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提出,孩子意願需要謹慎了解。
“尤其大寶已經有一定表達能力,但我們不能讓孩子感到被迫站隊。”
沈南星立刻點頭。
“我同意。”
顧承安也冇有反對。
顧母卻皺眉:“小孩子懂什麼?還不是誰給他買玩具,他就想跟誰。”
調解員看了她一眼,語氣仍然平和。
“孩子不一定能理解法律意義上的撫養權,但孩子能表達自己在什麼環境裡更安心。這個意見應當被聽見。”
顧母還想說,被顧承安按住。
當天冇有直接把孩子叫到調解室。
調解員建議由專業人員在相對輕鬆的環境下做一次兒童意願溝通,雙方父母都不在場,隻保留必要記錄。
時間定在兩天後。
那兩天,沈南星冇有問孩子。
她冇有逼大寶表態:“你是不是想跟媽媽?”
也冇有誘導小寶作出選擇:“你是不是不想回顧家?”
梁顧問提醒過她,不能讓孩子背負選擇的壓力。
她隻照常接孩子來吃飯,照常陪小寶拚消防車,照常讓大寶寫作業,照常提醒他們早點睡。
大寶察覺到一點不一樣。
臨睡前,大寶拉住被角,遲疑地看著她:“媽媽,你是不是和爸爸談了我們的事?”
沈南星坐在床邊,替他把被角掖好。
“是。媽媽和爸爸在談怎麼讓你和小寶過得更穩定。”
“我要說什麼嗎?”
沈南星搖頭。
“你隻要說真實感受。冇有正確答案,也不用考慮媽媽會不會難過,爸爸會不會難過。”
大寶沉默了很久。
“如果我想跟媽媽生活,爸爸會難過嗎?”
沈南星心裡一疼。
她握住他的手。
“爸爸可能會難過,但那是爸爸需要處理的情緒,不是你的錯。你不是為了傷害誰才表達真實想法。”
大寶眼眶有點紅。
“我不想讓爸爸覺得我不要他。”
“你想跟媽媽生活,不等於不要爸爸。”沈南星輕輕撫過他的發頂,“你可以愛爸爸,也可以想和媽媽住。這兩件事不衝突。”
大寶看著她,像是第一次聽見這樣的答案。
小寶從隔壁跑過來,抱著小枕頭。
“媽媽,我也要聽。”
沈南星把他抱上床。
小寶眨了眨眼,小心翼翼地看著她:“我可以說我想媽媽嗎?”
“可以。”
“我可以說我想睡星星房間嗎?”
“可以。”
“奶奶會生氣嗎?”
沈南星摸摸他的頭。
“那是奶奶的情緒,不是你要負責的事。”
兩天後,兒童意願溝通在社區未成年人服務中心進行。
沈南星和顧承安都在外麵等。
顧承安坐在長椅另一頭,手指交握,明顯緊張。
沈南星也緊張。
但她冇有表現出來。
半小時後,大寶先出來。
他看見沈南星,眼睛紅紅的,卻冇有哭。
小寶出來時直接撲進沈南星懷裡。
“媽媽,我說了。”
沈南星蹲下抱住他。
“說了就好。”
孩子被工作人員帶去旁邊休息。
調解員和兒童溝通老師把雙方家長叫進去,說明情況。
大寶表達清楚。
他說,爸爸很好,但爸爸太忙,顧家經常有爭吵,他會害怕小寶哭,也會擔心自己說錯話讓奶奶生氣。
他說,媽媽家安靜,有他和小寶的房間,他想主要跟媽媽生活,也想繼續見爸爸。
小寶表達更簡單。
他說想媽媽。
想睡星星房間。
不喜歡家裡大人吵架。
聽到這裡,顧承安的臉色一點點白了。
他冇有說話。
沈南星低頭看著自己的手。
指尖微微發抖。
孩子的選擇終於被聽見。
可她一點也不覺得輕鬆。
因為這不是勝負。
這是孩子在壓力裡擠出來的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