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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我當場就念了一句詩

「重頭戲要開始了哦。」迪金絲來到多裡安身邊,拍了拍她的肩膀,臉上浮現出一絲颯爽的微笑。

沙龍的主人,卡斯特爾伯爵夫人走向偏廳,那裡擺放著一架鋼琴和一張華麗的長沙發。

眾人自然也是跟隨著卡斯特爾伯爵夫人一齊走了進去。

隻見她優雅端坐在長沙發上,笑盈盈的看著各位。

「感謝各位朋友們的光臨。」伯爵夫人先是表達感謝,她的聲音清晰的傳遍了這間不算太大的房間。

「今晚彙聚在此的,皆是倫蒂尼恩最有趣的靈魂,就讓我們用文學來點亮這個夜晚,分享彼此的感受。」

「我想大家都迫不及待想要展示自己的作品了。」

話音剛落,人群中就響起了熱烈的掌聲,多裡安也是跟著鼓掌。

朗誦會是沙龍裡最經典的一個環節。

沙龍一詞聽起來高端大氣上檔次,其實本意就是客廳,是法語中對客廳salon一詞的的音譯。

從17世紀起,巴黎的名媛貴婦們就常把客廳變成社交場所,邀請文人和藝術家一起吃飯喝酒聊天,後來演變成了專門的活動。

第一個出來朗誦的是一個看起來和多裡安差不多大的年輕人,有些羞澀的朗誦了一首自己寫的詩,題材是關於愛情的。

這首詩多裡安聽下來也毫無印象,感覺水平也就一般,看來應該冇有流傳到後世。

接下來又是一個年紀稍大一些丶看起來三十多歲的中年人。他也是朗誦自己寫的一首詩,主題是關於人生的哲理。

他就不像第一個上來的年輕人一樣羞澀,一看就是見多了這樣的場麵,同時對自己作品也有著強烈的自信。

多裡安聽下來還是毫無印象,但是確實比第一個小夥子寫的好上不少。

接下來又上來的幾個詩人,他們結束之後才輪到迪金絲上場。

這樣的次序其實也反映了一個不成文的共識:在文學圈子裡,詩歌一直處乾鄙視鏈的頂端。

詩歌用高度凝練的語言,表達出最豐富的情感,長期以來都被認為是文學藝術的最高形式,詩人自然就是對語言的掌握達到最頂級的人。

不列塔尼亞還設有宮廷桂冠詩人的榮譽頭銜,隻是這個頭銜已經空置了快60年,都冇有出現一個能夠服眾的大詩人。

誰能想到,曾經作為文學人上人的詩歌,居然會在短短200多年後幾近消亡,而曾經低人一等的小說,成為了文學的主流。

迪金絲笑盈盈的走到大廳中央的鋼琴邊,站在伯爵夫人身側,掏出一疊稿紙,清了清嗓子,臉上露出了充滿活力的笑容。

「我要朗誦的,是我正在連載的小說的最新情節,尚未刊登。內容是關於董貝先生的第二任妻子拒絕再和他往來,表示自己已經實現了向董貝先生複仇的目的。」迪金絲的聲音清脆悅耳,富有極強的感染力。

隨著她的朗誦,整個大廳都安靜了下來。

她的語調時而低沉,時而高亢,精準地抓住了角色情緒裡的每一絲轉折,董貝先生的傲慢丶屈辱和絕望,伊迪絲的清醒丶果決和壓抑多年的恨意,都順著她的聲音流淌出來,一點點落到在場每個人的心上。

多裡安聽得入神,他不得不承認,迪金絲和她的異時空同位體一樣,都是那麼擅長朗誦。

說不定自己可以提前建議她,還可以通過朗誦會掙錢。

曆史上的狄更斯就是異常擅長朗誦和表演,甚至最開始還想過當個戲劇演員,後來開朗誦會專門念書都一票難求。

當迪金絲的朗誦結束,大廳裡響起了一片熱烈的掌聲。卡斯特爾夫人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輕輕點了點頭。

「精彩,太精彩了!」

「迪金絲小姐的朗誦,簡直賦予了人物生命!」

「那位董貝先生既可恨又可憐,他又一次失去了家庭,可這也都是他咎由自取————」

迪金絲在掌聲中回到座位,臉上帶著一絲紅暈,顯然對自己的表現也很滿意。

伯爵夫人環顧了一下在場的眾人,最後將目光落在了多裡安身上。

「多裡安先生,歡迎您的到來。您的作品《項煉》我早已看過。說出來也不怕大家笑話,我在看到結局之時,熱淚盈眶。」伯爵夫人說道。

「我為那位馬蒂爾德女士感到悲哀和痛心,遙想自己過往的一些經曆,更加感同身受。」伯爵夫人的語氣裡摻雜著一絲哀傷,但是很快就打起精神,「不過,我也喜悅,為我們布列塔尼亞誕生了這樣的作品而喜悅,對於一直致力於文學的我來說,這個消息可真是一個很好的慰藉。」

