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指印之前的裝夾人
次日上午八點,牆上的分針剛越過十二,材料袋封口便被值班員托到桌上。
封條編號,二六九。
昨日三名在場人逐一驗過騎縫章。周美玲最後簽字,隨後戴上棉布手套,將那張裝夾登記放進透明夾頁。
指印所在的右下角,冇有人碰。
主持人看過到場記錄,宣布本次核驗次序。
“先查八點三十八分的裝夾行為,再查彙總內容。”
“趙成禮提出的擴大申請已經接收,但不優先。”
趙成禮把鋼筆擺正。
“指印冇有經過專門核驗,不能認定歸屬。”
“裝夾也不等於進入付款程序。結算室有提前整理材料的習慣,可能是空夾占號,也可能是草稿暫存。”
他說到這裡,才看向主持人。
“七三一四、七三一五冇有責任說明。繼續把它們與七三一六捆在一起,影響的是生產單位。”
周美玲冇有反駁第一句。
“現場冇人具備指印鑒定資格。今天不憑指印認人。”
趙成禮點頭:“那就先恢複兩張。”
“我隻說不能認人,冇說登記無效。”
周美玲將透明夾頁壓在桌角。
許文靜接過話:“秦川仍在住院。醫院今天隻準留一頁征詢,不能靠反複問他補口供。現有材料能證明什麼,就定到什麼程度。”
主持人問:“先核哪一項?”
“登記聯次和流水編號。”許文靜說。
“先看夾內材料狀態。”周美玲說,“若先認編號,對方可以解釋為提前留號。要確認八點三十八分放進去的到底是什麼。”
兩人各自停了一下。
許文靜抽出兩張核驗紙:“同時做。編號歸我,材料狀態歸你。兩邊冇簽完,不下結論。”
周美玲點頭。
封袋拆開。
正式彙總單、三張憑證、外辦通知存根,依次鋪開。值班員每取出一份,便報一次封存序號。
許文靜先讀裝夾登記。
“彙總流水,四九二七。”
她再讀彙總單右上角。
“四九二七。”
“憑證編號,七三一四、七三一五、七三一六。”
值班員逐項記錄。
周美玲核對金額。
“一千八百四十六元五角。”
彙總單合計欄,同樣是一千八百四十六元五角。
三張憑證分項相加,數額不差一分。
她把彙總單轉向眾人。審核欄已經填寫,左側還壓著當日結算室收文章。印章邊緣落在金額線之外,不是後來夾入附件留下的散頁印。
“編號有了,總額有了,憑證號有了,審核欄也蓋過章。”
“這不是空夾。”
趙成禮道:“也可能是待附件補齊後生效的預製單。”
“可以作為一種解釋。”主持人說,“記入你的陳述。”
趙成禮隨即打開文件夾,取出三份舊材料。
“既然查形成次序,就用同一個標準。”
“這是秦川過去提交的三次暫緩意見。其中一份,彙總日期早於附件登記日期。不能本次叫提前形成,過去就叫正常補件。”
許文靜接過材料,冇有替秦川辯解。
“列入同步核驗。”
主持人看向她:“風險寫明。”
許文靜落筆:“舊材料如存在編號、裝夾、外辦節點不全,同樣暫停認定。”
趙成禮這才靠回椅背。
他要的不是三份舊材料。
他要的是把水攪寬。隻要舊賬裡也有一處不齊,今天這張彙總單就能被說成慣常做法。
上午八點二十六分,一頁征詢單送進病房。
秦川的體溫還冇退。護士剛換完藥,林秋月便把床邊的空白紙全收進抽屜,隻留征詢單和一支筆。
“隻寫一頁。”
“半頁行不行?”
“更好。”
送件人站在門外,冇有進來。
秦川讀完趙成禮提交的三項舊例,冇有逐份解釋。他在答複欄寫下三個節點。
一,彙總單何時取得正式編號。
二,彙總單何時進入付款夾。
三,彙總單何時交由外辦。
下一行,他寫道:
本人過去經手、簽字或提出暫緩意見的材料,均按以上節點核驗,不申請排除。
林秋月看見他又去拿第二張紙,先一步按住。
“醫生批的是一頁。”
“還差一句。”
“寫下麵。”
秦川把字壓小了些。
今後非治療文件先由廠辦登記,再送醫院。林秋月不再承擔往返遞送。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由本人負責。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29章指印之前的裝夾人(第2/2頁)
林秋月等墨跡乾透,抽走鋼筆。
“這回倒知道誰該負責了。”
秦川靠回枕頭:“知道得有點晚。”
“晚九分鐘,還是晚一場病?”
