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覺得情況有些嚴重,看來這次比上次還要複雜,心裡很是糾結,眉頭打成了一個結。
林興暉對偵查郝楓特彆積極和賣力。
警車上路後,顧隆興有些疑惑地問他:“林興暉,你認為郝楓會強強殺人嗎?”
林興暉不加思索地回答:“很有可能。”
顧隆興問:“為什麼呢?你對他有了解?”
林興暉怕顧隆興問到他與郝楓的關係,要是顧隆興知道他與郝楓是情敵關係,顧隆興就會不讓他參與這個案子的偵查工作。
當然,關鍵還是麵子和名聲問題。
“不太了解。”
林興暉隱瞞道:“我以前是做交警的,剛剛改行,冇有經驗,也不太了解這方麵的情況,我要好好向顧隊學習。”
顧隆興說得很坦誠:“我一直在想,郝楓是個很有前途的年輕人,怎麼可能做這樣的事情?犯罪都是有動機的。他這樣做,動機是什麼呢?難道僅僅是好色嗎?”
林興暉怕他深入地追問下去,謹慎地回答:“我覺得,他年輕,見色起意,一時激動犯下大錯,是很有可能的。”
顧隆興追問:“你是北林村人,你知道郝楓的生活作風怎麼樣?他到村裡半年多了,有什麼傳說嗎?”
林興暉嚇死了,怕他知道郝楓與他老婆的傳說,訥訥道:“冇有,聽到。”
不到一個小時,開到村裡。
車子是林興暉開的,他問顧隆興:“先去他辦公室,還是先去他宿舍?”
顧隆興看了一下手機上的時間:“快下班了,先去他辦公室吧。”
林興暉開著警車朝北林小學駛去,心裡突然有些害怕起來。
要是朱紅琳冇有下班,她會不會反應激烈,從而暴露與郝楓的關係?
但他不能不去,隻得硬著頭皮往前開。
警車再次開進北林小學,學校裡的師生都感到很好奇,也有些不安。
“警察又來了。”
坐在村委會門口的姚欣雯看見警車開進來,有些畏懼地說了一聲。
村委會其他成員都紛紛站起來往外看。
林興暉與顧隆興同時推開車門走出來,朝村委會辦公室走來。林興暉昂首挺胸地走在前麵,形似神氣活現,其實心裡很心虛,也有些害怕。
似乎他不是來辦公事,而是來報私仇的。
沙欣芳看著朱紅琳:“你老公也來了。”
朱紅琳往外一看,臉色馬上沉下來,嘴裡小聲嘀咕:“他又來乾什麼?”
林興暉走到門外,忽然止步,讓顧隆興走在前麵。顧隆興不解地看了他一眼,走進村委會辦公室。
他站在當地,聲音平穩地宣布:“各位村乾部,郝楓有重大作案嫌疑,我們要對他的辦公桌進行搜查。”
“啊?”村委會裡所有村乾部同時驚叫起來。
如果這個消息是林興暉宣布的,他們更加不會相信,以為他是在報複郝楓。但現在是縣公安局刑偵大中副隊長顧隆興親口宣布的。
四個女人都驚呆在那裡,一時冇有反映過來。
再加上她們與郝楓都有特殊關係,心虛得不敢說話。倒是新並過來的兩個村支書無私無畏,敢說真話。
“警察同誌,你們搞錯了吧?”
周錦??第一個走上去:“郝書記怎麼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呢?”
於佳檸也聲音清脆地對顧隆興說話:“郝楓是個廉潔自律的村支書,怎麼會犯這種低劣的錯誤?這是不可能的。”
朱紅琳反映過來後連忙走過去,拉過林興暉走到外麵,輕聲責問他:“你是不是趁機報複他?”
林興暉嚇死了,急赤白臉地製止她:“不是,我是公事公辦,你不要這樣,讓顧隊發現,會懷疑我的。”
怕顧隆興聽到,他又朝西邊走了幾步,聲音壓得更低。
“那到底是怎麼回事?”朱紅琳生氣地追問。
林興暉告訴她:“郝楓的一雙皮鞋,跟現場留下的犯罪嫌疑人腳印一模一樣。我們辦案,是要用證據說話的。”
朱紅琳傻眼了,但她還是不相信,郝楓不可能做這種蠢事,他又不是冇有女人。
他隻要需要,她也會給他,用得著強迫嗎?
她倒是發現,施海燕對郝楓有好感,她曾經用言行誘惑他,暗示過他,但郝楓都是回避她的。不說郝楓人品怎麼好,就說他曾看到過施海燕與周永興在山中幽會的情景,他也接受不了施海燕。
郝楓怎麼可能去強暴她,然後殺害她呢?這從動機上,道理上都講不通。
朱紅琳問:“施海燕與周永興的關係,你們知道了嗎?”
林興暉告訴她:“知道了,就是郝楓向顧隊反映的。但周永興在監獄裡,不可能做這事。”
朱紅琳還是堅持:
“我不相信,郝楓會強迫她。情況恰恰相反,施海燕對他有好感,他卻一直在躲避他,他怎麼還會去強暴她呢?”
“可他的鞋印留在那裡,你怎麼解釋?”
林興暉還是這句話,以一擋百,讓人啞口。
朱紅琳依然懷疑丈夫趁機報複郝楓,轉著腦子想著這個問題。
她一想就想到了一種可能性:“會不會有人穿了他的鞋子去作案,栽贓陷害他?”
林興暉愣了一下:“他的鞋子不是穿在腳上,就是關在宿舍裡。要說偷穿他的鞋子,也隻是他們宿舍裡的兩個人。可他們都能證明,他們在這段時間裡一直在宿舍裡,冇有出去過。”
“而且他們是外村人,根本不熟悉村裡的情況,也冇有車子,走著去作案,時間上根本來不及。村裡隻是郝楓有車子,作案最方便。”
朱紅琳說著自己的想法:“村裡有摩托車的人很多,你們就不能查一下嗎?”
“其他嫌疑人都查過了,但都排除了,現在隻有郝楓最可疑。他在作案時間上被排除,但現場的腳印經驗證就是他的。所以在作案時間上,兩方麵的證人可能都記錯了。”
朱紅琳有些急,聲音高起來:“怎麼會記錯呢?他在辦公室,有學校裡四個人作證;他宿舍,有兩個人作證。總共六個人證明他冇有作案時間,怎麼可能都記錯呢?”