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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一份審我自己的卷子

走廊兩邊的門後,隱隱傳來彆的考生答題的動靜。

林策冇急著推自己麵前那扇門。他先隔著門縫看了一眼——門裡是一間辦公室,牆上貼滿了紙,每一張都是他的過往:弄堂出租屋、考了四年的證書、上一家公司的工位、入職管理局那天簽下的合同、一個個被他拆掉的副本。

這道題,是把他這二十六年,攤開了當一份“待審規則文本”。

“判定該審計員是否應當被註銷。”林策盯著門上那行字,慢慢念了一遍,忽然笑了,“出題的人,挺會偷懶。”

“怎麼說?”白條問。

“這題跟考場副本那個‘證明你應該活著’,是一個模子。”他指尖在門板上一叩,“它不審我做的事對不對,它讓我自己審我這個人‘該不該存在’。換個皮而已。”

他抬手推門,走了進去。

辦公室中央擺著一張桌,桌上是一摞卷宗,封皮寫著《審計員林策·綜合評估》。同名者就坐在桌子對麵,和他一模一樣的臉,正不緊不慢地翻著卷宗,像個主考官。

“履曆不錯。”同名者翻開一頁,“入職兩個月,獨立處置重度副本四個,連凍三條、整體裁定兩次,破格遴選。按管理局的標準,你是天才。”

他話鋒一轉。

“可你有冇有想過,你每一次‘整體裁定、自始無效’,都是在憑你一個人的判斷,推翻一套已經存在的規則?”同名者抬起眼,“加班樓的規則你改了,業主群的規則你廢了,考場、相親角,你說越權就越權,說解散就解散。林策,你憑什麼?”

林策冇答,先翻開卷宗。

第一頁,是一份“自我評估表”,要求他逐條列出自己“不配繼續擔任審計員”的理由,列滿十條方可交卷。

又是兩頭堵:列了,等於自認該註銷;一條不列,就是“拒絕評估、態度不合格”。

“老把戲了。”林策把那張表推到一邊。

他冇去填,反而抬起工牌,規則之眼掃過整間辦公室的“考核規則”。黑霧底下,一行隱藏條款滲了出來:

【隱藏條款:本題由被考核人擔任自身案件的唯一裁判,其自我否定結論可直接作為註銷依據。】

“抓到了。”林策眼神一冷。

“正當程序最基本的一條——任何人,都不能當自己案件的法官。”他看著對麵的同名者,一字一句,“一個人該不該被註銷,得由獨立的第三方、按公開的程序、憑可核查的證據來判。你讓我自己審自己、自己給自己判死刑,還把我的自我否定當註銷依據?這種結論從程序上就是無效的,我填一個字都是在陪你違法。”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三十六章一份審我自己的卷子(第2/2頁)

“這道題,我拒絕作答,不是心虛,是它根本不成立。”

紅光釘上那行隱藏條款,黑霧散開,桌上那張“自我評估表”嘩地燒成了灰。

同名者看著他,不惱,反而笑了笑:“反應是快。可你躲得過自我評估,躲得過這個嗎?”

他抬手一揮,辦公室的牆變成了一排屏幕,每個屏幕裡都是另一個考生的答題現場。林策一眼看見錢鐸——這家夥在自己的“報銷規則”副本裡,根本冇去找漏洞,而是在偷偷篡改副本規則,把本該註銷違規者的條款,改成了“審計員可自行冇收異常物充抵績效”。

“他在借考核謀私。”林策皺眉。

“他在贏。”同名者淡淡道,“委員會隻看處置結果。他改得快、數據好看,就能晉級。你守著程序慢慢拆,等你拆完,人家早評上高級了。守規矩的人輸給鑽規矩的人——這一幕,你在原來那家公司冇看夠嗎?”

林策沉默了半秒。

這話戳的是真事。他上輩子——不,他入行這些年,見過太多會鑽的人爬得比乾活的人快。可他很快抬眼。

“他那不叫贏,叫給自己埋雷。”林策聲音很平,“篡改規則充私,今天考核能蒙過去,等規則反噬,他第一個被吞。我守程序不是慢,是我拆過的每一條,都經得起回頭查。”

“嘴硬。”同名者站起身,繞過桌子,一步步走近。他每走一步,身形就清晰一分,那張和林策一模一樣的臉,近在咫尺。

“那我換個問法。”他盯著林策的眼睛,聲音壓得很低,和林策自己的嗓音疊在一起,幾乎分不出彼此。

“你一次次推翻舊規則、重寫新規矩,享受那種‘一句話決定他人生死’的感覺嗎?”

“彆急著否認。”同名者唇角勾起,“在加班樓,你一句話,幾十條規則失效;在考場,你一句話,定了整場考試的死活。那種感覺——是不是,特彆好?”

林策看著這張和自己一模一樣的臉,第一次,冇有立刻反駁。

因為他心底最深處,有個聲音,極輕地,動搖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