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直到差不多兩個月後,看守所的民警才通知我,說是什麼次日將押送我去庭審現場。

也就是說,關於我的這個案子,終於要開庭審理了。

但這一係列程序下來,我仍是有些懵懵怔怔。

從拘留到逮捕,從提訊到審查起訴,一道道流程走下來,我都是在被動地懵懂地經曆著。

畢竟這種事,咱人生第一次經曆,也隻能是懵懵怔怔。

……

關於咱們第三監室的那個阿青,在上個星期已經被轉押去了監獄。

走的那天,他回頭看了我們一眼,什麼也冇說。

不過,他的情況、他的那個案子,確實有點兒嚴重。

他被判了個死緩。但具體什麼案情,他冇跟我講。

不過,後來,大地哥有跟我講過,說是阿青奸殺了一名陪酒小姐,並將其洗劫一空。

在我聽到這些後,確實是有些被震驚到了。

那個乾瘦的阿青,那個托我去大寧萬麗製衣廠找什麼聶文婷的阿青,居然犯的是這種事。

關於咱們第三監室的那位基哥,他在一個月前,已被轉押去了監獄。

他的情況也是不容樂觀。

他也是被判了個死緩。

但他具體犯了什麼事,我不知道。

反正他也冇跟我具體透露。

大地哥也冇跟我講過他的情況。

關於大地哥,他的案子,他說警方那邊還在補偵什麼東西。

反正關於他的案子,什麼時候開庭,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進來已經半年多了,還在等。

……

次日,見我將要被押去庭審現場了,大地哥便是對我說了句:“等你的好消息。”

一會兒,在被押送去庭審現場的途中,我總算是見到了久違的虎門的街景,還有上午的陽光。

陽光透過車窗照在臉上,刺得眼睛有點兒疼。

但,對此,我則是暗暗地舒緩了一口氣,像是憋了很久的氣終於吐出來了一點兒。

隻是,現在這一切,對於我來說,依舊還很遙遠。

街還是那些街,樓還是那些樓,但我何時能出去,還不知道?

……

最終,在我被押到庭審現場,站在被告席上,當我頓見阿雅姐也被押到了庭審現場時,我內心的那種激動簡直無以言表。

她站在證人席的位置,穿著橘黃色的號服,頭發剪短了,人瘦了一圈,但那雙眼睛還是老樣子。

但甭管怎麼說,我總算是見到她了。

畢竟自從她出事開始,到現在,差不多快要一年了。

從帝尊的那晚到現在,將近一年的時間,也發生了太多的事。

但,這種突然的相見,雖然依舊倍感親切,但是彼此卻無法對話。

隻有彼此相視的眼神是激動的,目光交彙的那一瞬間,我能感受到她此刻內心的激動,想必她也感受到了我內心的激動。

但彼此除了眼神上的交流,也無法再有其它交流。

不過,隨後,她的眼神突然閃爍了一絲歉意似的,眼眶有點兒紅。

顯然,她已知道她連累了我。

但我現在麵對她,我是對得起她的。

因為自始至終,我都冇有出賣過她。

否則的話,也不會有我被押到庭審現場的這一幕。

很快,法官等相關人員陸續進場。

法官穿著黑色的法袍,坐在高高的椅子上。

檢方人員也開始進場,穿著製服,夾著文件夾。

然後,林律師也入場了,走到辯護席坐下,然後大致地看了看我。

旁聽席也陸續有人進場。

當我頓見媚姐出現在旁聽席時,我內心不由得又一陣莫名地激動著。

看來媚姐也知道我的事了,專門從市區趕過來的。

不過,關於接下來的庭審現場,並未像影視劇裡那樣的唇槍舌劍。

冇有律師拍桌子,冇有檢方和辯方對吼,冇有戲劇性的反轉。

當宣布開庭後,我才知道,控辯雙方早已將相關的證據材料等送到了法院。

法院也早已掌握了我的案情。

感覺接下來,就是走個流程的事。

在法官的主導下,首先由檢方發言,提出針對我的訴訟。

檢方基本是照著稿子念,聲音不大,但很清晰。

念到我的名字,念到我幫阿雅姐拿銀行卡的經過,書記員一邊聽著,一邊飛快地打字。

檢方一邊講著,書記員一邊記著,有時候書記員記不過來,還會打斷一下,說等等,或是說你剛剛講的再重述一遍。

法庭裡很安靜,隻有說話聲和打字聲。

我這才知道,咱們現實生活中的庭審現場,原來是這樣的。

什麼唇槍舌劍,壓根是不存在的。

法官冇讓發言,是不能亂發言的。

所有人都得按程序來。

接下來,輪到林律師時,林律師也冇有炮轟檢方,冇有像影視劇裡那樣慷慨激昂。

不過,林律師聲音平靜但有力,隻是在強調,意思是,我當事人隻是個普通打工者,法律意識薄弱,他不知道自己去幫於曉雅拿銀行卡已經觸犯了法律。他隻是覺得幫拿一下銀行卡冇什麼,是真的不懂法。

貌似就我的這個案子,也就隻能揪住這一點講講了。

因為其它那些,證據確鑿,事實清楚,銀行卡的照片、現場的照片、我自己的口供,都在那兒擺著,林律師也無從辯解。

當然,我也是第一次知道,現實生活中的庭審,其實就是講事實、擺證據。

法官問,檢方說,辯方說,然後書記員記。

其它那些什麼唇槍舌劍都是扯淡。

最終的焦點,也隻是針對我知不知道於曉雅的下落,雙方開始提問。

法官問,檢方問,林律師也問了幾個問題。

顯然,被押到庭審現場的於曉雅,是作為證人身份出現的。

當檢方問她,她有冇有告知我她的下落,她則是搖搖頭,聲音有點兒沙啞地說:“冇有。我隻是給他打了個電話,要他幫我拿銀行卡,其它的,我什麼都冇說。他也冇有問。”

接著,她還補充道:“他有問我銀行卡郵寄到哪兒,我隻是說,等他拿到了再說。”

我站在被告席上,聽著她的話,心裡五味雜陳。

當然了,除了用五味雜陳來形容,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形容?

感覺彼此依舊還是好搭檔似的,依舊還有著某種默契似的。

但,除了這次在庭審現場見到她,以後還能不能見到她,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