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周敏決定見何穎

第二天上午。

何穎坐在辦公桌後麵。

陳大鵬發來的截圖,她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我需要保護。”

“如果我站出來作證,方誌文倒了,他的親戚朋友會不會報複我?”

“我在這件事裡也脫不了乾係,我會不會也被追責?”

何穎把手機放下,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周敏是方誌文案的關鍵證人——她經手了轉賬記錄、假合同、假驗收報告,知道錢去了哪裡,知道誰簽了字,知道哪些賬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如果她願意站出來作證,方誌文就跑不掉。

但周敏說的冇錯——她自己也在局裡。

經辦人,簽字人,執行者。

那些轉賬記錄上有她的名字,那些假合同上有她的簽字,那些被修改過的驗收報告上也有她的名字。

何穎不是紀檢乾部,不是法官,她不能給周敏任何承諾,因為承諾了也兌現不了——她冇有這個權力。

組織怎麼處理周敏,不是她一個縣長能左右的,更不是她嘴巴一張就能說了算的。

但她知道,如果周敏不站出來,審計組就算查到了問題,也很難定性——因為缺少經辦人的證詞。

合同可以解釋為“管理不規範”,簽字可以解釋為“程序不到位”,水泥的日期可以解釋為“廠家發錯貨了”。

每一個問題都可以找到解釋,每一種解釋都可以被接受。

但經辦人親口說“這是假的”,就解釋不了了。

何穎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機,翻到縣紀委書記劉誌遠的號碼。

手指懸在屏幕上方,猶豫了一下。

劉誌遠,縣紀委書記,市紀委下派乾部,為人正直,做事講程序。

何穎調到晴順縣之後跟他打過幾次交道——常委會上見過,工作對接時聊過幾句,私下裡冇有來往。

這個人話不多,表情也不多,開會永遠坐中間位置,發言永遠說“我同意”,像是任何事都不會讓他動容。

但何穎知道,這種人要麼是真的心如止水,要麼是藏得夠深。

她希望是前者。

她撥了劉誌遠的號碼,響了兩聲,接通了。

“何縣長?”

劉誌遠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不冷不熱。

“劉書記,方便說話嗎?”

“方便。”

何穎斟酌了一下措辭。

“劉書記,我想谘詢一個業務問題。”

“什麼?”

“關於主動交代和從輕處理的規定。”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何縣長,是工作上的事還是……”

“工作上的。我在整理一些材料,涉及到可能有問題的資金。經辦人不是決策者,是具體操作的人,她想主動交代問題、配合調查、願意作證。我想知道,組織上對這些人的政策是什麼。”

她冇有說周敏的名字,冇有說柳河鎮的事,冇有說任何具體信息。

她想先聽聽劉誌遠怎麼說,再決定要不要把周敏的事告訴他。

劉誌遠冇有追問。

他沉默了兩秒,然後開口了。

“主動交代、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情節較輕的,甚至可以免於處分。具體要看涉案金額、涉案情節、認錯態度。”

何穎的手指在桌麵上輕輕敲了一下。

從輕或減輕——從輕是處分輕一點,減輕是檔次降一級。

“劉書記,能不能具體一點?比如,‘減輕’到什麼程度?”

劉誌遠又沉默了兩秒。

“是這樣的。如果涉案金額不大、情節不嚴重、冇有從中獲利、主動交代、配合調查、願意作證,有可能隻給黨紀處分,不移送司法。”

何穎的心跳快了一拍。

不移送司法——這是周敏最想聽到的話。

“隻給黨紀處分”意味著不判刑、不坐牢、不留案底——至少在司法層麵不會影響她以後的生活。

但黨紀處分也會記錄在檔,這輩子在體製內升遷是無望了。不過比起坐牢,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何穎不想在電話裡追問太多,但有些話她必須問清楚。

“劉書記,你說的‘有可能’,是基於什麼判斷?”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何縣長,如果你那邊有具體案例,可以拿材料過來,我們按程序研判。我現在什麼都冇看到,不能給你任何承諾。”

“我理解。不是要承諾,是要一個方向。”

劉誌遠的聲音依然平靜,但比剛才多了一點溫度——不多,但何穎聽出來了。

“方向就是——主動和被動,性質完全不同。主動交代的,組織會從寬;被查實的,組織會從嚴。”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67章周敏決定見何穎(第2/2頁)

“從寬到什麼程度?從嚴到什麼程度?”

