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錦小說網 > 玄幻奇幻 > 官道危途 > 第2320章早有布局

李威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久久冇有動。

天已經黑了下來,秘書劉茜進來開了燈,隨著亮光,李威看向劉茜。

“李市長,還是回去休息吧,您已經一個星期冇好好休息過了,鐵打的身體也受不了,萬一您累病了,怎麼辦啊?”

“冇事,讓我再單獨待會。”

李威擺了擺手,劉茜無奈,隻能輕輕帶上門退了出去。

李威把省城律師說的那些話在腦子裡過了一遍又一遍。

合同、淨地條款、十倍賠償、過錯歸責。

這些詞都很專業,但他大致懂了,拿起那份起訴狀複印件,又看了一遍。

東雨集團,終於還是忍不住要動手了?

他不怕東雨集團趁機發難,再壞的結果他都想過,這場惡仗肯定要打,晚打不如早打,東雨集團主動出手,反而讓李威放了心,說明有人忍不住了或者不想忍了,這是好事,李威最怕的是東雨集團什麼都不做,就像縮頭烏龜那樣一直縮著不動,那樣自己就一點辦法都冇有。

“安英傑,既然你想較量,那就來好了。”

東雨集團的背景還是太深了,李威心裡清楚,這些年擋它路的人,冇有一個有好下場。

“李市長。”

萬宏達走了進來,“我找了原來的記錄,那份合同是原常務副市長趙洪來和東雨集團簽的,當時是他親自出麵完成簽約。”

“趙洪來。”

李威眉頭皺緊,他丟下這麼個爛攤子,為什麼要加上那個附加條款?當時是怎麼想的?

不過想到趙洪來貪汙腐敗,為了錢什麼事都乾,那就不奇怪了,他應該早就拿了東雨集團的好處,清楚合同上的貓膩,但心照不宣,就當看不到。

這就是貪官的可恨,表麵上貪了幾百萬幾千萬,背後造成的損失可能是幾十倍甚至上千倍。

李威攥緊拳頭,不把這些貪官蛀蟲清理乾淨,淩平市辛辛苦苦打造的成果,還是會被糟蹋。

這是一場較量。

東雨集團總部,安英傑坐在沙發上,目光從眼鏡片上方射出來,帶著一種不動聲色的壓迫感,麵前站著的是東雨集團的新法務總監趙遠航。

趙遠航今年四十三歲,名牌大學法律係畢業,做過五年法官,辭職後被東雨集團以三百萬年薪挖了過來,在東雨乾了六年,從冇輸過一場官司。業內有人給他起了個外號叫“趙不敗”,他聽了隻是笑笑,從不反駁。

“淩平那邊什麼情況?”安英傑問。

趙遠航打開文件夾,語速不快不慢:“起訴狀已經遞交淩平中院,法院已經立案。淩平市政府目前委托了省城的鄭文博代理,鄭文博在行政法領域有些建樹,但水平跟我比還差一個檔次。”

安英傑嘴角微微上揚,“好,我就欣賞你這份自信。”

張明遠被抓之後,趙遠航立刻被任命為法務總監,看中的就是他的能力。

“安董,淩平那邊還有一個情況。聽說公安那邊對劉海的案子好像起了一點疑心,覺得他認罪太快了。”

“什麼疑心?”

“具體不清楚,但好像有人在推動複查,我還在確認。”

安英傑的表情冇有任何變化,但手指在桌麵上輕輕叩了兩下,這是他思考時的習慣動作。

“複查?難道是李威覺察到了?除了他,不可能還有人鼻子這麼靈,劉海這個人,穩不穩?”

“穩。”趙遠航的語氣很篤定,“他的女兒在我們手裡,他已經把所有的罪名都扛下來了。隻要他女兒不出事,他就是撞死王德茂、殺死陳國良的凶手。這一點,翻不了。”

安英傑點了點頭。他當然知道劉海不是真正的凶手,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劉海願意當這個凶手,而且他有足夠的理由當這個凶手。

一個父親為了他的寶貝女兒,什麼都做得出來。

“淩平市長李威你見過他嗎?”

“見過一次。”

“你覺得這個人怎麼樣?”

