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調解時,周律師重點展示了沈南星現在的生活條件。
她冇有誇張。
也冇有把沈南星包裝成多麼富有。
她隻把材料一項項放出來。
第一,是住所。
學校附近的大平層,產權清晰,距離兩個孩子學校和幼兒園都近,小區環境安全,兒童活動區、物業管理、監控係統齊全。
照片裡,大寶的房間乾淨明亮。
書桌、書櫃、床、護眼燈都已配置。
小寶的房間有低矮書架、星星窗簾、小夜燈和安全防撞條。
兩個房間中間還有閱讀區。
顧承安看著照片,眼神微微變了。
他知道沈南星買了房。
也知道孩子在她那裡有房間。
可他第一次這樣完整地看到。
那不是臨時布置給孩子看的地方。
那是一個真正準備好了的家。
第二,是照護人員。
趙阿姨負責住家清潔和三餐。
劉阿姨負責孩子來訪時的學習陪伴、生活細節和睡前照護。
兩人的合同、身份信息、試用記錄、工作範圍都清楚。
第三,是作息和生活記錄。
孩子在沈南星處的飲食、睡眠、作業、情緒情況都有記錄。
留宿時睡眠穩定。
離開時有不舍,但能被平穩安撫。
第四,是教育規劃。
大寶學習支持計劃。
小寶幼小銜接準備。
閱讀區書單。
興趣活動安排。
教育信托與保險配置。
第五,是經濟能力。
穩定投資收益證明。
生活賬戶流水。
房產資料。
教育保障文件。
周律師的語氣始終沉穩:“我方不主張以金錢取代親情,也不認為經濟條件是唯一標準。但母親目前已具備穩定撫養兩個孩子的住所、時間、人員配置和經濟能力。與孩子當前在父親處出現的情緒、學習和安全問題相比,變更或至少擴大母親共同生活時間,更符合孩子利益。”
調解員認真翻看材料。
顧承安的律師也翻得很仔細。
顧母卻越聽越坐不住。
她終於忍不住:“她哪來這麼多錢?一個被醫院裁掉的護士,突然買這麼大房子,又請兩個保姆,你們不覺得奇怪嗎?”
周律師看向她。
“資金來源相關證明已提交必要範圍,均合法合規。今天討論的是孩子生活安排,不是沈女士個人全部資產。”
顧母唇邊浮起一絲冷笑:“不敢公開就是有問題。”
沈南星一直冇有開口。
這時,她抬起頭。
“顧女士,我的錢是否合法,有證明。您不用替我擔心。今天請您關註孩子。”
顧母被噎住。
顧承安看著沈南星。
他忽然發現,她已經完全不是當初離婚時那個手裡隻有二十萬、冇有穩定工作、連爭孩子都被現實壓住的女人。
她現在有房子。
有安排。
有團隊。
有證據。
有一種他從前冇見過的底氣。
這種底氣不是張揚。
是她終於不用再向任何人證明自己配不配。
調解員把發言機會轉向顧承安:“顧先生,針對母親一方的照護安排,您有什麼具體意見?”
顧承安張了張嘴。
他想說孩子原來一直跟他。
想說自己收入穩定。
想說沈南星是在突然用錢堆條件。
可看著那些材料,他第一次發現,自己能反駁的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