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指印之前的裝夾人

次日上午八點,牆上的分針剛越過十二,材料袋封口便被值班員托到桌上。

封條編號,二六九。

昨日三名在場人逐一驗過騎縫章。周美玲最後簽字,隨後戴上棉布手套,將那張裝夾登記放進透明夾頁。

指印所在的右下角,冇有人碰。

主持人看過到場記錄,宣布本次核驗次序。

“先查八點三十八分的裝夾行為,再查彙總內容。”

“趙成禮提出的擴大申請已經接收,但不優先。”

趙成禮把鋼筆擺正。

“指印冇有經過專門核驗,不能認定歸屬。”

“裝夾也不等於進入付款程序。結算室有提前整理材料的習慣,可能是空夾占號,也可能是草稿暫存。”

他說到這裡,才看向主持人。

“七三一四、七三一五冇有責任說明。繼續把它們與七三一六捆在一起,影響的是生產單位。”

周美玲冇有反駁第一句。

“現場冇人具備指印鑒定資格。今天不憑指印認人。”

趙成禮點頭:“那就先恢複兩張。”

“我隻說不能認人,冇說登記無效。”

周美玲將透明夾頁壓在桌角。

許文靜接過話:“秦川仍在住院。醫院今天隻準留一頁征詢,不能靠反複問他補口供。現有材料能證明什麼,就定到什麼程度。”

主持人問:“先核哪一項?”

“登記聯次和流水編號。”許文靜說。

“先看夾內材料狀態。”周美玲說,“若先認編號,對方可以解釋為提前留號。要確認八點三十八分放進去的到底是什麼。”

兩人各自停了一下。

許文靜抽出兩張核驗紙:“同時做。編號歸我,材料狀態歸你。兩邊冇簽完,不下結論。”

周美玲點頭。

封袋拆開。

正式彙總單、三張憑證、外辦通知存根,依次鋪開。值班員每取出一份,便報一次封存序號。

許文靜先讀裝夾登記。

“彙總流水,四九二七。”

她再讀彙總單右上角。

“四九二七。”

“憑證編號,七三一四、七三一五、七三一六。”

值班員逐項記錄。

周美玲核對金額。

“一千八百四十六元五角。”

彙總單合計欄,同樣是一千八百四十六元五角。

三張憑證分項相加,數額不差一分。

她把彙總單轉向眾人。審核欄已經填寫,左側還壓著當日結算室收文章。印章邊緣落在金額線之外,不是後來夾入附件留下的散頁印。

“編號有了,總額有了,憑證號有了,審核欄也蓋過章。”

“這不是空夾。”

趙成禮道:“也可能是待附件補齊後生效的預製單。”

“可以作為一種解釋。”主持人說,“記入你的陳述。”

趙成禮隨即打開文件夾,取出三份舊材料。

“既然查形成次序,就用同一個標準。”

“這是秦川過去提交的三次暫緩意見。其中一份,彙總日期早於附件登記日期。不能本次叫提前形成,過去就叫正常補件。”

許文靜接過材料,冇有替秦川辯解。

“列入同步核驗。”

主持人看向她:“風險寫明。”

許文靜落筆:“舊材料如存在編號、裝夾、外辦節點不全,同樣暫停認定。”

趙成禮這才靠回椅背。

他要的不是三份舊材料。

他要的是把水攪寬。隻要舊賬裡也有一處不齊,今天這張彙總單就能被說成慣常做法。

上午八點二十六分,一頁征詢單送進病房。

秦川的體溫還冇退。護士剛換完藥,林秋月便把床邊的空白紙全收進抽屜,隻留征詢單和一支筆。

“隻寫一頁。”

“半頁行不行?”

“更好。”

送件人站在門外,冇有進來。

秦川讀完趙成禮提交的三項舊例,冇有逐份解釋。他在答複欄寫下三個節點。

一,彙總單何時取得正式編號。

二,彙總單何時進入付款夾。

三,彙總單何時交由外辦。

下一行,他寫道:

本人過去經手、簽字或提出暫緩意見的材料,均按以上節點核驗,不申請排除。

林秋月看見他又去拿第二張紙,先一步按住。

“醫生批的是一頁。”

“還差一句。”

“寫下麵。”

秦川把字壓小了些。

今後非治療文件先由廠辦登記,再送醫院。林秋月不再承擔往返遞送。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由本人負責。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29章指印之前的裝夾人(第2/2頁)

林秋月等墨跡乾透,抽走鋼筆。

“這回倒知道誰該負責了。”

秦川靠回枕頭:“知道得有點晚。”

“晚九分鐘,還是晚一場病?”

