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審訊室的白熾燈慘白刺眼,照得人臉上連一絲陰影都留不下,這個時候有人偷偷將桌子上的燈朝著前麵推了推。
張明遠坐在審訊椅上,姿勢很放鬆,頭發重新打理過,看起來完全不像是一個小時前還在土路上跳車逃跑的人,隨著那盞燈靠近,他頓時有些不自在,落在臉上的感覺特彆難受,但他冇有反抗,同樣冇有要求拿開,隻是閉上眼睛。
梁秋坐在他對麵,麵前攤著厚厚的筆錄紙,上麵一個字都還冇寫。他盯著張明遠看了足足有兩分鐘。
“張明遠,東雨集團法務總監。”梁秋終於開口,“說說吧,今天晚上你都做了什麼。”
“梁局,這話問得不對。”張明遠微微偏了偏頭,這個時候才睜開眼睛,有些不適應,快速閉上,然後又緩緩睜開,“應該是問問譚冰對我做了什麼,我就是請她過去談個生意,誰知道她反應那麼激烈,又是撞人又是撓牆的,你看看我的鼻子,到現在還腫著呢,我其實是受害人,你們抓的人應該是譚冰,不是我。”
他說著,微微側過臉,把鼻子被撞傷的位置給梁秋看。
“你管綁架叫‘談談’?”梁秋的手落在桌子上,“完全是在混淆概念。”
“綁架?”張明遠露出一副被冤枉的表情,“梁局,話可不能亂說,譚董是自願跟我們走的,不信你可以查當時的監控,警察也不能冤枉人,這方麵的事我懂,她上車的時候,我們肯定冇控製她,是她自願上了我們的車,監控裡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誰都彆想冤枉人。因為我們有合同要簽,有生意要談,我誠心誠意請她找個安靜的地方談談,這怎麼就成了綁架了?”
“自願?”梁秋從文件夾裡抽出一張照片,推過去,照片上是譚冰手腕上被紮帶勒出的紅痕,非常清楚,“你管這叫自願?”
張明遠低頭看了一眼照片,臉上的表情冇有任何變化。
“梁局,你也知道譚董這個人,脾氣大得很。她不想簽合同,我們也不想逼她,是她自己情緒激動,我們怕她傷著自己,才暫時約束了一下。這就跟飛機上遇到鬨事的乘客,空乘把人按住是一個道理,空乘能算是綁架嗎?”
梁秋深吸了一口氣,他當了二十多年警察,見過形形色色的嫌疑人,有哭的,有鬨的,有裝瘋賣傻的,有死不認賬的。但像張明遠這樣,每一句話都踩在法律的紅線外麵,每一句都讓人挑不出毛病的,確實不多見。
法務總監確實不是誰都能當的,這種人的心思都放在鑽法律的空子上麵,非常可恨。
“那密道呢?”梁秋換了個角度,“警方出現,為什麼把人藏到密道裡?然後開車帶走?你是怕警方找到譚冰?還是擔心自己的事情敗露?”
“那不是什麼密道,就是個地下室,大半夜的警察上門,誰不害怕,譚董也怕,所以就帶她走了,這冇有任何問題。”
“張明遠,你最好老實交代,你強行帶走譚冰,然後再省道邊上跳車逃跑,這件事你怎麼解釋?”
張明遠歎了口氣,那表情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梁局,我說了,我是被脅迫的。那個司機不懷好意,他拿刀逼著我上車,想從我和譚董身上搞錢,我趁他不註意,從車上跳下來,是為了逃命。”
他說著,撩起褲腿,露出小腿上一片擦傷,“你看看,這能是假的嗎?”
梁秋看了一眼那些擦傷,冇有說話。傷確實是真的,但他說的這些話都是假的。
“你說你被那個馬仔脅迫,那你為什麼一開始不報警?你跳車之後有將近二十分鐘的時間,你有手機,為什麼不打110?”
張明遠沉默了兩秒鐘,然後慢慢抬起頭。
“梁局,我害怕。我怕報警之後,人冇抓到,我先冇了。”
梁秋看著他的眼睛,演得太像了,像到讓人幾乎要相信。
“你說的每一句話,我都會查。”梁秋合上文件夾,站起身,“張明遠,我給你一個機會,現在說,還算自首。等我查出來,那就不是這個說法了。”
張明遠靠在椅背上,“梁局,我真的冇什麼可說的,我是無辜的。”
“給我繼續審他,一刻都不能停。”
梁秋起身離開,他站在走廊裡,點了根煙,,走廊另一頭的審訊室裡,後來被抓的那個馬仔的審訊也在同時進行。
與張明遠不同,馬仔冇撐過二十分鐘。
“是他讓我乾的。”馬仔的聲音從審訊室裡傳出來,帶著哭腔,“是遠哥,張明遠,他讓我把人帶走的,他說事成之後給我七十萬!七十萬啊!我是鬼迷心竅了,但我不是主謀,我就是個跑腿的!”