眾人早在剛才迪金絲熱情的四處遊走下認識了多裡安,此刻也是紛紛將自光投了過去,有人的目光中滿是欣賞,也有人的目光中都是嫉妒。

「您過譽了,伯爵夫人。」多裡安微微鞠躬,舉止優雅。

「想必您也準備了朗誦的作品了吧?我相信諸位都期待著洗耳恭聽。」伯爵夫人微笑著邀請多裡安開始今晚的表演。

多裡安深吸一口氣,站起身來,走到大廳中央,此時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他剛開始還感覺有些緊張,但很快便調整好了心態。

這樣的場麵又不是冇見過,前世在來視察的高官麵前胡編亂造的時候可比這緊張多了。

「各位前輩,各位朋友們。」多裡安開口說道,聲音沉穩而富有磁性,「剛才聽了迪金絲小姐的精彩朗誦,我深感敬佩。今天有幸來到這裡,我也來為大家帶來一篇作品聊以分享。不過不是短篇小說,而是一首詩。」

莊重的鋼琴聲戛然而止。

就連樂團的樂手們都齊刷刷抬起頭,詫異地望著多裡安。

詩?

在場的所有人都露出驚訝的神色。

一個寫小說的,居然敢在這種場合朗誦自己的原創詩歌?

誠然,看過《項煉》的人都認為多裡安寫得不錯,這點幾乎是毋庸置疑,但那再好也隻是小說而已,和詩歌差距還是很大的。

大家本來都以為他會準備一篇短篇小說,或者直接朗誦一下《項煉》這篇舊作也不失為一種中規中矩的選擇。

但是,他居然敢在這種場合下,朗誦自己的原創詩歌?

當然,也冇有人禁止小說家寫詩,但是在這樣一個場合,一個新人,第一次參加文學沙龍,就朗誦自己原創的詩歌?

這都不是一句大膽可以形容,而是近乎狂妄了。

迪金絲瞪大著眼睛愣在原地。

她之前和多裡安說準備一個作品到時候朗誦一下,按部就班的亮個相就行了,雖然也確實說過伯爵夫人喜歡特立獨行的丶創新的東西,讓他不用太過束手束腳,大膽表達————

但是這也太大膽了吧!

本來大家也不會過於苛責一個新人的表現,但是你上來就這麼狂,那可就彆怪大家拿放大鏡找你茬了。

這種情況下,水平一般的詩都不好拿得出來,任何缺陷都會被放大,第二天多裡安就要成為整個倫蒂尼恩文學圈的笑柄了。

就像最近哈基米先生的新作《傻瓜威爾遜》裡的威爾遜那樣,因為來到村子的第一天說了一句怪話,被人認為是傻瓜,之後這樣的印象就再也去不掉,哪怕在日後的相處中人人都喜歡他了,傻瓜這個稱號也再取不下來了。

【————在他來到鎮上的第一天,人們就對他做了審判,讓他成了「傻瓜」。他無力抗辯,甚至連改善人們對他的印象也做不到。】

多裡安現在正是這樣一個處境。

當然,文好可破,他要是成功地拿出了令人無話可說的完美作品,第二天同樣會成為文學圈的傳奇,從一個普通的新人小說家,一躍成為一個真正有才華的文人。

但是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個寫小說的,能寫出什麼好的詩歌?要是能寫出優秀的詩歌,誰還寫小說啊?

要是詩歌這麼好寫,它就不會一直站在鄙視鏈的頂端,呆在文學的皇冠上了!

眾人反應不一,大多數人還在震驚中冇有走出來,少部分人則抱著吃瓜的心態準備看戲,而那些剛才用滿懷嫉妒的眼光看著多裡安的人此刻心中都樂開了花,迫不及待地等著看他如何把自己毀掉。

第一個上去朗誦詩歌的年輕人頗為擔憂地看向多裡安,那個至少已經寫了10年詩的中年詩人臉上則滿是不屑,已經準備好等下狠狠地挑刺,讓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新人為自己的狂妄付出代價,跌個粉碎。

而卡斯特爾伯爵夫人的瞳孔中,則閃爍著濃厚的興趣。

這個真是太特立獨行了。

她倒要看看,這個年輕人是會給大家帶來驚喜還是驚嚇。

而迪金絲此時則是萬分痛苦,她實在不願見到自己發掘出來的卓有潛力的新人作家就這樣自己把自己作死,她甚至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要不現在直接衝上去強吻他,讓大家錯開註意力,作為緋聞主角傳出去也總比這個狂妄的跳梁小醜形象要好。

幸運亦或不幸的是,這個想法才剛剛在迪金絲的腦海中閃過,多裡安就已經深吸一口氣,冇有理會眾人的反應,開始吟誦起來:

」foridiptintothefuture,farashumaneyecouldsee,(因為我潛入未來,直到人類肉眼所能及的最遠處)」

」sawthevisionoftheworld,andallthewonderthatwouldbe;(看到了世界的願景,以及所有將要發生的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