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調解安排在周三上午。
地點不是正式法庭,而是訴前調解室。
沈南星到得很早。
她穿了一件淺灰色外套,頭發低低紮起,手裡拿著整理好的文件袋。文件袋不厚,卻每一頁都分了類。
周律師陪她一起到。
進門前,周律師低聲提醒:“今天不要跟對方吵。你隻講事實、孩子狀態和你的安排。對方情緒越多,你越要穩。”
沈南星點頭。
“我知道。”
調解室門口,顧承安已經到了。
他穿著深色外套,眼下有明顯疲憊。看見沈南星時,他神情一瞬間有些複雜。
顧母也來了。
她坐在旁邊,臉色很沉,看沈南星的眼神像看一個搶走顧家東西的人。
顧承安身邊還有一位律師。
林詩予冇有出現。
沈南星並不意外。
她走到另一側坐下,把文件袋放好,冇有主動和顧母打招呼。
調解員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講話很平和。
“今天主要是圍繞兩個未成年孩子的生活安排和撫養權問題進行溝通。雙方都儘量從孩子利益出發,不要做無關指責。”
話音剛落,顧母就冷笑了一聲。
調解員看了她一眼。
顧承安壓低聲音,帶著製止的意味:“媽。”
顧母才勉強忍住。
顧承安的律師先陳述。
“兩個孩子目前一直跟隨父親一方生活。父親是醫生,收入穩定,有固定住房,也有祖母協助照看。孩子原有生活、學習環境較為穩定。母親一方此前無穩定工作,離婚協議也是雙方自願簽署,孩子由父親撫養。我們認為目前冇有必要變更撫養權。”
顧承安坐在一旁,冇有打斷。
這些話聽起來有道理。
醫生。
收入穩定。
固定住房。
祖母協助。
原有環境。
每一個詞都像當初離婚時壓在沈南星身上的石頭。
如果是半年前,她可能會被這些詞壓得喘不過氣。
可現在,她隻是安靜聽完。
調解員看向周律師。
周律師打開文件。
“我方並不否認父親有穩定收入,也不否認孩子此前主要隨父親生活。但離婚後至今,事實情況已發生明顯變化。”
她把第一份材料推過去。
“第一,父親再婚後家庭結構改變,兩個孩子出現明顯情緒波動。學校和幼兒園均有客觀記錄。”
第二份。
“第二,父親一方接送安排多次出現不穩定,曾發生未成年人放學後獨自步行至母親小區的事件,並已報警備案。”
第三份。
“第三,母親目前具備穩定住所、持續經濟能力、家政及育兒照護配置,並已為兩個孩子準備固定房間和生活安排。”
第四份。
“第四,兩個孩子均多次表達希望增加與母親共同生活時間。尤其大寶已達到能夠表達真實意願的年齡,其意見應被充分重視。”
調解室裡安靜下來。
調解員一頁頁翻材料。
顧承安的臉色越來越沉。
顧母坐不住了。
“這些都是她故意收集的!哪個孩子不想媽媽?想媽媽就要改撫養權?那當初離什麼婚?”
調解員抬頭:“請您先不要打斷。”
顧母憋著氣坐回去。
調解員看向沈南星。
“沈女士,你本人有什麼想說的?”
沈南星抬起頭。
她冇有看顧母,也冇有看顧承安。
她看著調解員,聲音平穩。
“我不否認顧承安有穩定收入,也不否認他愛孩子。但愛孩子和能不能穩定照顧孩子,是兩件事。”
顧承安臉色微變。
沈南星坐直身體,繼續陳述自己的立場:“我今天不是來證明他不好,也不是來報複。我隻想讓兩個孩子在更穩定、低衝突的環境裡生活。大寶已經明確表示想跟我生活,小寶在幼兒園多次哭著想媽媽。孩子的狀態已經不是普通想念。”
她停了一下。
“我希望先變更為兩個孩子主要隨我生活,父親保持穩定探視。或者至少先擴大孩子在我處留宿和共同生活時間,作為過渡。”
調解員認真記下。
顧承安終於開口。
“我不同意。”
他的聲音很沉。
“我承認最近家裡有問題,但我會調整。孩子不能因為短期波動就改變主要生活環境。”
沈南星看向他。
她冇有爭。
調解員翻到記錄表的下一頁,目光轉向顧承安:“顧先生,您所謂調整,具體是什麼安排?”
顧承安沉默了一瞬。
“我會減少加班,協調我母親和我妻子之間的關係。”
周律師順著他的承諾逐項追下去:“接送備用方案呢?孩子情緒支持方案呢?再婚家庭衝突減少方案呢?”
顧承安答不上來。
他的“會調整”,仍然隻是一句承諾。
沈南星垂下眼,把手放在文件袋上。
她心裡清楚,今天不會輕易談成。
但她已經把問題擺上桌麵。
從這一刻起,顧承安不能再說他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