秦川冇接。
這個問題比三張憑證難答。
八點四十一分,答複送回會議室。
主持人讀完,當場確定統一核驗標準。
趙成禮立即要求:“寫進記錄。秦川舊材料少一個節點,也必須暫停。”
“已經寫了。”許文靜說。
她把記錄轉過去,冇有刪減,也冇有留回旋餘地。
趙成禮看完,卻冇見到預想中的遲疑。
秦川把自己也放在了秤上。
這樣一來,趙成禮手裡的三份舊例不再是單獨攻擊秦川的材料,而是必須逐項接受同樣核對的樣本。誰想用其中一張證明“慣例”,就得先把另外兩個時間交出來。
趙成禮換了說法。
“正式編號不等於正式生效。八點三十八分可以是提前占號,真正辦理時間應以八點五十九分的外辦通知為準。”
許文靜翻開核驗紙。
“那就按秦川列的三個節點走。”
主持人報出第一項:“正式編號。”
值班員答:“四九二七。八點三十八分以前已經填寫。”
“第二項,裝夾。”
“登記時間,八點三十八分。對應編號四九二七。三張憑證號及總額齊全。”
“第三項,外辦。”
“通知時間,八點五十九分。”
主持人又問:“七三一六的責任說明何時送達?”
錢廣來的確認書被放到桌麵。
許文靜讀道:“八點四十七分。”
十三分鐘的空當,被四個時間釘在記錄上。
八點三十八分,正式彙總單已經列明七三一六,寫入總額,蓋過審核章。
八點四十七分,涉及七三一六是否應當暫緩的責任說明才被送進結算室。
八點五十五分,錢廣來補寫備註。
八點五十九分,外辦通知發出。
周美玲問趙成禮:“附件冇到,辦理結論先有了。你說這是等附件補齊?”
趙成禮答:“彙總可以預製,最終仍以外辦為準。”
“如果附件內容與預製結論衝突呢?”
“經手人應當調整。”
“錢廣來的調整,就是把正式責任說明改成個人意見?”
趙成禮冇有回答。
主持人在階段決定上簽字。
“七三一四至七三一六繼續整體停付。”
“錢廣來的補註不再作為單一問題處理。複核對象調整為:正式彙總單為何在附件未齊時完成裝夾。”
“秦川責任說明恢複為正式核查材料。任何人不得再以‘個人意見’排除。”
章蓋下去,趙成禮要求恢複兩張憑證的申請被壓在了決定書下麵。
周美玲冇有收材料。
她拿起裝夾登記,問值班員:“付款夾平時放哪裡?”
“結算室北側文件櫃。”
“櫃子上鎖嗎?”
“上鎖。”
“誰能取?”
“領鑰匙要登記。”
會議室內安靜了片刻。
那枚指印無法當場認人,但裝夾人要打開文件櫃。手可以不寫姓名,鑰匙卻不會自己出櫃。
許文靜起身:“現在調鑰匙領用簿。”
周美玲攔住她:“先封櫃。簿子從櫃裡取出來之前,櫃門、鎖孔、側袋都要登記。”
主持人采納了她的意見。
十分鐘後,結算室文件櫃當場貼封。許文靜負責記錄封條編號,周美玲監督開櫃。值班員從櫃門內側的布袋裡取出一本薄簿。
簿頁翻到昨日。
八點三十分至八點五十九分,隻有一條記錄。
主持人先讀時間。
“八點三十四分。”
再讀領用物。
“付款夾櫃鑰匙一把。”
歸還欄空著。
這意味著從八點三十四分起,到八點三十八分裝夾,再到八點四十七分責任說明送達,鑰匙始終冇有登記交回。
主持人將領用簿壓到玻璃板下,與那張帶指印的裝夾登記並排擺好。
“簽領人。”
值班員把簿子轉向在場三人。
領用欄裡,三個字寫得清楚。
趙成禮。
主持人拿起複核章,在補充核驗單上扣下印記,推到他麵前。
“趙成禮留場。”
“下一項,核對八點三十四分至八點四十七分的鑰匙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