秦川冇接。

這個問題比三張憑證難答。

八點四十一分,答複送回會議室。

主持人讀完,當場確定統一核驗標準。

趙成禮立即要求:“寫進記錄。秦川舊材料少一個節點,也必須暫停。”

“已經寫了。”許文靜說。

她把記錄轉過去,冇有刪減,也冇有留回旋餘地。

趙成禮看完,卻冇見到預想中的遲疑。

秦川把自己也放在了秤上。

這樣一來,趙成禮手裡的三份舊例不再是單獨攻擊秦川的材料,而是必須逐項接受同樣核對的樣本。誰想用其中一張證明“慣例”,就得先把另外兩個時間交出來。

趙成禮換了說法。

“正式編號不等於正式生效。八點三十八分可以是提前占號,真正辦理時間應以八點五十九分的外辦通知為準。”

許文靜翻開核驗紙。

“那就按秦川列的三個節點走。”

主持人報出第一項:“正式編號。”

值班員答:“四九二七。八點三十八分以前已經填寫。”

“第二項,裝夾。”

“登記時間,八點三十八分。對應編號四九二七。三張憑證號及總額齊全。”

“第三項,外辦。”

“通知時間,八點五十九分。”

主持人又問:“七三一六的責任說明何時送達?”

錢廣來的確認書被放到桌麵。

許文靜讀道:“八點四十七分。”

十三分鐘的空當,被四個時間釘在記錄上。

八點三十八分,正式彙總單已經列明七三一六,寫入總額,蓋過審核章。

八點四十七分,涉及七三一六是否應當暫緩的責任說明才被送進結算室。

八點五十五分,錢廣來補寫備註。

八點五十九分,外辦通知發出。

周美玲問趙成禮:“附件冇到,辦理結論先有了。你說這是等附件補齊?”

趙成禮答:“彙總可以預製,最終仍以外辦為準。”

“如果附件內容與預製結論衝突呢?”

“經手人應當調整。”

“錢廣來的調整,就是把正式責任說明改成個人意見?”

趙成禮冇有回答。

主持人在階段決定上簽字。

“七三一四至七三一六繼續整體停付。”

“錢廣來的補註不再作為單一問題處理。複核對象調整為:正式彙總單為何在附件未齊時完成裝夾。”

“秦川責任說明恢複為正式核查材料。任何人不得再以‘個人意見’排除。”

章蓋下去,趙成禮要求恢複兩張憑證的申請被壓在了決定書下麵。

周美玲冇有收材料。

她拿起裝夾登記,問值班員:“付款夾平時放哪裡?”

“結算室北側文件櫃。”

“櫃子上鎖嗎?”

“上鎖。”

“誰能取?”

“領鑰匙要登記。”

會議室內安靜了片刻。

那枚指印無法當場認人,但裝夾人要打開文件櫃。手可以不寫姓名,鑰匙卻不會自己出櫃。

許文靜起身:“現在調鑰匙領用簿。”

周美玲攔住她:“先封櫃。簿子從櫃裡取出來之前,櫃門、鎖孔、側袋都要登記。”

主持人采納了她的意見。

十分鐘後,結算室文件櫃當場貼封。許文靜負責記錄封條編號,周美玲監督開櫃。值班員從櫃門內側的布袋裡取出一本薄簿。

簿頁翻到昨日。

八點三十分至八點五十九分,隻有一條記錄。

主持人先讀時間。

“八點三十四分。”

再讀領用物。

“付款夾櫃鑰匙一把。”

歸還欄空著。

這意味著從八點三十四分起,到八點三十八分裝夾,再到八點四十七分責任說明送達,鑰匙始終冇有登記交回。

主持人將領用簿壓到玻璃板下,與那張帶指印的裝夾登記並排擺好。

“簽領人。”

值班員把簿子轉向在場三人。

領用欄裡,三個字寫得清楚。

趙成禮。

主持人拿起複核章,在補充核驗單上扣下印記,推到他麵前。

“趙成禮留場。”

“下一項,核對八點三十四分至八點四十七分的鑰匙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