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平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梁秋趕到,遠遠的看到秘書劉茜,“小劉,李市長現在心情怎麼樣?”
“不太好,剛從醫院回來,對暴力拆遷傷人的事,非常生氣。”
劉茜壓低聲音,“梁局,一會見麵,還是多留點心,免得挨罵。”
“明白。”
梁秋笑了一下,對於這位老領導做事的風格,他還是非常清楚的,挨罵都是輕的,不過他帶來了一個好消息,關於張明遠的,上一次讓他鑽空子釋放,經過他連續幾天的調查,掌握了張明遠的犯罪證據。
這次他跑不了了。
“謝謝小劉。”
“梁局,您怎麼還跟我客氣上了,快點去吧,李市長一會該等急了。”
梁秋快走幾步到了門口,敲門進去,看到李威一臉嚴肅坐在那,他點了點頭走過去,“李市長,具體的情況我都了解了,太過分了,這都什麼年代了,居然還有人敢暴力拆遷,簡直是無法無天,現場監控已經調取完成,一個都跑不掉。”
“坐吧。”
“讓你查的事,查得怎麼樣了?”
難怪李威的臉色會這麼難看,張明遠明顯是挾持譚冰,意圖不軌,最終手下的馬仔頂罪,他反而鑽了空子。
“有進展。”
梁秋最近做事確實賣力,尤其是在調查張明遠犯罪問題上麵下了不少工夫,因為他知道李威肯定會過問,這也是他暫時負責市公安局工作做的第一件事,必須處理好,能不能當上一把局長,市委常委會的推薦非常關鍵,目前情況最有可能力推自己的依然還是這位老領導。
梁秋從公文包裡抽出一份厚厚的材料,雙手遞到李威麵前。
“李市長,這是這幾天我們梳理出來的全部證據,您先過目。”
李威接過翻開第一頁。
梁秋看過了幾遍,“張明遠的公開身份是東雨集團法務總監,實際上他名下通過代持的方式控製三家公司。一家叫明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金兩千萬,經營範圍是投資谘詢、資產管理。一家叫恒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註冊資金五百萬,表麵上是做企業谘詢,實際上我們查下來,這家公司跟恒通拆遷公司有大量的資金往來。還有一家註冊地在省外,叫明遠商貿有限公司,這家公司更有意思,成立三年,幾乎冇有什麼實際的業務流水,但是賬麵上有大額的谘詢費、服務費支出,明顯是在洗錢。”
李威點頭,“繼續說。”
“關於之前譚冰被挾持那個案子,我們之前苦於冇有直接證據指向張明遠。那個馬仔把所有責任都扛了下來,說是個人行為跟張明遠無關,經過縝密部署,終於有了新進展,昨天晚上在省城抓到另外兩個馬仔。分開審訊了六個小時,口供對上了。兩個人交代,是張明遠下令讓他們去教訓譚冰的,張明遠承諾事成之後每人給二十萬,先付了五萬定金,剩下的十五萬事成之後再給,後來綁架的事,他們也參與了。”
“錄音呢?”
“張明遠很小心,電話裡冇有明說要綁架,用的是‘請她聊聊’‘讓她配合’這種話。但是那兩個馬仔交代,張明遠在見麵布置任務的時候,明確說過把人看住,彆讓她跑了。”
李威點了點頭,“繼續。”
“還有張明遠偽造證據的事,我們梳理了近三年東雨集團涉及的十二起民事糾紛和兩起刑事案件,發現一個共同規律,凡是可能對東雨集團不利的證據,要麼丟失,要麼失效,要麼被證明是偽造的。最典型的一個案子是去年的一起工傷賠償糾紛。東雨集團下屬的一個礦山發生塌方,一名工人被砸成重傷,礦上不僅冇有及時送醫,反而先破壞了事故現場。工人家屬起訴到法院,張明遠作為東雨集團的代理律師,出具了一份所謂的專家鑒定報告,證明事故原因是工人違規操作。後來我們查實,這份鑒定報告是張明遠花三萬塊錢找人偽造的。”
“那個工人呢?”
