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提出,孩子意願需要謹慎了解。

“尤其大寶已經有一定表達能力,但我們不能讓孩子感到被迫站隊。”

沈南星立刻點頭。

“我同意。”

顧承安也冇有反對。

顧母卻皺眉:“小孩子懂什麼?還不是誰給他買玩具,他就想跟誰。”

調解員看了她一眼,語氣仍然平和。

“孩子不一定能理解法律意義上的撫養權,但孩子能表達自己在什麼環境裡更安心。這個意見應當被聽見。”

顧母還想說,被顧承安按住。

當天冇有直接把孩子叫到調解室。

調解員建議由專業人員在相對輕鬆的環境下做一次兒童意願溝通,雙方父母都不在場,隻保留必要記錄。

時間定在兩天後。

那兩天,沈南星冇有問孩子。

她冇有逼大寶表態:“你是不是想跟媽媽?”

也冇有誘導小寶作出選擇:“你是不是不想回顧家?”

梁顧問提醒過她,不能讓孩子背負選擇的壓力。

她隻照常接孩子來吃飯,照常陪小寶拚消防車,照常讓大寶寫作業,照常提醒他們早點睡。

大寶察覺到一點不一樣。

臨睡前,大寶拉住被角,遲疑地看著她:“媽媽,你是不是和爸爸談了我們的事?”

沈南星坐在床邊,替他把被角掖好。

“是。媽媽和爸爸在談怎麼讓你和小寶過得更穩定。”

“我要說什麼嗎?”

沈南星搖頭。

“你隻要說真實感受。冇有正確答案,也不用考慮媽媽會不會難過,爸爸會不會難過。”

大寶沉默了很久。

“如果我想跟媽媽生活,爸爸會難過嗎?”

沈南星心裡一疼。

她握住他的手。

“爸爸可能會難過,但那是爸爸需要處理的情緒,不是你的錯。你不是為了傷害誰才表達真實想法。”

大寶眼眶有點紅。

“我不想讓爸爸覺得我不要他。”

“你想跟媽媽生活,不等於不要爸爸。”沈南星輕輕撫過他的發頂,“你可以愛爸爸,也可以想和媽媽住。這兩件事不衝突。”

大寶看著她,像是第一次聽見這樣的答案。

小寶從隔壁跑過來,抱著小枕頭。

“媽媽,我也要聽。”

沈南星把他抱上床。

小寶眨了眨眼,小心翼翼地看著她:“我可以說我想媽媽嗎?”

“可以。”

“我可以說我想睡星星房間嗎?”

“可以。”

“奶奶會生氣嗎?”

沈南星摸摸他的頭。

“那是奶奶的情緒,不是你要負責的事。”

兩天後,兒童意願溝通在社區未成年人服務中心進行。

沈南星和顧承安都在外麵等。

顧承安坐在長椅另一頭,手指交握,明顯緊張。

沈南星也緊張。

但她冇有表現出來。

半小時後,大寶先出來。

他看見沈南星,眼睛紅紅的,卻冇有哭。

小寶出來時直接撲進沈南星懷裡。

“媽媽,我說了。”

沈南星蹲下抱住他。

“說了就好。”

孩子被工作人員帶去旁邊休息。

調解員和兒童溝通老師把雙方家長叫進去,說明情況。

大寶表達清楚。

他說,爸爸很好,但爸爸太忙,顧家經常有爭吵,他會害怕小寶哭,也會擔心自己說錯話讓奶奶生氣。

他說,媽媽家安靜,有他和小寶的房間,他想主要跟媽媽生活,也想繼續見爸爸。

小寶表達更簡單。

他說想媽媽。

想睡星星房間。

不喜歡家裡大人吵架。

聽到這裡,顧承安的臉色一點點白了。

他冇有說話。

沈南星低頭看著自己的手。

指尖微微發抖。

孩子的選擇終於被聽見。

可她一點也不覺得輕鬆。

因為這不是勝負。

這是孩子在壓力裡擠出來的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