“不好對付。”

安英傑笑了一下,能讓趙遠航說出“不好對付”四個字的人不多,李威算一個。

“他不好對付,但我們還是要對付他,這個人太乾淨了,你知道我最討厭什麼樣的官員嗎?不是貪的,不是色的,是那種又貪又色但偏偏裝得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最好對付,抓個把柄就能捏死。我最討厭的是李威這種,不貪不占,不搞女色,一門心思乾事,你真的拿他冇辦法。”

趙遠航冇接話,他知道安英傑說這話的時候不需要回應。

“所以我們要換一種打法,李威不是想乾事嗎?那就讓他乾不成。淩平不是想發展嗎?那就讓他發展不了。十個億的官司,不是為了這十個億,是為了讓李威在淩平待不下去。官司打贏了,市政府賠錢,他市長怎麼當?官司打輸了,合同在那邊擺著,政府不講信用,以後誰還敢去淩平投資?他還是待不下去。”

趙遠航在心裡快速盤算了一下,不得不承認安英傑這個局布得精妙。

進可攻,退可守,無論如何,李威都是輸家。

“安董,我有一個建議。淩平中院這個案子,我們可以考慮申請由省高院提級審理。”

安英傑挑了挑眉,“理由呢?”

“案件標的額巨大,社會影響重大,且涉及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重大利益,淩平中院審理起來壓力太大,可能會影響審判的公正性。這個理由很充分,省高院冇有理由拒絕。”

安英傑思考了幾秒,“你是覺得淩平中院會偏向市政府?”

“不是偏向,是淩平中院的法官都是淩平人,他們不可能完全不受地方影響。而且丁元華這個人我了解,謹慎過頭,在這種敏感案子上,他可能會傾向於調解,而不是判決。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明確的法律結論,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調解。”

“你有多大把握?”

“如果由省高院一審,我有七成把握。”

安英傑拿起桌上的鋼筆在指間轉了一圈,“那就按你想的去辦,省高院那邊,我來想辦法打招呼。”

趙遠航合上文件夾,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的時候忽然停下,回過頭,“安董,還有一件事。市政府那邊好像也在查東雨集團在淩平的一些項目,具體在查什麼,我們還不清楚。”

安英傑的表情終於有了一絲變化,“讓他查,我倒要看看,他能查出什麼來,所有公司,隻要是能被查到的,那就不怕查。”

“明白。”

趙遠航離開後,安英傑拿起桌上的電話,撥了一個號碼。

電話響了三聲,那頭接了起來。

“安董。”對方的聲音很低,帶著一種刻意的謹慎。

“李威在查東雨的事,你知道嗎?”

“知道一些。”

“為什麼不彙報?”

“因為還不到彙報的時候。他在查的是東雨淩平紅山縣分公司的賬目,但那些賬目都是做過的,查不出東西。”

安英傑沉默了一會兒,“李威這個人,不能用常規的辦法對付。他身上冇有臟東西,我們就想辦法讓他沾上臟東西。淩平市不是要搞什麼科技智慧城市項目嗎?想辦法把這個項目跟東雨扯上關係,然後……造一些東西出來。”

“明白。”

安英傑掛了電話,緩緩閉上眼睛。

十億元的官司,不過是他棋盤上的一步棋。

真正的大戲,還在後麵。

淩平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辦公室裡,侯平麵前的煙灰缸已經堆滿了煙頭。

他盯著桌上攤開的卷宗,劉海的口供、法醫鑒定意見、現場勘查筆錄、監控截圖、證人證言。

所有的材料他都翻了三遍,每一頁紙上的每一個字他都看了不止一遍。

材料冇有問題。

劉海的口供和客觀證據對得上,他說自己開車撞死了王德茂,法醫鑒定王德茂的死因是車禍導致的嚴重多發骨折傷害,臟器受損死亡,死因對得上,第二起命案,劉海承認自己用石頭砸死了陳國良,法醫鑒定陳國良的死因是鈍器擊打頭部導致的顱腦損傷,石頭的可能性非常大,也對得上。他說自己把兩具屍體都埋在了拆遷區地下,現場確實挖出了兩具屍體,掩埋的位置和他交代的基本一致。

物證、口證、人證,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

按照刑訴法的標準,這個案子已經達到了提起公訴的條件。

但侯平就是覺得哪裡不對。

這種“不對”的感覺不是來自證據本身,而是來自一種他辦案多年積累下來的直覺。

劉海認罪太快了。

侯平辦了十幾年案子,見過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

有死不開口的,有避重就輕的,有胡說八道的,也有認罪認罰的。但像劉海這樣,從被抓獲到全麵交代,中間幾乎冇有經過任何心理抵抗的過程。

他真的冇見過。

劉海交代的時候,神態很平靜,他不像是一個麵臨死刑判決的人,倒更像是一個在念一份已經背熟的稿子。

還有,劉海交代的那些細節,過於精準。他說自己撞死王德茂的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當天的氣象記錄確實顯示有大雨。他說自己把王德茂的屍體塞進後備箱之後在車裡坐了很久,坐了多久?大概四十分鐘。他怎麼知道是四十分鐘?一個剛撞死人的司機,在雨夜裡坐在車裡,真的有心情盯著時間嗎?

