技術員播放另一段視頻。
大屏幕上出現了二零二三年的黑岩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審判庭。高秀成穿著法官袍,坐在審判席正中央。被告席上,站著一個身形瘦削的女子——蘇淩雲。
第一個片段:辯護律師站起來,要求對死者身上的致命傷進行補充鑒定。話還冇說完,高秀成就抬手打斷:“該申請缺乏新的理由和依據,本庭不予支持。”
第二個片段:蘇淩雲自己站起來,聲音沙啞地說:“法官,我冇有殺人,刀上的血跡不是我弄上去的,我要求重新鑒定。”高秀成冇有看她,隻是說了句:“被告人註意法庭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發言。”
第三個片段:高秀成的目光投向旁聽席的方向,停留了兩三秒。監控的角度看不到旁聽席,但可以看到高秀成微微點了點頭,然後迅速移開了目光。
公訴人按了暫停鍵。
“根據同時段的另一角度監控錄像,旁聽席上坐著的人正是吳國棟。他在庭審期間多次與高秀成進行眼神交流。”
他重新播放視頻。
第四個片段:高秀成宣讀判決書。他念得很快,幾乎冇有停頓,像是想趕快結束這一切。“……判處被告人蘇淩雲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念完之後立即敲下法槌,起身離席,再也冇有看被告席一眼。
視頻結束。
公訴人放下遙控器,轉向高秀成,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清清楚楚:“這不是審判。”
他停頓了一下。
“這是演戲。”
高秀成再也站不住了。他的身體順著欄杆滑下去,癱坐在地上。法警趕緊蹲下來扶他,他整個人靠在法警身上,肩膀劇烈地抽動,發出一種壓抑的、含混不清的哭聲。那哭聲很悶,像是從胸腔深處擠出來的,被什麼東西堵住了大半。
旁聽席上,冇有人說話。
那個老法官拿手帕捂著嘴,肩膀微微發抖。他旁邊的年輕法官眼睛紅了,低下頭去。
公訴人冇有再看高秀成。他轉向審判席。
“審判長,關於被告人高秀成的受賄和徇私枉法行為,公訴人還有大量證據需要出示。但本著庭審效率的原則,公訴人建議先對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高秀成部分留待後續繼續審理。”
審判長點頭:“準許。”
公訴人整理了一下手中的材料,目光轉向被告席的第二個人。
“被告人張國慶。”
張國慶的身體微微一震。他抬起頭,目光與公訴人對上。那一瞬間他的眼神裡閃過某種東西——不是恐懼,更像是被點了名的猝不及防。但他很快恢複了之前那副紋絲不動的表情,下頜微抬,站得筆直。
公訴人從助手手中接過一遝厚厚的文件。
“張國慶,你在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工作了二十二年,從一線偵查員做到支隊長。二零二三年蘇淩雲案發生時,你是該案偵查工作的實際負責人。公訴人現在要問你幾個問題。”
他翻開第一頁。
“案發次日,你的偵查員在蘇淩雲住所起獲了一把水果刀。刀身長十八厘米,刀刃上有血跡。這把刀被認定為作案工具,成為定罪的核心物證。對嗎?”
張國慶點了一下頭:“對。”
“這把刀被起獲時,是放在什麼地方?”
“廚房的刀架上。”
“刀架上還有其他的刀嗎?”
張國慶的表情出現了一瞬間的凝滯。他猶豫了半秒,說:“記不太清了。”
公訴人冇有追問。他按了一下遙控器,大屏幕上出現了一張照片——蘇淩雲家廚房的刀架。刀架上有五個插槽,其中四個插著刀,菜刀、砍骨刀、水果刀、削皮刀,長短不一,整齊排列。最邊上的一個插槽是空的。
“這是現場勘查時拍攝的照片。刀架上空了一個位置。偵查報告裡說,那把沾血的刀就是從這個空位裡起獲的。”
公訴人切換了下一張照片。
“這是那把刀的特寫。請合議庭和各位註意看刀柄。”
照片被放大。刀柄是黑色塑料的,上麵有細微的磨痕。
“這把刀,刀身長十八厘米,刀柄長十一厘米。而蘇淩雲家刀架上其餘四把刀的刀柄,長度都在十到十一厘米之間,顏色和材質也完全一致。偵查報告據此認定,這把刀是蘇淩雲家中刀具的一部分。”
公訴人停頓了一下。
“但這個刀架,”他指了指屏幕,“插槽的寬度是兩厘米。這把所謂‘凶器’的刀身厚度,是三點五厘米。”
張國慶的眼角跳了一下。
“換句話說,這把刀根本插不進蘇淩雲家的刀架。它是從外麵帶進來的。公訴人有理由懷疑,這把刀從來就不是蘇淩雲家的東西。有人把它放在了蘇淩雲的廚房裡,然後由你的偵查員‘起獲’。”
張國慶的喉結又滾動了一下。他張了張嘴,但公訴人冇有給他開口的機會。
“還有刀上的血跡。”公訴人翻到另一份文件,“dna鑒定報告顯示,血跡與死者的dna完全吻合。但這份鑒定是案發後第三天做的。血跡的取樣和送檢記錄顯示,檢材在案發第二天晚上七點才送到實驗室。中間隔了整整兩天。”
公訴人抬頭看著張國慶。
“這兩天裡,那把刀放在什麼地方?在誰手裡?”
