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殺死比賽
謝閒似是知曉眾人想法,微微一笑:“作詩的並非本縣令,而是我這位知己好友,他是秀才出身。”
秀才啊……
參與鬥詩的人這才放下心來。
秀才好,還不算太超標。
不過馬上他們就笑不出來了。
裴知白不說廢話,乾脆利落地把詩念了出來。
“我作的是一首五絕,題為《野菊》。”
“秋深莫相問,獨自立黃昏。非關偏愛冷,孤影對寒門。”
一詩作罷,全場又是一靜。
眾人不語,隻細細品味這首五言絕句。
“好冷的詩。”霍懷瑾正了正臉色,“前二句寫菊,後二句言誌,足可見出風骨。”
這也是沈知硯第一次見夫子寫詩,心中暗暗佩服。
高縣丞卻是很不高興,“我擺了這麼多名貴品種的菊花他不寫,非要寫不值錢的野菊,又是孤影又是寒門的,膈應!”
高朗附和:“就是,全篇連菊花的影子都冇有,遠不如我那首《詠菊》。”
高縣丞斜了高朗一眼,心裡升起無力感。
他隻是不喜裴知白寫野菊,冇說他寫得爛啊!
屋內識字的小廝丫鬟眼觀鼻,鼻觀心,不敢發出一點聲響。
隻在心裡默默吐槽:文盲。
高縣丞心頭煩躁,本以為這鬥詩會隻是老爺們的菜雞互啄,誰知半路殺出了霍懷瑾和裴知白。
為兒子準備的鬥詩會也為他人做了嫁衣……
而且他心裡隱感不安,總覺得縣令帶著這秀才來者不善。
一樓的眾人竊竊私語,討論著裴知白的五言絕句和霍懷瑾的七言絕句哪首更好。
至於高朗的詩,早被人拋之腦後了。
此時的沈知硯,腦子裡天人交戰。
夫子拔得頭籌,帶走劉小滿,似乎也可行。
隻是這樣一來自己想靠賞花宴打響名頭的計劃就泡湯了。
還有一點沈知硯不確定,夫子知道那是劉義的姐姐嗎?
夫子畢竟是個血氣方剛的大男人,這麼大了也不見有個師娘。
若是不知道,萬一……
當然自己也可以直接出麵揭露縣丞的罪行,畢竟縣太爺就在夫子身邊。
但若是扳不倒縣丞,反而會連累到自己,沈家隻是再普通不過的農戶,不可能跟縣丞抗衡。
高縣丞能在朗山縣作威作福多年,冇有後臺沈知硯是不信的。
思來想去,還是先不要得罪縣丞的好。
當務之急,是把劉小滿成功救到手。
“一會兒人帶上來了,玄知你就問她身世和經曆,我非抓到高平把柄不可。”謝閒自信道。
“哎,人家的詩更好啊。”霍懷瑾歎了口氣,站起來準備服輸。
顯然,他已默認裴知白是作詩會的頭名。
霍懷瑾剛要推窗就被沈知硯叫住。
“等等,子溫兄,我這也有一首詩。”
沈知硯提筆落墨。
“你也有詩啊,年紀這麼小就敢寫詩,勇氣可嘉。”霍懷瑾退回來,隨口鼓勵了兩句。
沈知硯把寫好的詩遞給霍懷瑾看。
霍懷瑾隨手接過,並未放在心上。
“字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他粗掃一眼,在心裡默默道。
但當他看清上麵所寫內容時,表情徹底凝固了。
“子溫兄?”沈知硯見他愣在原地,試著叫他。
霍懷瑾吞了口口水,不可置信地扭頭看沈知硯:“這是你寫的?”
“是啊,怎麼了,寫得不好嗎?”沈知硯麵不改色地點頭。
我屮艸芔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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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是寫得太好了!
一個七歲小孩能寫出這樣的詩,霍懷瑾感覺自己這麼多年的書白念了。
此詩一出,直接殺死比賽了!
沈知硯又開口:“我在學堂看過夫子的《詩詞格律》,掌握了基本的韻律,加上剛剛聽大家的詩,一時心有所感,忍不住寫下這首詩。”
霍懷瑾一臉呆滯地盯著沈知硯,感覺胸口中了一箭。
不是,這合理嗎?
霍懷瑾把紙還給沈知硯,“你這首詩一出,絕對能拔得頭籌,對麵那位也不是你的對手。”
霍懷瑾今天來這一趟真是開眼了,朗山縣竟然有比自己天賦還高的人,高得還不是一星半點。
他看沈知硯的眼神變得極為認真,不再把他當成跟弟弟霍子燁一樣的小孩。
沈知硯卻把紙遞給小廝:“勞煩小哥,幫我念一下。”
霍懷瑾忍不住開口:“這麼好的詩,你不自己念?”
沈知硯眨眨眼:“我也喜歡低調。”
霍懷瑾:……
得,比他還能裝,還裝了波大的。
今天一過,這詩怕是會傳遍整個朗山縣。
“不知公子姓名?”小廝恭敬問道。
名字是不可能說的,夫子還在對麵呢。
沈知硯沉吟少許:“我有一號,號種花家。”
噗!
霍懷瑾一口茶水噴出。
小小年紀,字都冇取,還給自己取了個號。
不過挺好聽的,細一琢磨還有獨到韻味在其中。
霍員外麵無表情擦掉臉上的茶水,勒令小廝:“趕緊念,我急著回家打孩子。”
“諸位,三號包廂,再作七言絕句一首。”小廝高聲道。
大廳頓時響起竊竊私語。
“這是霍家大郎不服那瘸子秀才,準備寫首新的接著鬥啊。”
“那包廂可不止霍懷瑾一人,還有霍員外和一個小孩呢。”
“你知道什麼,霍不疑雖然做生意門清,但他的文學水準跟我們半斤八兩罷了。”
“那還有個小孩呢?”
“你說這話自己想笑不?”
“……”
小廝不管下麵人的談論,高聲念開了。
“《寒菊》。”
“花開不並百花叢,獨立疏籬趣未窮。”
聲音傳開,隻此兩句,原本還在低聲議論的大廳瞬間安靜下來。
“寧可枝頭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風中。”
死寂。
眾人:!!!我屮艸芔茻!
這直接殺死比賽了!
好一首寒菊!不寫菊之色,不寫菊之香,而寫菊之品格。
“這是何人所作?”有人神情激動。
“詩人有一號,種花家。”
連號都這麼有意境,種花家。
種花種花,雅俗共賞,當真是誌趣高遠又有氣節。
一個中年文士猛得站起來,麵色潮紅,拔腿就往二樓跑。
邊跑邊喊:“我要拜會種花家先生!”
結果被小廝四仰八叉地抬走了。
一時間,所有人崇敬的目光全部投到了沈知硯所在的包房。
咣當。
裴知白手中的茶杯跌落在地。
好一句“寧可枝頭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風中。”
他目光如炬地射向對麵包廂,隻可惜朦朧的紗窗讓他看不清裡麵的人。
能寫出此詩,必定是個品節高尚,才情過人之人。
內心激蕩的情緒迫使他站起來往對麵走去。
他必須拜會一下這位種花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