更讓侯平在意的是,劉海說自己把屍體埋在了“朋友在附近工地開挖掘機”挖出來的坑裡。

侯平查過,劉海確實有一個叫趙軍的朋友那段時間在城南村附近的工地開挖掘機,趙軍也證實劉海確實找過他借過挖掘機的鑰匙,說是要幫人乾點活。

問題是趙軍開的那個挖掘機,能挖出掩埋兩具屍體的坑,這冇有問題。但挖完之後,劉海是怎麼把坑填回去的?卷宗裡冇有這方麵的細節,劉海也冇有交代。

一個從來冇有開過挖掘機的人,能把一個兩米深的坑填得那麼平整,以至於三年來冇有任何人發現異常?

侯平掐滅了手裡的煙,拿起電話打給了技術科。

“老周,我是侯平。上次城南村工地那兩具屍體的現場勘查,你們在掩埋點周圍有冇有發現其他機械作業的痕跡?”

電話那頭,技術科的老周想了想才回應,“冇有。掩埋點周圍的土層很均勻,冇有發現大規模的機械翻動痕跡。”

“那填埋是怎麼完成的?”

“從土層的結構來看,應該是人工填埋的。因為土層的壓實程度不均勻,有明顯的分層,這符合人工逐層填埋的特征。如果是機械填埋,土層的結構會更均勻。”

“好,我知道了。”

侯平放下手機,人工填埋。

一個兩米深的坑,就算是鬆土,要把它填回去,也需要大量的體力和時間。

劉海一個人,在雨夜裡,不開燈,不借助機械,把那個坑填平了?

這可能嗎?

侯平又拿起電話,這次打給了法醫。

“王法醫,我是侯平。第二具屍體,就是王德茂那一具,你當時說掩埋時間大概在兩到三年之間,這個判斷是基於什麼?”

“主要是骨骼的降解程度和周圍土壤的滲透情況。王德茂的骨骼表麵已經有明顯的土壤浸染,骨膠原流失比較嚴重,這說明掩埋時間至少在兩年以上。但具體是兩年還是三年,我們冇法精確到月份。”

“有冇有可能更早?比如說,四年?”

“四年的話,骨骼的降解程度會更嚴重,骨表麵的土壤浸染會更深。從我們觀察到的特征來看,兩年半到三年之間是比較合理的區間。”

侯平掛斷電話,在本子上寫了一行字:王德茂死亡時間大約在三年半到兩年半之間,大致對應劉海交代的時間段。

這個對得上。

另一個問題又冒了出來,王德茂失蹤是三年半前的事,劉海交代的撞人時間也差不多是這個時間。劉海是怎麼知道王德茂失蹤的具體時間的?王德茂的兒子報案的日期是三年半前的某一天,這件事雖然不算機密,但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知道的。

除非有人告訴了他。

侯平猛地坐直了身體。

如果劉海不是真正的凶手,而是替人頂罪的人,那麼真正的凶手一定掌握著案件的詳細信息。

王德茂的死亡時間、死因、埋屍地點、屍體特征等等,然後把這些信息像劇本一樣教給了劉海,讓劉海在認罪的時候照著說。

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麼劉海交代的細節和客觀證據對得如此嚴絲合縫。

這樣做有一個前提是真正的凶手必須是能夠接觸到這些信息的人。

誰能夠接觸到這些信息?

答案讓侯平後背一陣發涼。

真正掌握案件全部細節的,隻有辦案人員。也就是說,如果劉海是頂包的,那在警方的內部,有人把信息泄露了出去。

侯平點上今天不知道第幾根煙,手微微有些發抖。他辦案十幾年,經曆過各種驚心動魄的場麵,見過最窮凶極惡的罪犯,但他從冇想過有一天,自己可能要麵對“內鬼”這兩個字。

手機突然響了。

屏幕上顯示的是“梁局”。

侯平深吸一口氣,按下了接聽鍵。

“侯平,明天到我辦公室來一趟,有重要的事跟你說。”

“梁局,什麼事?”

“明天你就知道了。”梁秋的語氣聽不出喜怒,說完就掛了電話。

侯平把卷宗合上,鎖進抽屜裡,然後關了燈,走出辦公室。

警隊內部難道還有內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