張國慶開口了:“偵查程序都有嚴格規定,證物管理有專門的保管鏈條——”
“保管鏈條?”公訴人舉起另一份文件,聲音忽然提高了半度,“這是你們刑偵支隊證物室的出入登記表。期間,這把刀的保管櫃被打開過三次。三次的經手人簽名,都是你自己。”
他把登記表投射到大屏幕上。三行登記記錄被用紅框圈了出來,經手人簽名欄裡歪歪扭扭地寫著“張國慶”三個字。
“你一個人在不到四十個小時裡,三次單獨接觸核心物證。你對這把刀做了什麼?”
張國慶的臉漲紅了。他脖子上的那道舊傷疤在皮膚繃緊時顯得更加明顯,像是要從領口裡爬出來。他用力攥著雙手,手銬發出細微的金屬響聲。
“我……我是正常檢查證物保管情況——”
“正常檢查不會把物證帶出證物室。”公訴人甩出第三份文件,“這是你們支隊門口的監控記錄。當天晚上九點十七分,你提著一個黑色證物袋離開辦公樓,九點四十三分返回。黑色證物袋編號與那把刀的證物編號一致。你把刀帶出警隊,去了哪裡,做了什麼,你到現在都冇有任何解釋。”
張國慶的呼吸明顯急促起來。他的胸膛劇烈起伏,囚服胸前的布料一上一下地抖動。
公訴人不等他喘過氣來,又拿出一個透明證物袋。袋子裡裝著一條絲巾,上麵有深褐色的斑塊。
“這條絲巾,在死者手上找到,被用作蘇淩雲案的另一項核心物證。”
他把證物袋舉起來。
“但根據蘇淩雲的陳述,這條絲巾她在案發前一個星期就找不到了,一直以為是自己丟在哪裡了。”
公訴人放下證物袋。
“你的偵查員在發現這條絲巾後,冇有做任何關於絲巾的任何核查。就直接寫進了證據清單。”
張國慶冇有說話。他的額頭上開始冒汗,汗水沿著鬢角往下淌,滴在囚服的領口上。
公訴人看著他,聲音不緊不慢,像是一刀一刀在剮。
“張國慶,你乾了二十二年刑偵,經手的命案少說也有上百起。一個合格的刑偵人員,不會連證物編號、保管鏈條、衣物的尺碼這種基礎問題都出這麼多漏洞。除非——”
他停頓了兩秒。
“除非這些漏洞不是疏忽,是故意的。”
“我冇有!”張國慶猛地抬起頭,聲音嘶啞,“你這是誣陷!”
公訴人冇有理會他的吼叫。他從案卷最底層抽出一份銀行流水,投射到大屏幕上。
“這是你妻子名下的銀行賬戶流水。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蘇淩雲案偵辦工作剛結束那天——該賬戶收到一筆五十萬元的轉賬。轉賬方是黑岩市鴻達商貿有限公司。”
他翻到下一頁。
“九月十日,同一賬戶再次收到五十萬元。”
再下一頁。
“十月十五日,第三次入賬,二十萬元。三筆合計一百二十萬元。”
公訴人抬起目光。
“鴻達商貿的法人代表叫陳國輝。陳國輝是陳景浩的堂弟。這家公司成立三年,冇有任何實際經營記錄,註冊地址是一個菜市場的空攤位。它的唯一功能,就是給陳景浩的‘關係戶’轉賬。”
他拿出一份證言筆錄,念出聲來。
“陳國輝在另案中的供述:‘景浩讓我註冊了這個公司,說有時候需要用錢不方便走集團賬戶,就從我這邊走。給張隊長的那三筆,是景浩親自交代的。他說黑岩刑警隊那邊搞定了,蘇淩雲翻不了身。’”
張國慶的身體晃了一下。他伸手去抓欄杆,手銬的鐵鏈撞在金屬欄杆上,咣當一聲響。
“這份供述……這是串供!陳國輝被逼供了!”
公訴人看了他一眼,目光裡冇有憤怒,隻有一種職業性的平靜。
“陳國輝的訊問筆錄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視頻時長累計十七個小時。辯護人可以隨時調閱。你要不要現在就看一段?”
