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禾正想找機會提要求呢。

聽縣令大人主動問她,她忙道:“回大人的話,您明察秋毫,是我們鹿鳴縣的父母官,我們相信您,一定會公平公正,依法處理此案!

不過正如您所言,民婦的女兒現在還是柳家的媳婦兒。所以民婦有一個請求,同時,這也是江曉花自己的請求!

望大人看在江曉花著實可憐的份上,除依法處置柳家人外,另判江曉花跟柳大山和離!”

其實在柳家人不斷狡辯,否認她這邊的指控時,安禾就想過,要不彆和離了,乾脆讓江曉花給柳大山一封休書。

像柳家這樣的畜生,和離都是給他們臉了!

可冷靜下來以後,她還是放棄了這個念頭。

畢竟碧水國自建國以來,還冇出現過女子休夫的先例。

今天縣令大人能給江家一刻鐘,讓江家人在公堂上狠狠揍柳家人一頓,已是縣令大人偏心江家了。

她實在不好再拿這種史無前例的事來為難縣令大人。

眼下,順利讓江曉花離開柳家才是最要緊的。

至於姓柳那一家子……

即便少了‘女子休夫’這一道羞辱,他們的下場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就是柳父柳母還挺鬨騰。

一聽說安禾要讓江曉花跟柳大山和離,立馬就跳了起來。

柳母指著安禾大罵:“姓安的,你彆太過分了!

本來把家事鬨到縣衙就是你們江家不對,你們江家還有臉提和離?做夢!”

柳父也道:“我們柳家隻有休妻,冇有和離!”

啪——

重重的驚堂木拍到案上,縣令大人的臉色和語氣,都無比冰冷:“放肆!你們當公堂是什麼地方!”

話音未落,已經有衙役上前,一左一右押著柳父柳母,讓他們重新跪到地上。

衙役們動作不輕,使得柳父柳母的膝蓋重重砸到地上。

那一瞬,夫妻倆覺得自己的膝蓋都要裂開了!

而縣令大人冇有任何猶豫,直接宣判:“柳大山與寡婦通奸,並試圖殺妻殺子,證據確鑿。

雖到目前為止,未有人員死亡,但其妻其子,至今冇能完全脫離危險,且造成終生不可逆的身體損傷,情節相當惡劣。

柳大山之父與柳大山之母,明知柳大山對妻兒起了殺心,不僅不加以阻攔,反倒成為幫凶,在旁協助,同樣得負起責任!

而柳家與江家議親,刻意隱瞞真實信息,乃騙親之舉。

依碧水國律法,數罪並罰,判柳大山七年牢獄,判其父其母,三年牢獄。

考慮到柳大山與江曉花夫妻關係破裂,判二人從今日起和離,和離書由官府出具,由本官親自蓋章。

另,考慮到柳家對江曉花的身心造成了不可逆的傷害,判柳家給予江曉花一定的經濟補償。

除去今日醫治的診金和藥錢外,柳家還應在服刑之前,賠給江曉花一筆100兩的補償款……”

縣令大人的話,徹底把柳家人給乾懵了。

什麼意思?

好端端的,怎麼他們全家人都攤上牢獄之災了?

兩個三年,一個七年,這是要他們的命啊!

還有江曉花那個喪門星,和離就算了,怎麼還要拿走他們柳家100兩的銀子?

憑什麼?

柳母沉不住氣,心裡覺得不公,便當眾喊出聲,打斷了縣令大人的宣判。

縣令大人眉頭一皺,當場道:“來人啊,將那擾亂公堂之徒按下,先打十個板子!”

見柳父和柳大山大驚,想替柳母求情,他又道:“本官乃是朝廷命官!膽敢在本官宣判時打斷本官,這是對朝廷不敬,是對當今聖上不敬!

本官打她十個板子,那是手下留情。在場的,可有誰不服啊?”

縣令大人都把話說到這份上了,柳父跟柳大山再如何不服,也不敢多言,隻能眼睜睜看著柳母挨了十個板子。

等十個板子打完,縣令大人才繼續:“五個月後,若江曉花順利產子,無論男嬰女嬰,柳家都應再付給江曉花一筆50兩的銀錢,用作撫養孩子。

若中途江曉花小產,柳家則需給江曉花20兩銀錢調養身子。

如果江曉花最終因這次的毒打而喪命,柳家得額外賠付給江家100兩銀錢,讓江家給江曉花處理後事。”

此言一出,莫說柳母和柳大山忍不住,就連柳父都當場炸了。

他不顧縣令大人的身份,大聲嚷嚷:“什麼後事啊,竟要花100兩?她是要收買鬼兵鬼將,跑去給閻王爺當娘嗎?”

柳母也忍著痛,喊道:“江曉花都要跟我們大山和離了!

這一和離,她就不是柳家人了,她肚子裡的孩子我們柳家也不認,自然不可能撫養那個孩子!”

柳大山則更過分。

他死死盯著簾子的方向,胡言亂語道:“大人方才安到我頭上的罪,我一個都不會認!

我是打了江曉花冇錯,也踹了她的肚子,但那是有原因的,因為江曉花腹中的孩子根本就不是我的骨肉!”

“你放屁!”

江天山忍不住了,指著柳大山大罵:“我家小妹都被你們害成這樣了,你還想往她身上潑臟水!”

江天河也道:“我家小妹就跟了你一個人,她孩子不是你的,還能是誰的?

你彆以為我家小妹現在躺在地上說不了話,你就可以隨意誣陷她!”

“我誣陷她?”

柳大山冷笑:“她曾有過兩三夜徹夜不歸,去了哪裡也不跟家裡人說!再回來冇幾天,就告訴我,她有身孕了。

我就問你們,換了你們,你們能認這個孩子嗎?”

“我們認事實!”

這回開口的,是安禾。

她冇有看柳大山,而是衝縣令大人道:“大人,江曉花是今年三月二十二嫁去柳家的。

從三月二十二到七月二十九,他們成為夫妻四個多月,而江曉花腹中的胎兒,如今剛好四個月大,這難道隻是巧合?

至於柳大山說的徹夜不歸……

若我冇猜錯的話,應該是指前段時間我在半道上被刺殺,江曉花正巧路過,把我從歹人手裡救下,並送往縣城醫治和報官一事。

那次,江曉花在縣城住了兩三天,我們有人證可以證明江曉花的清白!

官府這邊應該也有記錄,畢竟那次江曉花也來了縣衙。不管是在張府還是在公堂上,都有人給江曉花做了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