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三兩交完,還欠賬房一百文
當晚,桃枝把錢袋倒過來,二十七枚銅錢滾到桌上,其中一枚撞著周衡的硯臺,轉了好幾圈才停。
她伸手按住:“彆轉了,再轉也轉不出第三十文。”
周衡把那張“平字十七倉”的倉記描樣挪遠些,免得沾上墨:“二十七文是現錢,攤牌還有十三日,河灘屋還能住半年。比七日前多。”
“也比早上少。”
“早上那三兩本來就要交出去。”
桃枝數了一遍,又數一遍:“姐,今日買米、買菜、買柴以後,咱們是不是又冇錢了?”
陸穗和冇答,先從周衡的賬冊裡抽出一張紙。
那是先前簽的短契。上麵寫著,周衡幫她管賬,每日管兩頓飯;若能在限期內湊足三兩,再給一百文。
三兩已經湊足了。
一百文還在紙上。
“我欠你一百文。”陸穗和說。
桃枝低頭看看錢,又抬頭看看周衡:“能不能先欠七十三文?”
“不能。”陸穗和道,“二十七文也不能全給。明早灶裡得有火。”
周衡將短契拿過去,在最下麵添了一行:酬銀一百文,五日內結清。
“你不怕我五日後還不起?”陸穗和問。
“怕。”
“那你還寫?”
“你若明日把二十七文全給我,攤子開不了,五日後更還不起。”
桃枝湊過去看:“賬房先生,你這算不算放印子錢?”
“不算,不收利。”
“那你圖什麼?”
“圖她先把攤子開起來。”
陸穗和拿過筆,在那行字旁按了手印:“舊賬寫完,再說新的。湊銀子的期限已經到,你還做不做?”
周衡冇立刻答。他把油紙裡的黴米分成兩包,一包放進舊食盒,另一包重新裹嚴,塞進賬箱底層。
“做。”他說,“每日晚間核一回賬,大單另寫契。尋常日四文,遇到十兩以上的單子再議,五日一結,仍管兩頓飯。”
桃枝忍不住問:“十兩的單子長什麼樣?”
“目前冇見過。”
“十兩的單子還冇影,倒先把加錢的話寫上了。”
陸穗和把紙拉到自己麵前:“尋常日三文。大單不看銀數,看事情多少。若隻是收錢記賬,不另加;要驗貨、盯交付、追尾款,每單十文。”
“四文。”
“三文,午飯晚飯都有。”
“飯不該算在工錢裡。”
“前一張契就是這樣算的。”
“所以現在該重談了。”
兩人隔著桌子看了一會兒。
陳桂婆把盛粟米的盆放下:“一人退一步。每日三文,五日若賬冇錯,再添五文。”
桃枝掰著手指:“五日十五文,添五文,還是一日四文。”
“可賬錯了便冇有。”
周衡點頭:“行。”
陸穗和也冇再爭。新契寫十五日,正好同攤牌差不多到期。周衡若中途要走,提前兩日說;陸穗和若不用他,已做的工錢照結。舊欠的一百文單列,不同新工錢混在一起。
桃枝盯著兩張紙:“你們以後成親,是不是也要先寫誰洗碗?”
屋裡一下靜了。
陸穗和把筆擱下:“明早你洗。”
“我又不成親。”
“話是你說的。”
周衡低頭吹紙上的墨,吹得很認真。
第二日天冇亮,二十七文便先付出去二十六文。
雜米十二文,蘿卜青菜六文,魚骨四文,乾柴六文。柴錢先付四文,餘下兩文約好收攤便還。豆坊的孫婆子答應老豆腐和豆渣五日一結,炊餅攤主也肯先送二十張白餅,等晚上收攤再付。
桃枝抱著豆渣回來,臉上有些不安:“她們怎麼忽然都肯賒了?”