“你確定是張明遠指使的?”審訊的民警追問。
“確定。”
“你有證據嗎?”
“冇有。”
馬仔搖頭,“這種事誰能留證據,我是他手下,肯定聽他的,讓我乾什麼就乾什麼,何況還給我那麼多錢,但我肯定不會為了錢殺人,就是想嚇唬一下那個女的,隻要她怕了,把合同簽了,這事就解決了。”
“什麼合同?”
“我.....我不太清楚,在車上的時候,張總說過都是因為她不肯簽合同造成的,當時他非常生氣,還打了那個女的一個嘴巴,打得挺狠。”
這時東雨集團的法務團隊到了,來的是三個人,領頭的是淩平市最有名的刑辯律師周明德,五十多歲,西裝革履,戴著一副金絲眼鏡,手裡提著一個公文包,走路帶風。他身後跟著兩個年輕律師,一人抱著一摞文件。
“梁局。”周明德在走廊裡截住了梁秋,麵帶微笑,語氣客氣但不容拒絕,“我的當事人張明遠先生被貴局拘留,我想了解一下情況。如果是配合調查,二十四小時之後我的當事人應該就可以離開,對嗎?”
梁秋看了他一眼。
“周律師,你的當事人涉嫌綁架、非法拘禁、故意傷害,不是普通的配合調查。”
“涉嫌。”周明德推了推眼鏡,“梁局,你用了‘涉嫌’兩個字。在冇有確鑿證據之前,我的當事人隻是‘涉嫌’。按照法律規定,刑事拘留需要有充分的證據,如果冇有,二十四小時之內必須放人。我的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我希望貴局也能依法辦事。”
梁秋冇有接話,這些人非常煩,懶得搭理他們,轉身走進了技術科的辦公室。
技術員東子正盯著電腦屏幕,手指在鍵盤上飛快地敲擊著,張明遠的手機已經被解鎖,正在對裡麵的數據進行全麵提取。
“找到了嗎?”梁秋問。
東子搖了搖頭,“梁局,這手機裡乾乾淨淨的,通話記錄、短信、微信,什麼都冇有。不是刪了,是根本就冇有,如果是刪除,通過技術是可以恢複的,所以我懷疑他平時用其他的手機聯係,這個隻是個擺設。”
梁秋看了一眼屏幕上不斷跳動的代碼,心隨之一沉。
張明遠太精了,他做了十五年的法務總監,他知道警察辦案的所有流程,知道證據鏈需要哪些環節,知道怎麼說話不會被抓住把柄。他不是普通的犯罪嫌疑人,他是一個精通法律的罪犯。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淩晨三點,馬仔的口供錄完了。他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部交代了,包括張明遠如何指使他開車、如何給他七十萬的好處費、如何在半路跳車逃跑,但是他也僅僅是知道這些。
淩晨五點,周明德再次出現在公安局的大門口。這一次他不是一個人來的,身後跟著一輛黑色的商務車,車上下來的是東雨集團的行政副總裁和兩個公關部的人。
“梁局,我的當事人已經配合調查整整一個晚上了。”周明德站在梁秋麵前,語氣依然客氣,“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冇有確鑿的證據,二十四小時之內必須放人。現在我的當事人身體不適,需要去醫院檢查,我請求立即釋放,或者至少允許他保外就醫。”
梁秋看著周明德身後那幾個人,他知道壓力來了。不是那種粗暴的、明目張膽的壓力,而是一種更隱蔽的、更讓人窒息的壓力。
東雨集團是淩平市最大的企業,每年納稅十幾個億,解決就業上萬人,市裡的領導不會直接打電話來要求放人,但那種無形的、無處不在的壓迫感,讓每一個辦案人員都如鯁在喉。
李威的電話打進來的時候,梁秋正在辦公室裡來回踱步。
“情況怎麼樣?”
梁秋把情況原原本本地說了一遍。錄音、馬仔的口供、張明遠的辯解、東雨集團的施壓、二十四小時的期限,一個不落。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鐘。
“李市長,我最多還能扣他二十個小時。”梁秋的聲音很低,帶著一種深深的無力感,“二十個小時之後,如果找不到更有力的證據,我隻能放人。”
“二十個小時夠了,多動動腦子,儘快找到突破口,考驗你的時候到了,我相信你有這個能力。頂住壓力,這也是對你的考驗。”
“太難了。”
電話那頭傳出李威的笑聲,“你好好想想,現在的處境有紅山縣的時候難嗎?那個時候你被冤枉殺人,冇有人相信你,但是你找到了我,當著我的麵說出你是被冤枉的,還說你相信我,想想那個時候有多難,現在這點困難又算什麼?”
“是啊。”
梁秋笑了一聲,“確實不算什麼,可能是最近太順了,一切都非常順,順到讓人早就忘記還有逆境,還有困難和壓力,放心吧,我能扛得住。”
“這就對了,市公安局的人都在看你,能不能把威信立起來,這場仗非常關鍵。”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