“拿到了賠償,但是被逼著簽了保密協議。準確地說,是工人的家屬被逼著簽的。張明遠派人到工人家裡,反複做工作,具體做什麼工作,李市長您懂的。工人現在還在老家養傷,我們已經派人去取證了。”
李威的眉頭越皺越緊。
“還有其他犯罪行為?”
“有,去年九月份,高新區一個建材供應商到張明遠控製的公司討要拖欠的貨款,因為言語衝突,被保安打傷,肋骨骨折兩根,供應商報了警,派出所介入了,但最後簽了和解書,賠償金隻有實際醫療費的三分之一。我們找到了這個供應商,他一開始不敢說,我們做了很多工作,他才鬆口。他說是張明遠親自找他談的,明確告訴他,如果不簽和解書,不但一分錢拿不到,他在淩平市的生意也彆想做了。供應商後來確實又被打過兩次,一次是車窗被砸,一次是店門口被人潑了油漆,他報了警,但都冇下文。”
李威沉默了十幾秒鐘,張明遠這種人不抓,難平民憤。
“逃稅的事呢?”
“這個更清楚,張明遠控製的那三家公司,三年累計營業收入據我們初步估算超過上千萬,但納稅申報表上顯示的納稅額隻有不到三十萬。我們請了市稅務局的同誌協助核查,初步認定存在虛列成本、隱瞞收入、利用虛假發票抵扣稅款等多種逃稅手段,涉嫌逃稅金額超過兩百萬。”
梁秋說完,把材料合上,重新放在李威麵前。
“梁秋,我問你一個問題。”
“您問。”
“如果現在抓張明遠,東雨集團那邊會有什麼反應?”
梁秋愣了一下,“東雨集團肯定會施壓,通過各種渠道,找各種人來說情。張明遠是他們的法務總監,是核心人物之一,動了張明遠,等於動了東雨集團的神經。”
“還有呢?”
“還有……”梁秋想了想,“東雨集團可能會在法律程序上製造障礙,比如請最好的律師來做無罪辯護,找各種程序上的漏洞來拖延時間。他們有的是錢,有的是資源,耗得起,城南村那邊剛出了暴力拆遷的事,如果這邊再抓了張明遠,東雨集團可能會覺得我們在針對他們,可能會采取更激烈的手段來對抗。”
李威點了點頭,“你說得都對,但我問你另一個問題,如果現在不抓張明遠,會怎麼樣?”
“他會跑,他的兩個馬仔被抓了,肯定已經得到了消息。這種人嗅覺比誰都靈敏,不會老老實實等著我們去抓。拖一天,風險就大一分。”
“抓,法律程序走完了嗎?”
“檢察院那邊還在走程序。”
“要快,你說的對,不能拖,一旦人跑了,那就晚了,不光撬開他的嘴,還要確保他在裡麵的安全,張明遠知道的太多了,東雨集團不會願意讓他開口。你親自安排關押地點,親自指定看押人員,不能有任何閃失。”
“明白。”
梁秋站起身,他已經把材料安排人送到了檢察院,按程序對張明遠抓捕歸案,這一次和上一次不同,警方手裡掌握了他的罪證,不是簡單的拘留,是直接批捕歸案。
“李市長,還有什麼要交代的嗎?”
“抓人的時候註意方式方法。不要大張旗鼓,不要搞什麼集中抓捕行動,低調一點,人帶走就行。不要給東雨集團任何炒作的空間。”
梁秋點頭,“我親自帶隊去。”
張明遠必須抓。
這是他在淩平市真正意義上打出的第一拳,這一拳打出去,東雨集團一定會反擊。
李威不怕。
不打這一拳,永遠都不知道敵人有多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