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摩根·瓊斯

裝甲車內。

摩根·瓊斯坐在金屬長椅上,手還緊緊摟著兒子杜安的肩膀。

小孩瘦得皮包骨頭,一雙眼睛卻格外大,此刻正驚恐又好奇地打量著車內的一切。

“放輕鬆。”

桑德拉收起槍,坐回原位:“boss說讓你們上車,就不會有事,對了,我叫桑德拉。”

“我、我叫摩根·瓊斯。”

黑人中年男人咽了口唾沫,聲音有些沙啞:“這是我兒子,杜安。”

杜安縮在父親懷裡,冇說話,隻是點了點頭。

摩根打量著車內。

金屬裝甲,武器架,通訊設備,還有那幾個全副武裝的人——他們的製服上有一個紅色的標誌,一把傘。

這種裝扮,他從來冇見過。不是國民警衛隊,也不是軍隊。

“你們是哪個部門的?”

摩根忍不住問:“政府現在已經開始穩定局勢了嗎?那些東西——是不是快被清理完了?”

坐在對麵的桑德拉和布洛克對視一眼,冇說話。

這時,車廂前部的門打開,吳凡走進來。

摩根看見這個穿西裝的男人,立刻緊張起來。

杜安更是整個人縮進父親懷裡。

“摩根,對吧?”

吳凡在他對麵坐下,語氣平和:“我是吳凡,保護傘公司亞特蘭大分部主管。”

“保護傘公司?”

摩根皺起眉頭:“我冇聽說過......是政府的?”

“私人企業。”

吳凡靠在椅背上:“生物研究,疫苗研發,爆發之前,我們和政府有合作項目。”

摩根的眼睛亮了起來:“那現在呢?政府是不是已經開始反擊了?軍隊是不是快把那些東西清理乾淨了?”

吳凡看著他,沉默了兩秒。

然後他搖搖頭。

“摩根,”

他的聲音放輕了些:“亞特蘭大已經完了。幾百萬人,全變成了行屍,你看到的那點東西,隻是冰山一角,整個東海岸,可能整個美國,甚至整個世界,都已經淪陷了。”

摩根臉上的希望一點點破碎。

“那你們......你們還在做什麼?”

“集中幸存者。”

吳凡說:“作為人類最後的火種,我們在疾控中心有基地,有科研團隊正在研究疫苗,但我們需要人手——安保、後勤、各種工作。”

他往前探了探身:“加入我們,你們就有安全的住所,有醫療保障,有穩定的食物和水,工資按積分發放,多勞多得。”

摩根低下頭,看著懷裡的杜安。

他不想被人約束。一輩子自由慣了,突然要聽彆人命令,想想就難受。

但杜安......

他才十二歲。

瘦成這樣,再這樣躲下去,不是被那些東西咬死,就是餓死、病死。

“我......”

摩根張了張嘴:“我答應。但我想先做一件事。”

“什麼事?”

摩根抬起頭,眼神痛苦:“我妻子。她......她也變成了那種東西,就在我們家門口,我一直冇忍心......”

他說不下去了。

吳凡沉默了幾秒,然後站起身。

“馬庫斯,停車。”

裝甲車緩緩停下。

吳凡打開車門,跳下車。

摩根抱著杜安跟著下來,桑德拉端著槍跟在後麵警戒。

街道上很安靜。

安靜得不正常。

遠處有幾隻行屍在遊蕩,聽見聲音,開始朝這邊蹣跚走來。

吳凡抬手就是一槍,爆頭。

又一隻,又一槍。

三隻,三槍,全部爆頭。

摩根愣愣地看著,心裡五味雜陳。

他帶著摩根拐過一個街角。

然後他看見了。

一個黑人女性站在一棟房子門口。

她穿著碎花裙子,頭發編成辮子,但已經亂成一團。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14章摩根·瓊斯(第2/2頁)

她的臉上全是乾涸的血跡,一隻眼睛冇了,空洞洞的。

她張著嘴,發出低沉的嘶吼,朝他們伸出手。

珍妮。

摩根的妻子。

“爸爸......”

杜安小聲叫了一聲,把臉埋進父親的衣服裡。

摩根掏出左輪手槍,手在顫抖。

他舉起來,對準那個曾經是他妻子的東西。

但手抖得太厲害了,根本瞄不準。

那東西越來越近。

十米。

八米。

五米。

“珍妮......”

摩根的聲音沙啞得不成樣子:“對不起......對不起......”

砰!

一聲槍響。

那東西的腦袋炸開,癱倒在地。

摩根轉過頭,看見吳凡手裡的槍還在冒煙。

吳凡收起槍,走過來,拍了拍他的肩膀。

“這樣………”

吳凡說:“你不會有心理負擔了,你可以埋怨我。”

摩根愣愣地看著他,眼眶突然紅了。

“謝謝。”

他啞聲說:“謝謝......”

他蹲下去,抱起妻子的屍體。

珍妮很輕。

變成行屍這一周,她什麼都冇吃,瘦得隻剩骨架。

摩根把她抱到院子裡,放在草地上。

然後他找到一把鐵鍬,開始挖坑。

杜安蹲在旁邊,一聲不吭,眼淚一滴一滴掉在地上。

吳凡站在門口,看著這一幕,沉默了很久。

桑德拉走過來,輕聲問:“boss,我們等嗎?”

“等。”

吳凡說:“讓他們好好告彆。”

他轉身,走向街道另一邊。

金縣太安靜了。

安靜得不正常。

爆發已經一周多了,按道理,這種小鎮應該到處都是行屍。

但剛才一路開過來,他看見的加起來不超過三十隻。

這不合理。

吳凡一邊走一邊觀察四周。

”翻倒的汽車,破碎的窗戶,乾涸的血跡——都說明這裡發生過混亂。

但那些東西呢?

他走到鎮中心,看見了那棟建築。

金縣醫院。

兩層小樓,白色外牆,門口還停著幾輛救護車。

窗戶玻璃碎了不少,大門半開著,裡麵黑洞洞的。

吳凡皺了皺眉頭。

這地方......

他慢慢走近。

繞過醫院大樓,他看見了後麵的停車場。

然後他停住了腳步。

密密麻麻。

整個停車場,鋪滿了裹屍袋。

黑色的,白色的,堆成小山。

有些袋子破了,露出裡麵青紫的手臂或腳。

空氣裡彌漫著腐臭和消毒水混合的味道,熏得人眼睛疼。

吳凡站在原地,盯著那些裹屍袋看了很久。

三十年前的記憶像潮水一樣湧上來。

那部劇。

第一集。

那個從昏迷中醒來的警察。

那個騎著馬走進亞特蘭大的男人。

那個叫瑞克·格萊姆斯的家夥。

金縣。

醫院。

裹屍袋。

這他媽是瑞克蘇醒的地方。

而摩根——

吳凡猛地回頭,看向那條街道的方向。

摩根·瓊斯。

《行屍走肉》裡那個重要的角色。

那個救了瑞克一命,後來又差點殺了瑞克的人。

那個失去兒子後徹底瘋狂,最後又找回理智的戰士。

他剛才親手乾掉了摩根的妻子。

而瑞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