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調解安排在周三上午。

地點不是正式法庭,而是訴前調解室。

沈南星到得很早。

她穿了一件淺灰色外套,頭發低低紮起,手裡拿著整理好的文件袋。文件袋不厚,卻每一頁都分了類。

周律師陪她一起到。

進門前,周律師低聲提醒:“今天不要跟對方吵。你隻講事實、孩子狀態和你的安排。對方情緒越多,你越要穩。”

沈南星點頭。

“我知道。”

調解室門口,顧承安已經到了。

他穿著深色外套,眼下有明顯疲憊。看見沈南星時,他神情一瞬間有些複雜。

顧母也來了。

她坐在旁邊,臉色很沉,看沈南星的眼神像看一個搶走顧家東西的人。

顧承安身邊還有一位律師。

林詩予冇有出現。

沈南星並不意外。

她走到另一側坐下,把文件袋放好,冇有主動和顧母打招呼。

調解員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講話很平和。

“今天主要是圍繞兩個未成年孩子的生活安排和撫養權問題進行溝通。雙方都儘量從孩子利益出發,不要做無關指責。”

話音剛落,顧母就冷笑了一聲。

調解員看了她一眼。

顧承安壓低聲音,帶著製止的意味:“媽。”

顧母才勉強忍住。

顧承安的律師先陳述。

“兩個孩子目前一直跟隨父親一方生活。父親是醫生,收入穩定,有固定住房,也有祖母協助照看。孩子原有生活、學習環境較為穩定。母親一方此前無穩定工作,離婚協議也是雙方自願簽署,孩子由父親撫養。我們認為目前冇有必要變更撫養權。”

顧承安坐在一旁,冇有打斷。

這些話聽起來有道理。

醫生。

收入穩定。

固定住房。

祖母協助。

原有環境。

每一個詞都像當初離婚時壓在沈南星身上的石頭。

如果是半年前,她可能會被這些詞壓得喘不過氣。

可現在,她隻是安靜聽完。

調解員看向周律師。

周律師打開文件。

“我方並不否認父親有穩定收入,也不否認孩子此前主要隨父親生活。但離婚後至今,事實情況已發生明顯變化。”

她把第一份材料推過去。

“第一,父親再婚後家庭結構改變,兩個孩子出現明顯情緒波動。學校和幼兒園均有客觀記錄。”

第二份。

“第二,父親一方接送安排多次出現不穩定,曾發生未成年人放學後獨自步行至母親小區的事件,並已報警備案。”

第三份。

“第三,母親目前具備穩定住所、持續經濟能力、家政及育兒照護配置,並已為兩個孩子準備固定房間和生活安排。”

第四份。

“第四,兩個孩子均多次表達希望增加與母親共同生活時間。尤其大寶已達到能夠表達真實意願的年齡,其意見應被充分重視。”

調解室裡安靜下來。

調解員一頁頁翻材料。

顧承安的臉色越來越沉。

顧母坐不住了。

“這些都是她故意收集的!哪個孩子不想媽媽?想媽媽就要改撫養權?那當初離什麼婚?”

調解員抬頭:“請您先不要打斷。”

顧母憋著氣坐回去。

調解員看向沈南星。

“沈女士,你本人有什麼想說的?”

沈南星抬起頭。

她冇有看顧母,也冇有看顧承安。

她看著調解員,聲音平穩。

“我不否認顧承安有穩定收入,也不否認他愛孩子。但愛孩子和能不能穩定照顧孩子,是兩件事。”

顧承安臉色微變。

沈南星坐直身體,繼續陳述自己的立場:“我今天不是來證明他不好,也不是來報複。我隻想讓兩個孩子在更穩定、低衝突的環境裡生活。大寶已經明確表示想跟我生活,小寶在幼兒園多次哭著想媽媽。孩子的狀態已經不是普通想念。”

她停了一下。

“我希望先變更為兩個孩子主要隨我生活,父親保持穩定探視。或者至少先擴大孩子在我處留宿和共同生活時間,作為過渡。”

調解員認真記下。

顧承安終於開口。

“我不同意。”

他的聲音很沉。

“我承認最近家裡有問題,但我會調整。孩子不能因為短期波動就改變主要生活環境。”

沈南星看向他。

她冇有爭。

調解員翻到記錄表的下一頁,目光轉向顧承安:“顧先生,您所謂調整,具體是什麼安排?”

顧承安沉默了一瞬。

“我會減少加班,協調我母親和我妻子之間的關係。”

周律師順著他的承諾逐項追下去:“接送備用方案呢?孩子情緒支持方案呢?再婚家庭衝突減少方案呢?”

顧承安答不上來。

他的“會調整”,仍然隻是一句承諾。

沈南星垂下眼,把手放在文件袋上。

她心裡清楚,今天不會輕易談成。

但她已經把問題擺上桌麵。

從這一刻起,顧承安不能再說他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