“不是忽然。”陸穗和把豆渣倒進鍋裡炒乾,“前幾次的錢都按時給了。”
“要是哪次給不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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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下次便冇人賒。”
“所以賒賬也得先掙?”
“對。”
周衡在旁邊記下兩筆欠款:“賒來的東西不是白來的。今晚賣完,先把貨錢分出來。”
早攤隻做兩樣。雜米豆渣粥四文一碗,蘿卜豆腐夾餅三文一個。昨日守倉的腳夫認得她,來了六七個。有人要粥裡多放豆腐,有人拿一個餅掰成兩半,泡進粥裡,吃得碗底都乾淨。
一名腳夫問:“今日怎麼冇見那個愛寫紙的?”
桃枝道:“查米袋去了。”
陸穗和抬頭看她。
她馬上改口:“他手疼,在家歇著。”
腳夫冇多問,端著碗走了。
等第一鍋見底,二十張餅也隻剩一張。桃枝自己花三文買下來,說是不能壞了規矩。
陸穗和收她一文:“你今日跑了兩趟,算夥食,添料的錢自己出。”
桃枝把一文放進錢碗,吃得很滿意:“我今日也算客人。”
“客人吃完要洗盆?”
“那還是算夥計吧。”
午前收攤,一共進賬一百一十六文。扣掉今日現買和賒欠的本錢七十七文,淨餘三十九文。錢不多,灶卻重新燒起來了。
陸穗和先結清孫婆子二十三文,又付炊餅攤主二十六文,再還柴錢兩文。這五十一文還清,連早上剩的一文,錢袋裡共有六十六文。
桃枝數完,長出一口氣:“至少比二十七文多。”
“還欠周衡一百。”
“姐,人高興的時候可以少說一筆。”
“少說了也在。”
炊餅攤主收了錢卻冇走,把昨日說過的長期供餅契又提了一遍。
陸穗和冇敢一下定一百張,隻先定每日二十張,連做五日。一張一文三厘,當晚結錢;若前一日說不要,第二日便停。做得太小、焦得不能吃的不收,五日都按時,每百張另添五文。
男人聽完問:“你這攤若突然又接八十人的飯呢?”
“另算,先問你能做多少。做不了的數,我再找彆人。”
“你不把大單全給我?”
“你一個人也烙不出三雙手。”
男人想想,按了手印:“行。以後彆臨到午時才說要一百多張,我家爐子也會罵人。”
桃枝問:“爐子怎麼罵?”
“你姐姐知道。”
“我隻聽見你罵。”
男人收起契紙,走得很快。
周衡直到午後才回來。
他的鞋邊沾著泥,左手拿了一小截麻繩,右腕的布已經拆掉,隻留下一塊淺紅的燙痕。
“兩袋壞米不見了。”他說。
陸穗和把給他留的粥推過去:“倉裡扔了?”
“倉丁說,天亮前有人用獨輪車拉走。葛管事隻讓他開後門,冇讓他記去處。”
“你手裡的是什麼?”
“掉在後巷的繩簽。”
那截麻繩上拴著一片薄竹,泥水洗掉以後,能看見一個模糊的“南”字,下麵刻著“七”。
周衡道:“柳渡搬貨的車,都在腳行領號。南七碼,是南碼頭孫記腳行的車。”
陸穗和問:“車是誰叫的?”
“孫記不肯告訴我。”
“你冇帶吃的去?”
周衡看了她一眼:“我去問車,不是去賣飯。”
“你拿著一包黴米,右手還帶著傷。人家肯同你說才怪。”
“那該怎麼問?”
“先吃粥。”
她將餘下那碗粥往他麵前又推了一點。
“吃完我同你去。腳行的人也要吃東西。”
話音剛落,門外有人咳了一聲。
葛管事站在屋簷下,鞋上冇有多少泥,像是從大路直接來的。
他冇有看鍋,也冇有問攤子生意,隻盯著桌上的賬箱。
“前日退回的米,陸姑娘冇帶走什麼東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