“從寬,可能留黨察看、行政撤職。從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何縣長,你自己算算這個差距。”

何穎算了算。

留黨察看,是保住了黨籍;行政撤職,是保住了公職。雖然職位冇了,但退休待遇、社保這些還在。

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什麼都冇有了,還要坐牢。

這個差距,是一個人的後半輩子。

“劉書記,還有一件事。”

“你說。”

“如果經辦人願意作證,但擔心被報複,組織上能提供保護嗎?”

劉誌遠沉默了兩秒。

“保護證人,是紀委監委和公安機關的職責。如果她願意配合調查、願意作證,我們會按程序采取保護措施。具體怎麼保護,要根據案情來判斷。”

何穎點了點頭。

“劉書記,我這邊可能近期會有人來主動說明情況。到時候,我讓她直接找你,還是通過什麼渠道?”

“讓她寫一份書麵材料,署名,附上證據,交到我這裡。我看了材料之後,如果符合條件,按程序啟動調查。證人保護的事,到時候一並安排。”

“好。”

何穎掛了電話,把手機放在桌上。

她靠在椅背上,閉了一會兒眼。

劉誌遠說的那些話,比她預想的要好。

“主動交代、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

“情節較輕的,甚至可以免於處分。”

“有可能隻給黨紀處分,不移送司法。”

“主動和被動,性質完全不同。”

這些話,每一句都是定心丸——雖然不是承諾,但至少給了方向。

何穎睜開眼,拿起手機,翻到陳大鵬的微信。

她把劉誌遠說的話整理了一下,但隱去了“劉誌遠”這個名字,也冇有提紀委,隻是把政策方向和工作程序轉了述。

“我問過了。關於主動交代和處理的問題,政策是這樣的:主動交代、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情節較輕的,可以免於處分。”

她打了這幾行字,又加了一段。

“具體到周敏的情況——她是經辦人,不是決策者,冇有從中獲利,如果主動交代、配合調查、願意作證,大概率隻會受到黨紀處分,不會移送司法。”

發完之後,她盯著屏幕,想了想,又加了一條。

“還有,關於保護的問題——組織上有保護證人的程序。不是誰拍胸脯說‘我保證你冇事’,是走正規程序,按規矩來。她不用擔心會被報複。”

最後一句話,她特彆提醒。

“你告訴她:站出來作證不隻是幫我們,也是在幫她自己。審計組已經查到問題了,就算她不說,審計報告出來後,紀委監委也會介入調查。到時候就不是‘主動交代’,而是‘被查實’。主動交代和被查實,性質不一樣,結果也不一樣。”

發完之後,她盯著屏幕,等著陳大鵬回複。

過了大概兩分鐘,陳大鵬的消息過來了。

“我把這些話轉給她。她今天晚上過來,你當麵跟她談。”

何穎回複了一個字:“好。”

……

與此同時。

陳大鵬坐在桌前,麵前攤著筆記本,手機放在旁邊。

何穎發來的那段話,他看了好幾遍。

他覺得何穎說得已經很清楚了——不是承諾,但比承諾更有力,因為這是政策,不是個人的“我保證”。

他把這些話複製了一遍,準備發給周敏,想了想,又加了幾句自己的話。

“周敏,何縣長讓我轉告你:你提的那些問題,她不能給你任何承諾,因為承諾了也不算數。

但她問了專業人士,政策是這樣規定的——主動交代、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

你是經辦人,不是決策者,冇有從中獲利,大概率隻會受到黨紀處分,不會移送司法。”

“還有,組織上有保護證人的程序。你不用擔心會被報複。”

“如果你願意站出來,今天晚上就去見何縣長。她會當麵跟你談。”

發完之後,他盯著屏幕,等著周敏的回複。

等了大概五分鐘,周敏的消息過來了。

“我今晚過去。”

“幾點?”

“七點。”

“地址我發你。不要告訴任何人。”

“我知道。”

陳大鵬放下手機,靠在椅背上。

終於,周敏終於邁出了這一步。

不是“再等等”,不是“你讓我想想”,而是“我今晚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