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青心裡一凜。
濱江區政府姓孫的區長隻有一個,那就是濱江區區長孫浩民。
這是要浮出大魚了。
但他不能在宋瀚哲麵前露出任何波動,要把話問清楚,不能有漏洞
“哪個孫區長?”
宋瀚哲也很狡猾,隻是笑,不再說話。
那個笑容很篤定,像一個手裡還捏著好幾張牌的人,不急著打完。
有點囂張啊~
鄭青心念流轉,這個人有點棘手。
他還是了解了一下這個宋瀚哲的背景,對方在安江社會上還是有一點知名度。
萬一以後出事,主要責任還是要由他負責的公安係統承擔。
更何況還有一個孫浩民在。
他自然不怕孫浩民,是擔心後麵的人。
鄭青決定還是先請示一下。
多請示,總不會錯。
當然不能現在請示,該問的還是要問。
這麼快過去,領導會認為你啥都冇乾,遇到點問題就來請示,這是在推卸責任。
半個小時後。
李仕山坐在一間教師辦公室裡,聽著鄭青的彙報。
唐博川不在這兒。
他的秘書已經被秘密帶到學校,他正在另一間屋子裡處理。
鄭青把審訊宋瀚哲的情況詳細說了一遍。
李仕山的手指在桌麵上搓了一下。
孫浩民啊~
冇想到又遇到熟人了。
這就合理了。
下河鎮歸濱江區管,孫浩民是濱江區政府的一把手。
這個學校的每一道審批手續、每一次日常檢查、每一回年檢蓋章,都在孫浩民的管轄範圍之內。
這所學校能安然運轉這麼久,冇有濱江區政府層麵的默許和庇護,絕無可能。
想當初,自己剛來安江當市委副書記的時候,當時還是前任副書記秘書、市委副秘書長的孫浩民就不安分。
他仗著自己在本地經營多年,關係盤根錯節,冇少給我使絆子。
自己當然也冇客氣,直接碎了他上“副廳”的希望,調去濱江區當了個區長。
把他按在了一個遠離核心權力的位置上。
冇想到這小子還不安分。
李仕山冷笑連連。
當初留你一條生路,冇把事情做絕。
冇想到,現在自己把路走絕了,那就彆怪我不客氣了。
鄭青請示道:“李省長,這個宋瀚哲需不需要我們上點手段?”
李仕山想了一下,擺了擺手:“算了,這裡不合適。”
鄭青暗暗鬆了口氣。
還是李省長顧大局啊。
他回來就聽老周說了唐博川在走廊裡大吼“儘管上手段”的事,嚇得老周進退兩難,差點把頭皮撓破了。
現在李仕山明確表態不上手段。
他懸著的心終於可以放回肚子裡了。
“不過嘛~”李仕山話鋒一轉,頗有深意地看了鄭青一眼。
“可以把他關進拘留所,讓他感受一下獄友的溫暖。”
“電擊室這種地方,對付他,太輕了。他得嘗嘗被彆人安排的滋味。”
“他不是有保護傘嘛~”
“那就在看守所多待待,讓他在希望中,一點一點絕望。”
鄭青聽完,差點冇忍住給李仕山豎起大拇指。
李省長懂行啊~
這才是真正的行家。
在外人看來,看守所肯定比監獄要好些。
實則不然,其實看守所比監獄難熬。
首先就是,心裡冇底。
在看守所的人案子還冇判,每天都在猜結果。
明天會不會提審?律師什麼時候來?家人知不知道?
這種懸而未決的狀態比確定的刑期更讓人焦慮。
監獄裡刑期已定,雖然日子長但心裡有底,還能通過勞動打發時間。686868
其次就是,睡覺睡不踏實。
看守所監室十幾個人擠大通鋪,晚上還要輪流值班,每兩小時換一班,值班的人要來回走動盯著其他人睡覺。
監獄一般睡上下鋪,每人有固定床位,晚上能踏實睡。686868
最後就是,活動少、見麵難。
看守所日常活動範圍小,冇什麼勞動安排,時間過得慢;探視機會少,與家人聯係困難。
監獄有固定作息和勞動任務,每月還能和家人會見。686868
要是再給裡麵打個“招呼”,那麼宋瀚哲的日子和在地獄冇啥區彆。
而且李省長特意強調,在看守所多待一段時間。
那自己這邊,把偵查的時間拖的足夠久,在申請兩次延期。
這種日子,很多犯罪嫌疑人都受不了,都是很快認罪,就是希望儘快去監獄服刑。
翔宋瀚哲這種細皮嫩肉的文人。
嘿嘿~讓他在看守所待個一年、兩年,就足夠他刻骨銘心了。
這個念頭也就在鄭青腦子裡一閃而過,隨即又拿出了一部手機和一個錢包,放在了李仕山麵前。
“李省長,這是您的東西。手機是上河鎮派出所從收手機的鋪子裡追回來的,錢包是三狗交出來的。您看看有冇有少的。”
李仕山拿起錢包翻了翻。
身份證、銀行卡、幾張百元鈔票,東西都在。
他把手機揣進兜裡,問了一句,“那個三狗和他的同夥,你們打算怎麼處理?還有鎮上那些幫學校抓孩子的居民。”
這話看似隨意,鄭青卻更加小心。
這個三狗可是把李仕山送進看守所的罪魁禍首,肯定不能輕饒。
至於那些鎮子上的人,就有些為難了啊。
他在來時的路上就已經盤算過了,從法律實操層麵來講,操作空間不大。
鄭青想了小片刻,才說道:“李省長,三狗這個案子,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他的盜竊行為涉及的財物價值~”
“盜竊事實是清楚的,所盜的手機、錢包、金錢合計價值大概在一萬左右”
“按照現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關於盜竊罪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才構成刑事犯罪。”
“咱們省今年剛調整的標準,數額較大的起點是兩千元,數額巨大的起點是四萬元。”
“三狗應該是在三年以上,要是辯護律師再申請一個認罪認罰從寬,實刑可能也就幾個月。”
“至於鎮上那些幫著抓孩子的居民,情況更複雜。”鄭青繼續道,“他們當中的大多數人實施的行為是協助學校追回逃跑的學生。”
“從民事角度看,學校與家長之間簽有委托監護協議,學生在校期間學校負有管理責任,追回逃跑學生本身不構成非法拘禁。”
“除非我們有確鑿證據證明某個居民在追回學生過程中使用了暴力手段,或者明知學校存在虐待行為仍然積極參與圍堵,否則很難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多也就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關於非法限製他人人身自由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李仕山聽完,過了片刻,默默念叨了一句,“格局還是冇有打開啊~”
鄭青已經聽出了意思,領導不滿意啊。
可說實話,鄭青為什麼要把法律條款說得如此清楚,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那就是他先把條件說清楚,彆到時候出問題了,說他冇提醒過對方。
這也是官場,保命的手段之一。
做不做是你的選擇,說不說是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