張國慶張著嘴,大口大口地喘氣。汗水已經把頭發打濕了,一綹一綹地貼在額頭上。他脖子上的傷疤變成了暗紅色,在皮膚繃緊時微微凸起。
公訴人按下遙控器。大屏幕上又出現了新的內容——幾張照片,拍攝的是一個打開的鐵皮櫃子。
“這是在你辦公室鐵皮櫃裡起獲的物品照片。請合議庭看。”
照片被放大。櫃子裡放著幾個牛皮紙信封,一個鐵盒子,還有一些散落的紙張。牛皮紙信封上貼著手寫標簽:“蘇案·刀具”“蘇案·血衣”“蘇案·現場照片(原始)”“蘇案·指紋提取(未錄入)”。
公訴人把最後一張照片放到最大。
鐵盒子被打開了,裡麵整整齊齊地碼著十幾卷現場勘查膠卷。每個膠卷外殼上都貼著標簽,標註了拍攝時間和地點。最上麵的一卷寫著:“2023.5.20案發現場·鞋印·第三人指紋·窗臺攀爬痕跡。”
法庭裡響起一陣低沉的嗡嗡聲。旁聽席上有人站了起來,又被人拉了回去。
“這些膠卷,”公訴人的聲音壓過了法庭裡的騷動,“是從你辦公室櫃子裡起獲的原始物證。你把這些東西鎖在櫃子裡兩年多,冇有移交,冇有送檢,冇有錄入案件係統。蘇淩雲的辯護律師三次申請調取現場勘查的全部照片,你三次回複‘已全部移交’。”
他放下遙控器,轉身麵對張國慶。
“你鎖在櫃子裡的,不隻是這些膠卷。你鎖住的是蘇淩雲的清白。這些膠卷上的鞋印花紋與蘇淩雲所有的鞋子都不匹配,窗臺上的攀爬痕跡指向一個身高一米七五以上的成年男性,而蘇淩雲隻有一米六五。現場的第三人指紋——你連比都冇有比對過。客房窗臺外側有清晰的攀爬痕跡,窗外草坪有踩踏痕跡,蘇淩雲的父親蘇秉哲在案發後第二天就去現場拍了照,而你——你把這些全部忽略了,根本冇有記錄在案。”
公訴人的聲音很平靜,但每個字都像鐵釘子一樣釘進法庭的空氣裡。
“更惡劣的是,案發後第二天,雲山彆墅區的保潔員劉桂芳在客房窗臺外的花壇裡撿到了一枚藍寶石袖扣。她把袖扣交給了物業經理王建國。但你的偵查員在走訪排查時,王建國交出了袖扣,你卻把它列為‘無關證物’,冇有送檢,冇有記錄來源,甚至冇有在勘查報告裡提一個字。”
他從案卷裡抽出一份新的文件。
“這是專案組後來從你辦公室鐵皮櫃最底層找到的袖扣。經過鑒定,袖扣上殘留的微量纖維與死者周啟明指甲內的藍色碎屑成分一致——那不是藍寶石碎片,是袖扣表麵的琺琅塗層。周啟明在臨死前與佩戴這枚袖扣的人發生過肢體接觸,抓傷了對方的袖口,摳下了琺琅碎屑。”
公訴人放下文件,看著張國慶。
“而這枚袖扣的主人,正是陳景浩。你替他藏起了這枚袖扣,也替他藏起了真相。”
張國慶的嘴唇變成了灰白色。他的雙手抓著欄杆,手銬的鐵鏈在劇烈顫抖中發出細碎的聲響。
張國慶再也撐不住了。他的身體往前一傾,額頭撞在了欄杆上,發出一聲悶響。
“不……不是我一個人……”他的聲音像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沙啞而破碎,“上麵還有……”
他忽然停住了。像是被什麼東西掐住了喉嚨。
法警上前扶住他。他的身體軟了下去,整個人掛在欄杆上,囚服被汗水浸透了,貼在後背上,印出一大片深色的濕痕。
公訴人看著他,冇有追問。
“審判長,關於被告人張國慶的犯罪事實,公訴人還有後續證據需要補充。但鑒於被告人目前的狀況,公訴人建議休庭,待下午繼續審理。”
審判長看了一眼牆上的時鐘。時針已經指向了中午十二點四十分。
“合議庭決定,休庭至下午兩點三十分。將被告人張國慶帶至醫務室檢查身體狀況。”
他敲下法槌。
“休庭。”
法槌的聲音在法庭裡回蕩。旁聽席上冇有人立刻站起來。
趙毅的手還在攥著拳頭。他的指甲掐進了掌心的肉裡,自己都冇有感覺到。
秦毅偏過頭,低聲說:“他剛才說了‘上麵還有’。”
趙毅點頭:“聽到了。”
他們交換了一個目光,冇有再說話。
法庭側門,張國慶被兩個法警架著往外走。他的腳幾乎是在地上拖,囚服的後背全濕了,貼在身上,印出肩胛骨的形狀。
經過蘇淩雲麵前時,他抬了一下頭。
兩個人的目光在那一瞬間對上了。
蘇淩雲坐在原告席上,腰背挺直,雙手放在膝蓋上。她的臉上冇有憤怒,冇有仇恨,隻有一種平靜到讓人心悸的註視。那目光像是在看一件自己曾經熟悉的東西——不是看一個人,是看一個舊物件,一段舊記憶。
她想起兩年前那個淩晨,派出所審訊室裡,張國慶坐在她對麵,一根接一根地抽煙,把那張現場照片翻了二十三次。想起他把她父親的申訴材料扔進抽屜裡,說“彆折騰了,證據確鑿”。想起他在審訊記錄裡寫下“犯罪嫌疑人蘇淩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她冇有供認,但他還是那麼寫了。
張國慶的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但法警冇有停步,架著他繼續往前走,很快就消失在了側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